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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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少爷真想去的话,还是要先找个老猎户,让他护送我们上山。
  没想到陆秀才直接就答应了,时云琛有些得意,他还以为要自己威胁对方才肯同意。
  一切听你安排。他也跟着很好说话的点点头。
  第12章
  陆修远收拾好了一会要用到的东西,便带着时云琛,还有那两个护卫出发了。
  上山的那条小路经过村民们长年累月的行走,早已平坦开阔,周围也鲜少有动物出没,算是比较安全。
  他们只要顺着这条路一直走,等到了半山腰也就到了秦猎户的家了。
  上山的路行走到一半,陆修远的身体逐渐开始吃不消了,他停下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先等等,休息会再走。
  说完在旁边随便找了个地一坐,解下腰间挂的葫芦,喝了两口水。
  时云琛惊讶的看了他一眼,陆秀才,你这体力不太行啊?
  懒得接某少爷的话茬,他早上只喝了两碗粥,这会都已经正午了,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再不进食估计就要犯低血糖了。
  默默在背包里掏出从家里带的饼子,就着茶水,吃了几口。
  等我吃两口再走。
  时云琛这才想到对方陪自己折腾大半天却还滴水未进,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
  他朝护卫招招手,拿了一包糕点递了过去,喏,点心吃不吃?
  陆修远看了一眼,是两块晶莹剔透的绿豆糕,道了一声谢,接了过来。
  把之前吃的饼又重新放回了包裹,现下有更好吃的,就没必要委屈自己了。
  大约休息了一盏茶的时间,陆修远便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继续走在前面带路,好在没一会就看到了秦峰家。
  他们家外面的小院被斑竹做的篱笆围起,竹墙上还爬满了盛开四季的月季花,花花绿绿的,在这大山里很是招眼。
  陆修远即使上次来过一次,可再看到他们家的这围墙布局,还是忍不住称赞。
  等入了冬,他也要砍些竹子做个这种的竹篱笆。
  嗯这篱笆墙装扮还挺不错!时云琛从后面跟上来,看到篱笆墙评价了一句,符合本少爷的审美~
  没有搭理时云琛,他走上前开始拍门。
  秦大哥在家吗?
  没多久院子门被打开,秦猎户探头出来。
  陆兄弟,还真是你啊陆兄弟,今日怎么有空上山来了?对方显然很惊讶。
  陆修远压低声音道:来给你送生意来了。
  秦峰看了看后面跟着的三人,其中一个打扮的非富即贵,不管什么情况,先开门迎客最重要,快快快,里面请。
  时间不早了,我们就先不进去了,秦大哥今天有空的话,可否给我们时少爷在山里当一天的引路人?陆修远指了指身后的人,解释道。
  一听引路人,秦峰就明白了,富家少爷钱多想在山上逛逛,顺便打点野味,这个他懂!
  以前他见别的猎户这么招待过城里来的小公子,没想到有生之年,自己也有当引路人的一次,他可得要好好表现一番。
  忙不迭的点头答应:有空的,有空的,敢问小公子是否现在就要上山啊?
  时云琛点点头,自然。
  他想了想,又从怀里掏出一块银子扔给秦猎户,你去收拾收拾东西,我们马上就出发。
  好的好的,麻烦小公子稍等。
  陆修远见秦峰回屋去了,便在门口找了块石头坐了下来,提前休息好,他们这一行人,貌似就他自己体力最差,别一会拖后腿。
  时云琛看到陆修远找空又坐那歇息,忍不住摇摇头,陆秀才体力怎么连我都不如,还是要多锻炼啊。
  看到对方那副得意模样,他内心暗想,下一本不写爽文了,就写个虐心又虐身的狗血故事吧
  先从话本里找找场子,以后早晚都会讨回来的。
  时云琛对即将到来的悲惨故事还毫无所觉,他只是觉得这个陆秀才有点老实,让人忍不住想打趣他,看他表现出来不同的反应,只是对方好像不太配合。
  好在没等多久,秦峰就背着打猎的家伙出来了。
  一会大家都跟我走,小心别走散了!一挥手,开始装模作样的指挥着进山。
  走了没两步,秦峰便打开了话匣子:小公子我跟你说,找我带路你可算是找对人了,我老秦就在这大山里长大的,这山上的哪个角落就没有我老秦不知道的!
  是吗?这么厉害。时云琛望了望这无边无际的大山,有点怀疑。
  害!说出来怕小公子你不信,我三岁的时候就跟我爹出门打猎,五岁就已独自走遍这整座山,现在都已经二十多年过去了,我敢说没有人比我更了解这座大山!
