帝国的萌宠_分卷阅读_125
勃勃儿一下子就从自己那华丽的马车上站了起来,不可置信:“锡德将军……锡德将军的儿子,竟然在国王的侍卫?难道不是应该呆在自己家里,做嫡长子继承爵位吗?”
锡德微笑了起来,很随意的给了身边的罗焕一拳:“在家里养尊处优有什么意思?我跟罗焕是好朋友,一同生活,一同作战,一同守卫我们该守卫的地方!”
勃勃儿觉得这个罗伊斯握有实权的将军之子,大概脑袋有点问题,放着好日子不过,跑来当低贱的侍卫,真是不可理喻。
在沙赫,是绝对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更加不可能出现一个臣子随便就能够跟皇帝打打闹闹。
但等那五十个人的亲卫队,一个个的走过来自我介绍的时候,勃勃儿的腿开始有点发软了。
这绝对不是沙赫大王那种出身低微,除了听命无法反抗的年轻小伙子组成的只为了保护皇帝安全而存在的侍卫队。
侍卫队里的每一个人,都可以说是罗伊斯的贵族出身,不是自己在军中担任要职,就是其父手握重兵。
但他们这些人,都心甘情愿的来王宫担任侍卫,并且和国王同吃同住,穿着根本上不了台面的盔甲,在大太阳底下暴晒也情绪高昂。
勃勃儿立刻意识到,新上任的罗焕,比他的父亲更有号召力。至少,这些贵族子弟,都心甘情愿跟随他一起做任何事情,并且很难把他们拆散。
“这些都是我的伙伴!”罗焕带着自己的亲卫队,走向勃勃儿,“我把我自己的安全和生命交给他们,因为他们是值得交付的人!走吧,士兵们在城外,可能已经等的着急了!”
说完,罗焕拨转马头,朝着王宫外的那条宽阔的青石板路奔去,而他身后的那支特殊的侍卫队也都跟在罗焕身后,每个人都骑术娴熟,跑得也不比罗焕慢,甚至有的还能够在马背上翻个花。
勃勃儿觉得眼前这一幕简直不可思议!
在沙赫,这些贵族子弟,应该有一半人不会骑马。更加不要说还在马背上玩儿花样了,恐怕几百个贵族子弟,也只能够找出两三个来。
可罗伊斯这种小地方能够有几个权贵?却能够找出这么多人,而且各个都厉害。
天气炎热,勃勃儿拿出自己喷香的手帕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决定回去一定要把这一幕告诉沙赫大王,让他警惕罗伊斯,绝对不是一个好惹的国家。
罗焕在城内的时候,因为街道上有居民,所以跑得并不快,而出了城以后,就彻底扬鞭飞奔起来,他的亲卫队在其后也不甘示弱,纷纷策马而跑。
没有人因为罗焕的身份而去相让,他们有的跑在罗焕前面,有的跑在他后面,马队扬起一阵阵的烟尘,只把跟在后面的勃勃儿呛得不轻。
城外的荒山脚下,也就是罗焕承嗣大典的地方,上万士兵早已在那里。
背靠荒山,有个搭建起来的高台,勃勃儿和他的随从,就坐在那个高台上,而罗焕策马站在台下,他的士兵一见到国王来了,都拔出腰间的短剑,敲击手中的长矛,一瞬间响声震天,士兵们虽然被晒得浑身大汗,但精神饱满,斗志昂扬,眼眸中流露出的都是看见自家国王的骄傲。
“和我们沙赫,还是不太一样啊!沙赫大王阅兵的时候,下面的士兵可都比这严肃多了。”勃勃儿朝自己身边的随从感叹。
随从立刻回答:“是,挺没规矩的,我们皇帝阅兵的时候,那些士兵们都可老实了!”
一名将军从那些士兵方阵中步行出列,对着罗焕躬身后,说:“陛下,队伍已经整顿好了,就等你了!”
罗焕点点头,策马朝着队伍左翼走去。
勃勃儿以为罗焕会和沙赫大王一样,在这些队伍面前走一圈,然后说两句话完事。
但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罗焕带着自己的亲卫队,走到左翼的轻骑兵队伍中,直接站在了里面,成为了这个队伍的一员。
他身边的传令官立刻朝着整个方阵发出号令,模拟前方有敌人,迅速作战。
步兵方阵前行,三排长矛交叉而行,在遇到假想敌的时候,按照长官的下令突刺,收回,变换各种队列,丝毫不乱。
右翼重骑兵在尘土上掀起重重的沙暴,仿佛地面堡垒一般往前冲进。
而罗焕所在的左翼骑兵,始终不动。
直到假想的演练,到了关键的追击时刻时,他才发出命令,一马当先的带着自己的队伍冲刺而去。
整个荒山脚下,大面积的掀起黄色的尘沙,队伍不停的变换各种队形,仿佛一条巨龙在搅起波涛,犹如长河环绕山川奔流。
但即便是这样,整个队伍,不同的方阵,不同的兵种,也没有丝毫混乱。
作为敌方的那个口令官,不停的用口头描述假想敌的应对,各种身带不同旗帜的人在队伍中穿梭,传达号令。
锡德微笑了起来,很随意的给了身边的罗焕一拳:“在家里养尊处优有什么意思?我跟罗焕是好朋友,一同生活,一同作战,一同守卫我们该守卫的地方!”
