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验尸中收获很大王警官眼中噙泪
三个人对尸体周围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勘查,结果在距离土堆两米左右的地方,发现了一个红黄相间的网兜子。
网兜子里面是汪鹏程住院时所用的脸盆、牙缸,牙刷,牙膏,毛巾和一个塑料热水瓶,还有一双棉拖鞋。牙刷和牙膏是裹在毛巾里面的,热水瓶的内胆已经坏了,李云帆拎起网兜子的时候,从塑料外壳里面漏下一些亮闪闪扼玻璃碎片。
李云帆和卞一鸣将汪鹏程的尸体抬到2号坑洞的下面……土堆的上方。
一根绳子悬在半空中,李云帆将绳子系在死者的胸部,然后抖了三下绳子。
绳子开始上升,汪鹏程的尸体慢慢向上移动。
二十分钟以后,三个人先后被拉出坑洞口。
第一个被拉上去的是卞一鸣。
第二个被拉上去的是郑峰。
最后一个被拉上去的是李云帆。在绳子拉到坑洞一半的时候,李云帆的脚被什么东西砸了一下,接着传来一种非常沉闷的声响,李云帆低头看时,坑洞下方又塌下去一大片。
“快拉绳子。”郑峰大声道。
童子强等三人同时拉绳子。
李云帆终于安全出坑。
李云帆一出坑洞口,童子强就将自己的军大衣披在了李云帆的身上。匆忙之中,李云帆把棉衣落在了防空洞里面。
笔者在这里要补充交代一下,当上面的同志们将卞一鸣和李云帆拉出坑洞口的时候,他们才发现两个人的手已经破了,李云帆大拇指的指甲已经裂开了,鲜血和泥土混合在一起,已经凝结成了褐色。
笔者还要补充一下,谭科长和童子强将郑峰拉出坑洞口的时候,发现郑峰的脖子后面有血,脖子上面的头发已经湿了……是血弄湿的……头发和血已经凝固在一起。郑峰的头发里面有不少土。
李云帆和同志们坚持要送郑峰到医院去看看,但一向执拗的郑峰没有同意,他只答应等处理完汪鹏程的尸体以后在到医院去处理一下伤口。
笔者还要补充一下,卞一鸣被拉出坑洞口的时候,狠狠地瞪了张小松一眼,吓得张小松后退了几步。
接下来就是对汪鹏程进行尸检。
汪鹏程的尸体放在防空洞和塔林之间的一块平地上。
汪鹏程身高一米七三,短发……根根直竖,上身,从外到内分别是四个口袋的银灰色罩褂……这种式样的衣服叫中山装,在当时是很时髦的,咖啡色毛线衣,黑色毛线衣,白色棉布衬衣;下身,从外到内分别是银灰色裤子……和中山装是一套,卫生裤……黄颜色……是部队穿的那种卫生裤,灰色的棉毛裤,汪鹏程左边的裤筒,从里到外,都用线缝起来了。
在汪鹏程中山装左上口袋里面,挂着一只英雄牌钢笔,郑峰打开笔套,原来是一直金笔,再看看笔套,上面刻着两行字:“赠挚友鹏程”,旁边还有落款:“小松”。
在汪鹏程的棕色皮带上挂着一串钥匙,上面只有三把钥匙……这应该是汪鹏程家的钥匙。
在汪鹏程的裤子口袋里面……屁股后面的右口袋里面,有一个黑色的钱包,里面除了几十块钱纸币和一斤多零头粮票以外,还有两张车票。一张车票是从水涟县到勤将市的车票,时间是一月十九号十四时二十五分;另一张车票是从勤将市到水涟县的车票,发车时间是一月二十号十时一十五分。
两张车票进一步印证了郑峰和李云帆的分析与判断,汪鹏程应该是在静安寺附近的车站下的车,然后被张小松和他的同伙接到了这里。
英雄牌金笔进一步证明了汪鹏程和张小松之间的关系,金笔上的字,应该是一种绝妙的讽刺,汪鹏程做梦也没有想到,就是他这位“挚友把他送到阎王爷那里去了。
除了上面所说的东西之外,在汪鹏程的牙缸里面还放着两盒药,一个是药片,一盒是药膏,两盒药都是用来消炎的。
那么,汪鹏程是怎么死于非命的呢?遇害的时候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请允许笔者慢慢道来。
经过仔细检查,郑峰和李云帆在汪鹏程的身上找到了四处伤。
第一处伤在后脑勺……就是脑下垂体所在的位置,有一个四点二公分长,零点七公分宽的口子,从这个伤口可看出,凶手是在汪鹏程没有丝毫准备的情况下,用重物从后面猛击汪鹏程的头部所致。
