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9章 好气
李琛原以为事情不会太严重,无非就是某些人心有不甘,可没想到,这和心有不甘相差这么远,她还愚钝的以为,只是单纯的想让她当手下。
就她这三脚猫的功夫,连他手下的兵的都不一定能打过,还当江湖人的手下。
这是其一,其二,她梦里的三十年也就算了,是他无能,没有保护好她,害她颠沛流离,受尽苦楚,活着有如死去,可现在她既然改变了一切,竟然还想瞒着他。
在她眼里,他就那么无能,连自己媳妇都保护不了吗?
好气,真的好气,好气。
“可我刚才不是坦白从宽了吗?”江丫头拿手拍打他的小腿,虽是挣扎,可也不敢扩大动静,生怕惊醒了陈松岭。
“啪”还来!
“这是重点吗?”李琛气的手都发抖。
江丫头憋屈,在心里想,那什么是重点?
哇靠,这样按着她打,把她当什么了?
好歹她是两个娃儿的娘呢,他要面子,她就不要面子了么。
“那你说什么是重点!”
李琛深吸了口气:“你觉的我保护不了你吗?”
“没有啊。”她怎么可能会这样想,从始到终她都坚信,他不是世俗的那些直癌男啊,要不然,她怎么会决定坦白从宽。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你在坤明的时候就应该告诉我。”李琛磨着牙,把她像条咸鱼那样翻了过来,然后面对面,牙对牙,凶神恶煞的告诉她。
江丫头:“……”
心里更委屈了,就像地里的小白菜那么委屈,心想在坤明那会,他和她感情还没升华呢。
更何况,他丫的脑子什么情况,他不清楚吗?
一个失忆了的男人,猛不丁从自称老婆的嘴里得知,老婆有一堆匪夷所思的故事,他要是还信了,那才是活见鬼。
“好吧,我错了,我那个时候,就应该对你坦白,还要对你说,咱俩离婚吧,你以后正儿八经的媳妇不是我,是叶念秋,我的出现,就是个错误!”
李琛心头一跳,看着她波光潋滟的双眼,心中翻滚的怒潮,瞬间平息了。
幽暗深邃的眼里,浮出难以喻言的内疚。
满腹的词语在几番重组,又几番推倒后,李琛艰强的道:“你的出现,从来都不是错误,我正儿八经的媳妇,只能是你!我孩子的娘,也只能是你!”
江丫头吸气,想把痛出的眼泪给吸回去,可听到他这么说,那眼泪……
就特么不争气的往下掉了。
又羞愤,又暖心的气啊。
气的抬起手,就拼命打他。
“那你还朝我发火,还打我,打我,打我!”
李琛满脸无奈颌了颌眼,任由她拼命的捶打自己,反正也是花拳绣腿,没什么实质伤害。
更甚至,他还有种暗爽的感觉,像有受虐倾向般的想,打吧打吧,床头打床尾合,像他们这种营地里的莽夫,就喜欢大开大合,直来直往。
打完了,说完了,心胸也就开阔了。
革命的友谊,还能再进一步的升华。
“打女人的男人,算什么好男人,有本事,你打安严去啊。”
江丫头哭,心想,要是安严看到,不知道怎么想呢,说不定还以为,他们夫妻两个终于出问题了,心里美的很。
“放心,我……”后面的话李琛还来不急说,就在这时……
他们两个就双双听见,江红英在屋里石破天惊的喊了一声。
“谁?救命!救命!!”
“别喊,别喊,是我,我是老周!”
