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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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看过那不勒斯,死也瞑目。”
  引自某一首诗。
  或者某人。
  据斯蒂芬所知,它真正的意思是说,一旦你看遍一座城市,并且尝试了一切它能带给你的,那么你的心愿已了,此生足矣。生命中就再无其他更多值得去经历的事物了。
  好吧,对他来说,这是一句极为贴切的引用。因为等到他做完手头的事——如果他能成功,如果他能够取悦她的话——他就能达到大和谐。他的人生也随之圆满。
  此刻,他正在坎帕尼亚附近的临时住处,位于其首府那不勒斯。这里很破旧,和周围大多数建筑差不多,到处弥漫着腐臭味,遍地垃圾和老鼠,而且这里很冷。不过这些根本不会困扰到他。斯蒂芬对这些嗅觉、味觉、触觉和视觉上的感知兴味索然,耳朵才是他唯一重要的感官。
  斯蒂芬所在的房间光线昏暗,与他在纽约的老窝没什么不同。他穿着牛仔裤和白色的无袖t恤,外面套着深蓝色的工作衫。两件衣服都紧绷在身上(药物令他能够控制自己不失去理智,也使他的体重居高不下)。他穿着运动鞋。现在他的外表看起来与在美国时判若两人:他剃了光头——这在意大利很普遍——还把络腮胡和唇边的胡茬刮得干干净净。他需要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显眼。他相信事情会在这里传开,这是迟早的事——关于绑架者和他的“作品”。
  他站起身看向窗外无尽的黑暗。
  没有警车经过。
  没有窥视的眼睛。
  没有阿耳特弥斯。他已经把红发女警甩掉了,她被留在美国了,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不会有其他人出现在这里——说不定她的兄弟或者表亲或者其他什么神——正在寻找他。他觉得情况就是这样。
  但是他目光所及之处只有黑暗和远处意大利夜景的微光。
  意大利……
  这是多么美妙的地方,多么神奇。
  这里是斯特拉迪瓦里弦乐器的家乡,这种价值连城的宝贝曾因为被盗或者某位粗心大意的音乐家把它遗落在出租车后座,而偶尔出现在《纽约邮报》的头版头条。然而,此时此刻,他却在用更多这样的低音提琴琴弦编织另一个绞索,为自己下一首曲子做准备。绵羊或是山羊的肠衣——噢,他已经沉醉于这些材质的拉伸和刮擦中。其实斯蒂芬能感受到内疚带来的心痛,这是在惋惜自己在美国冒险时用掉的那些材料。
  不过补救也很容易。他在美国购买了充足的补给,担心在这里采购有可能会把办案人员吸引过来。
  意大利……
  这里是众多歌剧作曲家的故乡,威尔第和普契尼属于意大利。他们超凡卓越。
  斯卡拉歌剧院属于意大利,它拥有一切人造音乐厅中最为完美的音响效果。
  尼克洛·帕格尼尼属于意大利,他是最杰出的小提琴家、吉他弹奏者以及作曲家。
  斯蒂芬回到他的凳子前坐下,戴上耳机。他把音量调大,一边继续搓捻肠线使它合股并打结成绞索,一边让耳机里的声音爱抚着他的耳膜、他的头脑以及灵魂。大多数人手机里的音乐列表中无非是民族、古典、pop以及爵士乐,或者干脆每种都有一些。斯蒂芬的硬盘里当然存储着大量的音乐,不过他保存的是数以千兆计的纯声音:蟋蟀啁啾、飞鸟振翅、打桩机轰鸣、蒸汽机鼎沸、血液在血管中流淌、风声和雨声……他到处收集这些声音,已经拥有上百万条——几乎可以媲美美国国会图书馆国家录音登记簿。
  每当他产生某些情绪或是黑色尖叫来袭时,他就会因为自己收集的声音数据有限而感到意志消沉:他的收集仅限于最近的十九世纪。摩西之子创造了自动管弦乐器,水风琴和长笛,那是在九世纪的巴格达;而如今的八音盒演奏仍然沿袭其自中世纪以来的旋律,不过它们所诠释的音乐更像来自乐谱——纯属娱乐。
  这是欺骗。
  这根本不是一回事。
  哦,我们的确会惊叹于伦勃朗的肖像画,但这是真的还是——伪造的?那是艺术家对这个主题的构想。如果斯蒂芬会被视觉感官左右,他宁愿用一百张荷兰大师的画作交换一张马修·布雷迪的照片,或者弗兰克·卡普拉,或者黛安娜·阿巴斯。
  对于人类声音真正的首次记录出自爱德华·里昂·斯科特·德·马丁维尔,是一位居住在巴黎的法国印刷工、书商,一位法国发明家,他发明了声波振记器,尽管当时还不算真正的捕获声音,而仅仅是描绘出其波动,看起来很像测振仪绘制的波形图(斯蒂芬很清楚有传说讲这位德·马丁维尔曾经记录下亚伯拉罕·林肯的声音;他曾经竭尽所能去尝试探寻这个传言的真伪,以及如果传言为真,那么会被存放在何处。后来他发现这其实是假的,所谓的录音根本不存在,此事让这位年轻人情绪一度极为低落)。就像一直困扰他的另一个围绕留声机的说法,相传这是由另一个法国人查尔斯·克罗斯在继声波振记器二十年后的发明;据称它已经可以记录声音,但是没有一台实物被发现过。现存的第一台可录音设备是由爱迪生发明的留声机,发明于一八七八年。斯蒂芬拥有爱迪生的每一份记录。
  斯蒂芬应该被赐予一台留声机,早在两千年前!或者是三千,不,是四千年前!
  他用戴着手套的双手测试了一下绞索,用力拉紧——同时小心翼翼地避免乳胶手套被它割破。
  在他的播放列表中,正在播放一些唰唰声。那是用磨刀石反复打磨刀刃时发出的声音。这是斯蒂芬最喜欢的声音之一,他闭起眼睛认真地听着。就像许多,但并非大多数声音那样,这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获得:一个恐吓,一个工人工作时,或是一位正在为孩子们准备晚餐的母亲。
  弄好绳索之后,他摘掉耳机又朝外面看去。
  一片漆黑。
  阿耳特弥斯不在这里。
  他打开新买的卡西欧键盘开始演奏。斯蒂芬熟知这曲华尔兹,能凭借记忆弹奏全曲,一曲终了,他又弹奏了一遍,又一遍。在弹奏第三遍时,他开始从后半部放慢节拍,直到余音曲终,尾音仍长鸣于单音d音阶上。
  他抬手离开键盘,回放刚刚的演奏录音并且感到满意。
  现在就差节拍部分了。
  这应该很容易,他心想,向起居室那边的角落看去:阿里·麦塞克,不久前刚从利比亚的黎波里来到这里,现在就像个破布娃娃一样倒在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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