  闻言,陆修远内心憋笑,这秦峰吹牛的本事有点厉害。
  哦,原来如此,那你知道这座山有什么传说吗?比如狐仙之类的。时云琛好奇的打听道。
  哎!你问我可算问对人了!秦风拍拍胸脯,骄傲的说道:我们这座山确实有很多神秘的传说,比如山顶上的那片湖啊,据说可是神女流下的眼泪!包括我们这座金山的名字,也是大有来源!
  哦,这样啊。时云琛甩开折扇,扇了两下,那你把这些传说都讲一下吧,本少爷对这方面比较感兴趣。
  秦峰脚步顿了下,清了清嗓,嗯这个嘛,我就一介粗人,不咋会讲故事,让我陆兄弟讲吧,他是秀才,他口才好!
  陆修远愣住,什么山顶湖传说,什么神女泪,他这个本地人都没听过这些,能怎么讲?
  他刚要拒绝,转过头就见秦峰疯狂朝他使眼色。
  好吧,他懂了。
  看了看周围的树冠草木,他组织了下语言,缓缓讲述道:
  传说很久之前,我们这座大山还是一片荒芜,寸草不生,又突逢大旱,地里的庄稼颗粒无收,山脚底下的百姓过的民不聊生。
  某天,有一小孩上山挖观音土,挖着挖着,突然有一汪泉水从地下喷涌而出!小孩大喜,村子有救了!他刚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村民!只见一阵黑风袭来,一个青面獠牙自称山神的人拦住了他!
  这是你们大荒村上辈子造的孽,所以有此灾,如果你敢把泉水的事告诉村里人,本山神就吃了你!
  小孩表面答应,回去就心软把泉水的事给大伙说了,结果山神震怒,张口把小孩吞掉了!
  村里人愤怒反抗死伤无数,这时有位神女路过,感受到了这冲天的怨气,杀了这个冒充山神的妖怪,临走时看到无辜受伤的村民们,难过地流下了一滴泪,泪水落到山顶,化作了一片湖,荒山也自此变成了物产丰富的青山,养活了好几代人,最后遂改名为金山。
  时云琛听完故事,折扇一收,厉害,厉害,陆秀才这讲故事的能力,怕是城里的说书人都比不过啊。
  秦峰内心狂赞同,神女泪要不是他自己编的,他都要信了,对陆修远的敬佩之情更是油然而生。
  时少爷过奖了。
  陆修远其实是有些尴尬的,总有种向导联合本地人,把外地来旅游的驴友忽悠团团转的错觉。
  好在对方也没深究,反而提议道:走,那我们先去神女湖看看。
  嗯?秦峰愣了下才反应过来,小公子说的神女湖应该就是山顶湖,忙热情的引路。
  好嘞,小公子神女湖要走这边~
  虽已是秋末,但正午的阳光还是依然毒辣,按原计划,时云琛本想一口气爬到山顶,看看山顶上是否真实有片湖。
  但无奈体力支撑不住,走了一个时辰后,只能先叫停,让两个护卫在附近找点食物吃。
  秦峰想了想说道:我记得这附近就有挖的水潭,小公子要不去那些歇息?
  时云琛点头同意,便让那两护卫,一会来水潭那边回合。
  陆修远早就热出了一身汗,他不像时云琛有折扇可以扇风,他只能用湿透的袖口,一遍遍的擦额头。
  相比之下,秦峰就开放的多了,他们刚来到水潭附近,就第一时间脱掉了上衣,潜进了水里,还招呼着陆修远也进来凉快凉快。
  时云琛猝不及防看到了对方黝黑的胸膛,气得脸都红了,不愧是山里的野蛮人!没忍住啐了一口!
  陆修远摇头拒绝了秦峰的提议,他望着对方腰上那标准的八块腹肌,暗自咂舌,偷偷摸了摸自己的小腹,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炼出来呢。
  回过头他见时云琛脸色红红,心情不太爽的样子,还以为他也是羡慕秦峰的腹肌。
  毕竟时少爷腰细腿长,即使有怪力,也不可能会有腹肌这玩意,便开口安慰道:其实像他那种的腹肌不好,太不团结了。
  时云琛没忍住白了他一眼,不想聊这种话题。
  看到对方好像还不高兴的样子,他继续拍了拍自己的腹部。
  像我们这种一块腹肌的最好,最团结了,毕竟团结才是力量。
  陆秀才可真会给自己找理由。
  他没忍住怼了句,你说你的团结,那你能打得过秦猎户吗?
  见对方终于有了回应,陆修远松口气,你这么说我就不服了,如果我俩比试的话,我只需用五秒的时间,便能让他跪下来求我。
  时云琛对此表示严重怀疑,求你什么?