勃勃儿觉得这个罗伊斯握有实权的将军之子,大概脑袋有点问题,放着好日子不过,跑来当低贱的侍卫,真是不可理喻。
在沙赫,是绝对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更加不可能出现一个臣子随便就能够跟皇帝打打闹闹。
但等那五十个人的亲卫队,一个个的走过来自我介绍的时候,勃勃儿的腿开始有点发软了。
这绝对不是沙赫大王那种出身低微,除了听命无法反抗的年轻小伙子组成的只为了保护皇帝安全而存在的侍卫队。
侍卫队里的每一个人,都可以说是罗伊斯的贵族出身,不是自己在军中担任要职,就是其父手握重兵。
但他们这些人,都心甘情愿的来王宫担任侍卫,并且和国王同吃同住,穿着根本上不了台面的盔甲,在大太阳底下暴晒也情绪高昂。
勃勃儿立刻意识到,新上任的罗焕,比他的父亲更有号召力。至少,这些贵族子弟,都心甘情愿跟随他一起做任何事情,并且很难把他们拆散。
“这些都是我的伙伴!”罗焕带着自己的亲卫队,走向勃勃儿,“我把我自己的安全和生命交给他们,因为他们是值得交付的人!走吧,士兵们在城外,可能已经等的着急了!”
说完,罗焕拨转马头,朝着王宫外的那条宽阔的青石板路奔去,而他身后的那支特殊的侍卫队也都跟在罗焕身后,每个人都骑术娴熟,跑得也不比罗焕慢,甚至有的还能够在马背上翻个花。
勃勃儿觉得眼前这一幕简直不可思议!
在沙赫,这些贵族子弟,应该有一半人不会骑马。更加不要说还在马背上玩儿花样了,恐怕几百个贵族子弟,也只能够找出两三个来。
可罗伊斯这种小地方能够有几个权贵?却能够找出这么多人,而且各个都厉害。
天气炎热,勃勃儿拿出自己喷香的手帕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决定回去一定要把这一幕告诉沙赫大王,让他警惕罗伊斯,绝对不是一个好惹的国家。
罗焕在城内的时候,因为街道上有居民,所以跑得并不快,而出了城以后,就彻底扬鞭飞奔起来,他的亲卫队在其后也不甘示弱,纷纷策马而跑。
没有人因为罗焕的身份而去相让,他们有的跑在罗焕前面,有的跑在他后面,马队扬起一阵阵的烟尘,只把跟在后面的勃勃儿呛得不轻。
城外的荒山脚下,也就是罗焕承嗣大典的地方,上万士兵早已在那里。
背靠荒山,有个搭建起来的高台,勃勃儿和他的随从,就坐在那个高台上,而罗焕策马站在台下,他的士兵一见到国王来了,都拔出腰间的短剑,敲击手中的长矛,一瞬间响声震天,士兵们虽然被晒得浑身大汗,但精神饱满,斗志昂扬,眼眸中流露出的都是看见自家国王的骄傲。
“和我们沙赫,还是不太一样啊!沙赫大王阅兵的时候,下面的士兵可都比这严肃多了。”勃勃儿朝自己身边的随从感叹。
随从立刻回答:“是,挺没规矩的,我们皇帝阅兵的时候,那些士兵们都可老实了!”
一名将军从那些士兵方阵中步行出列,对着罗焕躬身后,说:“陛下,队伍已经整顿好了,就等你了!”
罗焕点点头,策马朝着队伍左翼走去。
勃勃儿以为罗焕会和沙赫大王一样,在这些队伍面前走一圈,然后说两句话完事。
但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罗焕带着自己的亲卫队,走到左翼的轻骑兵队伍中,直接站在了里面,成为了这个队伍的一员。
他身边的传令官立刻朝着整个方阵发出号令,模拟前方有敌人,迅速作战。
步兵方阵前行,三排长矛交叉而行,在遇到假想敌的时候,按照长官的下令突刺,收回,变换各种队列,丝毫不乱。
右翼重骑兵在尘土上掀起重重的沙暴,仿佛地面堡垒一般往前冲进。
而罗焕所在的左翼骑兵,始终不动。
直到假想的演练,到了关键的追击时刻时,他才发出命令,一马当先的带着自己的队伍冲刺而去。
整个荒山脚下,大面积的掀起黄色的尘沙,队伍不停的变换各种队形,仿佛一条巨龙在搅起波涛,犹如长河环绕山川奔流。
但即便是这样,整个队伍,不同的方阵,不同的兵种,也没有丝毫混乱。
作为敌方的那个口令官,不停的用口头描述假想敌的应对,各种身带不同旗帜的人在队伍中穿梭,传达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