第二处在死者右耳上方三公分处,有一个长两点五公分、宽零点五公分的口子。
第三处伤在脖子上……即咽喉处,咽喉处有两个非常明显的掐痕,掐痕的长度1。8公分,伤口的深度是0。4公分
第四处伤在腰部……腰左侧……皮带上方五公分处,软组织没有破坏,只有一个六公分左右长一公分左右宽的淤黑斑,原来应该是淤紫斑,时间长了以后变成了淤黑斑。这个淤黑斑应该是在一定压力的作用下,腰部和硬物挤压……或者摩擦所致。
郑峰和李云帆还注意到了一个细节,他们在检查汪鹏程身上的伤痕的时候,发现汪鹏程身体的上半部,非常壮硕,他肩膀宽阔,无论是背部,还是胸部和腹部,肌肉是一块一块的,非常饱满,特别是他的手臂,最粗的地方至少有二十九公分。这有两个原因,一,汪鹏程在部队当了几年兵,身体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和磨练;二,汪鹏程失去一条腿以后,上肢运动和锻炼的机会更多。
郑峰和李云帆对汪鹏程身上的四处伤和健壮的体格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如果凶手是一个人的话,那么,汪鹏程身上就不大可能有四处伤,无论是后脑勺的伤,还是脖子上的掐痕,凶手都不像是一个人。以张小松的体格,对付一米七三高的汪鹏程,如果不是从背后暗算,一击毙命的话,胜算一定不大,
你别看汪鹏程少了一条腿,他有这么健壮的体魄,又是军人出身,凶手如果不能一击毙命,一旦汪鹏程反应过来……或者说缓过神来,那么,对张小松来讲,将是非常危险的事情。
从汪鹏程身上的四处伤来看,汪鹏程在遇害之前,一定有过较长时间的挣扎和殊死搏斗,所以,仅凭张小松一人之力,是无法应对这样的挣扎和搏斗的。
郑峰和李云帆的心里也就有了一个初步的结论:杀害汪鹏程的绝不可能是张小松一个人。
尸检结束之后,张小松被童子强和蒲森林押回公安局有拘押室;汪鹏程的尸体、拐杖和住院时的生活用品由卞一鸣和谭科长送到公安局防空洞和胡羽化摆放在一起;李云帆和王萍送郑峰到县人民医院清洗包扎伤口。
网兜子里面是汪鹏程住院时所用的脸盆、牙缸,牙刷,牙膏,毛巾和一个塑料热水瓶,还有一双棉拖鞋。牙刷和牙膏是裹在毛巾里面的,热水瓶的内胆已经坏了,李云帆拎起网兜子的时候,从塑料外壳里面漏下一些亮闪闪扼玻璃碎片。
李云帆和卞一鸣将汪鹏程的尸体抬到2号坑洞的下面……土堆的上方。
一根绳子悬在半空中,李云帆将绳子系在死者的胸部,然后抖了三下绳子。
绳子开始上升,汪鹏程的尸体慢慢向上移动。
二十分钟以后,三个人先后被拉出坑洞口。
第一个被拉上去的是卞一鸣。
第二个被拉上去的是郑峰。
最后一个被拉上去的是李云帆。在绳子拉到坑洞一半的时候,李云帆的脚被什么东西砸了一下,接着传来一种非常沉闷的声响,李云帆低头看时,坑洞下方又塌下去一大片。
“快拉绳子。”郑峰大声道。
童子强等三人同时拉绳子。
李云帆终于安全出坑。
李云帆一出坑洞口,童子强就将自己的军大衣披在了李云帆的身上。匆忙之中,李云帆把棉衣落在了防空洞里面。
笔者在这里要补充交代一下,当上面的同志们将卞一鸣和李云帆拉出坑洞口的时候,他们才发现两个人的手已经破了,李云帆大拇指的指甲已经裂开了,鲜血和泥土混合在一起,已经凝结成了褐色。
笔者还要补充一下,谭科长和童子强将郑峰拉出坑洞口的时候,发现郑峰的脖子后面有血,脖子上面的头发已经湿了……是血弄湿的……头发和血已经凝固在一起。郑峰的头发里面有不少土。
李云帆和同志们坚持要送郑峰到医院去看看,但一向执拗的郑峰没有同意,他只答应等处理完汪鹏程的尸体以后在到医院去处理一下伤口。
笔者还要补充一下,卞一鸣被拉出坑洞口的时候,狠狠地瞪了张小松一眼,吓得张小松后退了几步。
接下来就是对汪鹏程进行尸检。
汪鹏程的尸体放在防空洞和塔林之间的一块平地上。