  求我不要死啊!说完还一副很骄傲的样子。
  时云琛差点笑出声,这个陆秀才脑袋里都装的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
  但不得不承认他被这个秀才吸引到了,对方真的是好鲜活,就像是一本读不完的故事书,有趣程度甚至超过了他以前看过的所有话本。
  如果身边每天都有这样的人陪着,日子一定过得很快乐吧。
  第13章
  两人都渐渐安静,开始享受这难得的悠闲时光。
  就在这时,平静的水面上突然炸起一片水花。
  哇!陆兄弟!我抓到了一条鱼,
  秦峰从潭水中钻出来,抛了一条鱼到岸上,等我再去多抓几条,我们做烤鱼!
  巴掌大的小鱼离了水后,在岸边扑腾了片刻变不动了。
  时云琛好奇的走上前,拿木棍戳了戳鱼,有点嫌弃:这什么鱼啊,也太小了吧。
  陆修远也凑过来看了一眼,解释道:这鱼是我们这的特产,泉水鱼,就是喝山泉水长大的,你别看它小,就这样的都已经三四年了。
  对方对鱼的年龄有些半信半疑。
  等一会吃的时候你就知道了,这种鱼刺不多,肉还鲜嫩,是不可多得美味。
  陆修远想到记忆中的味道,十分期待。
  在秦峰抓鱼的过程中,时云琛的两个护卫也都回来了,收获不算太多,只带了一些山枣跟板栗。
  时云琛又打发他们出去捡木柴,等再次回来,秦峰的鱼也抓的差不多了。
  陆修远负责把鱼简单处理了下,递给秦峰,对方掏出火折子开始生火烤鱼,还在包里神神秘秘的掏出了一个油纸包装袋。
  时云琛饿狠了,只能先吃点酸枣充饥,结果越吃越饿,咬了口酸枣,实在咽不下去,眼巴巴的瞅着架子上的烤鱼,有点馋肉了。
  还没有烤好吗?时云琛有气无力道。
  小公子再等等,等我撒上我夫郎给的秘制烧烤料,这鱼就可以吃了。秦峰的手上下翻飞,烤鱼的香气早已把所有人的馋虫都勾引出来了。
  迎着所有人的目光,秦峰打开油纸包,撒上了调料,像是浓妆淡抹的最后一笔,把烤鱼的香味提升到极致。
  来,小公子先尝尝。第一个烤好的鱼递给了时云琛。
  对方接过,小心翼翼的咬了一口,鱼肉很嫩,入口即化,除了舌尖感受到微微香辣,咽下后还有一股淡淡的甜鲜弥漫在口腔。
  不错,的确跟我在家里吃的鱼不一样,你家夫郎调的料也给鱼加分不少。来自时少爷的肯定。
  秦峰见时云琛夸张他夫郎,内心十分受用,那是自然,我夫郎可是什么都会,就没有他不会的。
  看秦猎户这般态度,想必是夫夫生活和睦,他的夫郎也并没有因为哥儿的身份受到不公平的对待。
  秦猎户这个人虽然爱吹牛,但本性看来好像还不错,时云琛心情也好了不少。你夫郎这么厉害啊。
  是的,秦大哥他的夫郎不光贤惠,还力大无穷打猎的一把好手。陆修远说道。
  听到会打猎还力大无穷,时云琛眼睛亮了下。
  秦猎户,你下次把你夫郎一起带过来啊,我想见识一下。
  说完,又发现话里有歧义,赶紧纠正,就是单纯想见识一下他打猎的本领,没有别的意思。
  秦峰一根筋,本就没有听出来什么歧义,他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
  小公子,这个可能不行,弓我都给他烧了,他现在就在家准备给我生娃呢。
  听了这话,时云琛脸色肉眼可见的难看起来,为何要烧他弓?
  陆修远看了眼秦峰,内心有不祥的预感。
  哥儿打什么猎啊,结婚后在家相夫教子不就好了。秦峰还毫无所觉,把自己内心的想法直接说了出来。
  你说你夫郎力气大,是打猎的好手,你烧他弓不就把他能力埋没了吗?时云琛忿忿不平。
  秦峰无所谓的挥挥手,力气大还可以劈柴啊,在家正好做饭。
  陆修远听了秦峰这些话,心情复杂,其实也没有必要跟秦峰争辩,毕竟每个人的观点都不一样,况且,像秦峰这种的,才是这个世界的主流思想。
  见大家都不说话,秦峰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可能惹小公子不高兴了,挠了挠头讨好道。
  我这不是看大家都是汉子才这么说的嘛,哥儿而已嘛,要那么大力气也没用。
  时云琛脸色更臭了,他想起了他的父君,明明他自己也是哥儿,却还经常在他耳边这么说。
  我怎么就生了个哥儿出来,琛儿这身怪力,这要是个儿子该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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