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病[快穿]_分卷阅读_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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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日天抓紧时间重新回到床上,这次总算顺利的睡过去了!
  ……
  第二天早上六点钟郝日天准时醒来,不是他想醒,他本人其实很爱睡懒觉的,可以说是这具身体的生物钟就是这样子的。
  晚上失眠晚睡,早上还习惯性的早起,躺在床上双眼放空的郝日天严重怀疑宁亮有可能是猝死的,压根就跟别人没什么关系。
  不然这样算起来宁亮一天才能睡几个小时?
  就算加上中午午睡的那点时间,也不够六个小时好吧,不说一天睡满八个小时了,就六个小时都没有,这样长久下去,不神经衰弱才怪了去了!
  在床上就这么脑袋放空的躺了十分钟,还是想着宁亮每天早上七点都要准时开店门,郝日天这才满脸痛苦的从床上爬了起来。
  洗脸刷牙,几分钟搞定。
  还要吃早饭,宁亮一般会自己给自己做点吃的,换成郝日天这就没戏,他拉开冰箱,打算看看里面有没有什么速食食品,随便吃点垫垫肚子就行了。
  结果冰箱拉开一看,里面根本就没有他想象中的面包牛奶之类的,除了一些蘸酱和鸡蛋,里面放的都是生菜,会厨艺的话,分分钟能做出美食的丰富食材,偏偏这里是个厨房杀手。
  啪的一声将冰箱合上,郝日天这一刻有点想死!
  就在这个时候,门铃声响起,郝日天眉头一动,宁亮在这住这么久来找他的人都是屈指可数,他心里头有了数,肯定是老攻。
  心情稍微好了那么一眯眯,他走过去开了门,果不其然,站在门外的正是邵亦,他不止人来了,手里还提着一个食盒,看到郝日天出来后直接将手里的食盒往上提了提,“阿宁,我做了早餐,送来给你尝尝!”
  及时雨啊这是!
  就冲着早餐两个字,郝日天心情又好了一眯眯。
  他稍微客气了一下就从邵亦手里接过了食盒,“进来吧,别站在门口了。”
  两人进了屋,房门被关上,邵亦看着这个面积比他公寓小很多的地方,心里居然有那么点激动,这也算是登堂入室了吧?
  郝日天打开食盒,发现这个大食盒里面有熬好的粥,有配着粥吃的小菜,还有煎蛋和火腿,以及一小层水果沙拉,他感动的眼泪水都要掉下来,从没觉得一顿早餐也这么珍贵过!
  闻着食物的香气,心情彻底多云转晴。
  他去厨房拿了筷子和一个叉子出来,筷子吃菜和粥,叉子吃水果沙拉,完美!
  他都吃了好几口了才抬头看向邵亦,表情带着点颇为艰难才做出来的尴尬,“……阿亦,你吃过了没?”
  邵亦却为这个带着熟稔的称呼而略怔了一瞬,等反应过来后眼角眉梢看上去都带上了点笑意,“我吃过了,你快点吃吧!”
  看着自己亲手做的早餐能让眼前这人吃的这么香,这是什么都比不上的满足感。
  “哦!”既然老攻说吃过了,郝日天也就不客气了。
  唰唰唰一会儿,郝日天就将食盒里的东西吃了个干净,扯过餐巾纸擦了擦嘴角,一本满足!
  到这个时候都快六点四十了,郝日天看了时间后就有些抱歉的对邵亦说,“我要去开店了……”
  邵亦善解人意道,“好,你去吧,我就先回去了。”
  将食盒收拾好,提着就先一步回楼上去了,特别贤惠!