汪鹏程身高一米七三,短发……根根直竖,上身,从外到内分别是四个口袋的银灰色罩褂……这种式样的衣服叫中山装,在当时是很时髦的,咖啡色毛线衣,黑色毛线衣,白色棉布衬衣;下身,从外到内分别是银灰色裤子……和中山装是一套,卫生裤……黄颜色……是部队穿的那种卫生裤,灰色的棉毛裤,汪鹏程左边的裤筒,从里到外,都用线缝起来了。
在汪鹏程中山装左上口袋里面,挂着一只英雄牌钢笔,郑峰打开笔套,原来是一直金笔,再看看笔套,上面刻着两行字:“赠挚友鹏程”,旁边还有落款:“小松”。
在汪鹏程的棕色皮带上挂着一串钥匙,上面只有三把钥匙……这应该是汪鹏程家的钥匙。
在汪鹏程的裤子口袋里面……屁股后面的右口袋里面,有一个黑色的钱包,里面除了几十块钱纸币和一斤多零头粮票以外,还有两张车票。一张车票是从水涟县到勤将市的车票,时间是一月十九号十四时二十五分;另一张车票是从勤将市到水涟县的车票,发车时间是一月二十号十时一十五分。
两张车票进一步印证了郑峰和李云帆的分析与判断,汪鹏程应该是在静安寺附近的车站下的车,然后被张小松和他的同伙接到了这里。
英雄牌金笔进一步证明了汪鹏程和张小松之间的关系,金笔上的字,应该是一种绝妙的讽刺,汪鹏程做梦也没有想到,就是他这位“挚友把他送到阎王爷那里去了。
除了上面所说的东西之外,在汪鹏程的牙缸里面还放着两盒药,一个是药片,一盒是药膏,两盒药都是用来消炎的。
那么,汪鹏程是怎么死于非命的呢?遇害的时候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请允许笔者慢慢道来。
经过仔细检查,郑峰和李云帆在汪鹏程的身上找到了四处伤。
第一处伤在后脑勺……就是脑下垂体所在的位置,有一个四点二公分长,零点七公分宽的口子,从这个伤口可看出,凶手是在汪鹏程没有丝毫准备的情况下,用重物从后面猛击汪鹏程的头部所致。
第二处在死者右耳上方三公分处,有一个长两点五公分、宽零点五公分的口子。
第三处伤在脖子上……即咽喉处,咽喉处有两个非常明显的掐痕,掐痕的长度1。8公分,伤口的深度是0。4公分
第四处伤在腰部……腰左侧……皮带上方五公分处,软组织没有破坏,只有一个六公分左右长一公分左右宽的淤黑斑,原来应该是淤紫斑,时间长了以后变成了淤黑斑。这个淤黑斑应该是在一定压力的作用下,腰部和硬物挤压……或者摩擦所致。
郑峰和李云帆还注意到了一个细节,他们在检查汪鹏程身上的伤痕的时候,发现汪鹏程身体的上半部,非常壮硕,他肩膀宽阔,无论是背部,还是胸部和腹部,肌肉是一块一块的,非常饱满,特别是他的手臂,最粗的地方至少有二十九公分。这有两个原因,一,汪鹏程在部队当了几年兵,身体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和磨练;二,汪鹏程失去一条腿以后,上肢运动和锻炼的机会更多。
郑峰和李云帆对汪鹏程身上的四处伤和健壮的体格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如果凶手是一个人的话,那么,汪鹏程身上就不大可能有四处伤,无论是后脑勺的伤,还是脖子上的掐痕,凶手都不像是一个人。以张小松的体格,对付一米七三高的汪鹏程,如果不是从背后暗算,一击毙命的话,胜算一定不大,
你别看汪鹏程少了一条腿,他有这么健壮的体魄,又是军人出身,凶手如果不能一击毙命,一旦汪鹏程反应过来……或者说缓过神来,那么,对张小松来讲,将是非常危险的事情。
从汪鹏程身上的四处伤来看,汪鹏程在遇害之前,一定有过较长时间的挣扎和殊死搏斗,所以,仅凭张小松一人之力,是无法应对这样的挣扎和搏斗的。
郑峰和李云帆的心里也就有了一个初步的结论:杀害汪鹏程的绝不可能是张小松一个人。
尸检结束之后,张小松被童子强和蒲森林押回公安局有拘押室;汪鹏程的尸体、拐杖和住院时的生活用品由卞一鸣和谭科长送到公安局防空洞和胡羽化摆放在一起;李云帆和王萍送郑峰到县人民医院清洗包扎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