顿时,江丫头和李琛对视了一眼,就诧异的赶紧收敛情绪,一板正经的马上起身,去找江红英。
已经睡着的陈松岭还有李四儿,也被这一声,吓的惊醒了过来,咋咋呼呼的连忙往后头跑。
因此,谁也没注意,江丫头的脸色,是潮红潮红滴。
到了后头,抬眼就见周诺晨,满脸懊恼的在抓耳挠腮,看到他们来了,急忙辩解道:“不是你们想的那样,我就是想来看看她那个银锁。”
被误会了的周诺晨,那是欲哭无泪,感觉自己也很冤枉,他是看望了江丫头回去之后,才越想越不对劲的,总感觉那银锁在那里见过。
于是他想来想去,终于想到,那银锁为什么眼熟了。
因为他那可怜的亲妹妹,在被人拐走之前,身上戴的,正是奶奶给打的小银锁,还有两个银手镯。
银锁上面,雕的是长命百岁,其花纹还有大小,和江红英掉在地上的那个,简直就一模一样。
一激动,他就控制不住自己,想来赶紧看一眼。
他想啊,那怕不是亲妹妹身上的银锁,看一眼那花纹也好。
可万一要是呢?
那岂不是代表,他的亲妹妹还活着?
说不定还能像李琛那样,失而复得?
当周诺晨把话说明白后,陈松岭就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而江丫头和李琛,却是震惊的半天没回魂。
“原来是这样,既然你想看,明天天亮你来看不行吗?非得深更半夜,吓死人了好嘛?红英妹子,你没事吧?”
江红英一脸受惊不小的来回喘息,搞不明白,周诺晨为什么要看。
“我,我还以,是杀我爹的那些人。”
周诺晨难堪的舔了下唇,硬着头皮道:“不好意思,是我老周太性急了,主要是,红英妹纸的银锁,实在是太像我亲妹妹的银锁,所以……我情难自禁,能让我看一下吗?”
哐当!
好像有什么东西,砸在江丫头心尖上。
灵光一闪下……
怪不得上一世李琛成了粟漧成,而江红英后来,也成了首长家的女儿,原来……
她不想找的亲人,一直就在她身边,还误打误闯,认了亲哥哥?
就在这时,眉头紧拧的李琛,声音暗沉如水的道:“你妹妹叫什么?”
“周诺雅,我老周叫周诺晨,所以我们的名字里,都有一个诺。”
诺雅!
诺雅!
诺雅!
一笔一划,分毫不差。
江丫头心里是真真的掀起涛天巨浪,不敢置信的,一瞬不瞬的,望着周诺晨。
这是她亲哥哥?
不是认的那种哥哥,而是血浓于水的亲哥哥?
就她这三脚猫的功夫,连他手下的兵的都不一定能打过,还当江湖人的手下。
这是其一,其二,她梦里的三十年也就算了,是他无能,没有保护好她,害她颠沛流离,受尽苦楚,活着有如死去,可现在她既然改变了一切,竟然还想瞒着他。
在她眼里,他就那么无能,连自己媳妇都保护不了吗?
好气,真的好气,好气。
“可我刚才不是坦白从宽了吗?”江丫头拿手拍打他的小腿,虽是挣扎,可也不敢扩大动静,生怕惊醒了陈松岭。
“啪”还来!
“这是重点吗?”李琛气的手都发抖。
江丫头憋屈,在心里想,那什么是重点?
哇靠,这样按着她打,把她当什么了?
好歹她是两个娃儿的娘呢,他要面子,她就不要面子了么。
“那你说什么是重点!”
李琛深吸了口气:“你觉的我保护不了你吗?”
“没有啊。”她怎么可能会这样想,从始到终她都坚信,他不是世俗的那些直癌男啊,要不然,她怎么会决定坦白从宽。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你在坤明的时候就应该告诉我。”李琛磨着牙,把她像条咸鱼那样翻了过来,然后面对面,牙对牙,凶神恶煞的告诉她。
江丫头:“……”
心里更委屈了,就像地里的小白菜那么委屈,心想在坤明那会,他和她感情还没升华呢。
更何况,他丫的脑子什么情况,他不清楚吗?
一个失忆了的男人,猛不丁从自称老婆的嘴里得知,老婆有一堆匪夷所思的故事,他要是还信了,那才是活见鬼。
“好吧,我错了,我那个时候,就应该对你坦白,还要对你说,咱俩离婚吧,你以后正儿八经的媳妇不是我,是叶念秋,我的出现,就是个错误!”