  在邵亦心里想的是,都已经登堂入室了,更进一步还会远吗,所以他一点都不急。
  回到自己家后,邵亦将食盒快速的洗干净,然后就去床上补眠了,作为一个作家,他大多时候都是黑白颠倒的,晚上写作,白天睡觉。
  而昨天晚上回来后,为了能有一个合理的接触郝日天的借口,他既没睡觉也没写作,而是练习怎么做吃的了,刚才那一盒吃食看着简单,却是他练了好几个小时的成果。
  不过取得的成果却让邵亦很是满意,现在那股劲儿一松,整个人就困得不得了,上床没一会儿就去梦周公了。
  反观郝日天,吃了一顿爱心早餐,整个人都变得精神奕奕起来,堪堪赶在七点成功的开了店门。
  还真别说,这小店早上还是有些生意的,来这里买面包和酸奶的年轻人倒是挺多,吃点这些东西就当早餐对付了,特别是赶时间的,这些简餐就更受欢迎了。
  足足忙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终于不怎么来人了,按照惯例,从现在这个时间点到中午这段时间,客人都是零零散散的,没什么特别忙碌的时候,郝日天就又可以抽时间摸鱼了。
  在没人的时候,郝日天就将电脑的收费页面切换到正常页面,然后随手刷刷网页,感觉这样的日子对他来说真是浪费生命,磨时间,无意义,可偏偏还不能不干,郁闷。
  就这样磨蹭到了中午十一点,感觉半天就要这么过去了,网页刷来刷去也没什么意思,早被他扔过头了,郝日天就这么趴在收银台上,眼神发呆的直视前方。
  不行,这样仿佛上了发条一样规律的生活,郝日天觉得他真的没法忍半年,他必须得想想办法。
  刚坐直身体,就又有人进来了,郝日天还以为又是普通的客人,已经将做好等对方买好东西他扫描收钱的准备了。
  结果这次来人根本就没去店里挑东西买,反而直接停在了他面前,开口就问,“大亮,店里生意怎么样啊?”
  郝日天目光将眼前这人上上下下打量了一圈,女,看上去年约五十岁出头,但穿着一身花花绿绿的衣服,还烫着一头卷发,卷发还染了酒红色,再看,明显还是化了妆的,手里提着一个包包,露出来的手指甲也染着红色,单单通过这副外形就猜得出这人的大致性格了。
  郝日天一秒宁亮上身,表情憨厚,“生意也就那样!”
  “哈哈,你这孩子就是谦虚,谁不知道你年纪轻轻就能干,生意又好,人又勤快,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孩子!”妇人伸手挥了一下,笑的脸上褶子都出来了。
  郝日天心里顿时升起一股不妙的预感,而且眼前这人他也从宁亮的记忆库调出来了,叫杜鹃,名字还挺文雅,同住天兰小区,每天也不见她上班,最爱做的事就是给人拉红线,也不知道她怎么弄的,将整个小区大部分人的情况都调查的蛮清楚,还真被她说成过几对,人送外号杜红娘。
  杜红娘对自己这个称号很满意,也因为自己说成了几对而感到得意,每每都要将之当成光荣史说给别人听,就为了证明自己的能耐。
  等了解到这些信息后,郝日天当即心一沉,他几乎能想到这杜红娘想跟他说什么了。
  果不其然——
  “大亮啊,你今年都有二十八了吧?”
  不等郝日天回答,她就飞了个眼神,下巴一压,架势就端出来了,“跟你一样大的邓勇孩子都两个了,你还单着,这怎么行?”
  邓勇就是她曾经给说过对象的人之一,这都过去差不多三四年了,邓勇孩子都两个了,但她还是时不时还是要将这件事拿出来说说,因为邓勇家两个孩子都是男娃,在她眼里,男娃是能传宗接代的,而邓勇家两个男娃,她能不得意?
  谁让邓勇的媳妇是她给说的呢,这可都是她的光辉历史!
  “你这孩子也是个苦命的,家里没了父母帮你张罗亲事,不过别怕,再怎么说我们也住在一个小区好几年了,姨帮你操心着呢,这不,我这里刚有一个合适的姑娘就来找你了,那姑娘今年二十五,配你刚刚好,你一个单身汉的日子过得有啥滋味,等娶了媳妇,店也有人帮你一起照看,回家也能吃口热饭,晚上还有人暖被窝,这不比什么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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