李琛心头一跳,看着她波光潋滟的双眼,心中翻滚的怒潮,瞬间平息了。
幽暗深邃的眼里,浮出难以喻言的内疚。
满腹的词语在几番重组,又几番推倒后,李琛艰强的道:“你的出现,从来都不是错误,我正儿八经的媳妇,只能是你!我孩子的娘,也只能是你!”
江丫头吸气,想把痛出的眼泪给吸回去,可听到他这么说,那眼泪……
就特么不争气的往下掉了。
又羞愤,又暖心的气啊。
气的抬起手,就拼命打他。
“那你还朝我发火,还打我,打我,打我!”
李琛满脸无奈颌了颌眼,任由她拼命的捶打自己,反正也是花拳绣腿,没什么实质伤害。
更甚至,他还有种暗爽的感觉,像有受虐倾向般的想,打吧打吧,床头打床尾合,像他们这种营地里的莽夫,就喜欢大开大合,直来直往。
打完了,说完了,心胸也就开阔了。
革命的友谊,还能再进一步的升华。
“打女人的男人,算什么好男人,有本事,你打安严去啊。”
江丫头哭,心想,要是安严看到,不知道怎么想呢,说不定还以为,他们夫妻两个终于出问题了,心里美的很。
“放心,我……”后面的话李琛还来不急说,就在这时……
他们两个就双双听见,江红英在屋里石破天惊的喊了一声。
“谁?救命!救命!!”
“别喊,别喊,是我,我是老周!”
顿时,江丫头和李琛对视了一眼,就诧异的赶紧收敛情绪,一板正经的马上起身,去找江红英。
已经睡着的陈松岭还有李四儿,也被这一声,吓的惊醒了过来,咋咋呼呼的连忙往后头跑。
因此,谁也没注意,江丫头的脸色,是潮红潮红滴。
到了后头,抬眼就见周诺晨,满脸懊恼的在抓耳挠腮,看到他们来了,急忙辩解道:“不是你们想的那样,我就是想来看看她那个银锁。”
被误会了的周诺晨,那是欲哭无泪,感觉自己也很冤枉,他是看望了江丫头回去之后,才越想越不对劲的,总感觉那银锁在那里见过。
于是他想来想去,终于想到,那银锁为什么眼熟了。
因为他那可怜的亲妹妹,在被人拐走之前,身上戴的,正是奶奶给打的小银锁,还有两个银手镯。
银锁上面,雕的是长命百岁,其花纹还有大小,和江红英掉在地上的那个,简直就一模一样。
一激动,他就控制不住自己,想来赶紧看一眼。
他想啊,那怕不是亲妹妹身上的银锁,看一眼那花纹也好。
可万一要是呢?
那岂不是代表,他的亲妹妹还活着?
说不定还能像李琛那样,失而复得?
当周诺晨把话说明白后,陈松岭就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而江丫头和李琛,却是震惊的半天没回魂。
“原来是这样,既然你想看,明天天亮你来看不行吗?非得深更半夜,吓死人了好嘛?红英妹子,你没事吧?”
江红英一脸受惊不小的来回喘息,搞不明白,周诺晨为什么要看。
“我,我还以,是杀我爹的那些人。”
周诺晨难堪的舔了下唇,硬着头皮道:“不好意思,是我老周太性急了,主要是,红英妹纸的银锁,实在是太像我亲妹妹的银锁,所以……我情难自禁,能让我看一下吗?”
哐当!
好像有什么东西,砸在江丫头心尖上。
灵光一闪下……
怪不得上一世李琛成了粟漧成,而江红英后来,也成了首长家的女儿,原来……
她不想找的亲人,一直就在她身边,还误打误闯,认了亲哥哥?
就在这时,眉头紧拧的李琛,声音暗沉如水的道:“你妹妹叫什么?”
“周诺雅,我老周叫周诺晨,所以我们的名字里,都有一个诺。”
诺雅!
诺雅!
诺雅!
一笔一划,分毫不差。
江丫头心里是真真的掀起涛天巨浪,不敢置信的,一瞬不瞬的,望着周诺晨。
这是她亲哥哥?
不是认的那种哥哥,而是血浓于水的亲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