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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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着,她还眨巴着大眼睛,就像猫儿一样乖巧。
  林满堂一时之间也没想好,他就是觉得憋气。凭什么呀,为了不让女儿丢面子,不让女儿犯欺君之罪,他拼死拼活,点灯熬油苦读六年,终于考上状元。他以为自己护住了这个家,没想到女儿竟然说,她是骗他的。
  太气人了。
  李秀琴瞧着丈夫委屈成这样,也不逗他了,示意郑氏将礼物呈上来,“瞧瞧这是我们给你准备的礼物。奖励你的。”
  林满堂接过匣子,里面一套黄金首饰。
  他上辈子最喜欢戴着大金链子,手上套着大金戒指,腕上戴着金表,胳膊下面夹个公文包,每次回老家,他穿着这身在继母面前显摆,他就能欣赏到继母那张嫉妒到扭曲的脸。那是他一年当中最畅快的时候。
  当然这身打扮,在自己家他是不敢的,他媳妇说他这身打扮像个暴发户,太辣眼睛。
  李秀琴拿了金戒指往他手上塞,“瞧瞧,这可都是闺女给你打的。这花样是我设计的。好看吧?你可以戴上这一套过过瘾。”
  可惜没有手表,她就只能弄个金手镯凑成一套。
  弄完后,她拿着镜子亮到他面前,“怎么样?有没有回到从前?”
  林满堂看着镜里的自己,再看看手上的戒指,心里一阵复杂,“东西都对,可我找不到炫耀的对象了。”
  这份高兴就差了很多。
  李秀琴想了想,给他出主意,“你可以戴这套去贫民窟走一圈,估计能收获一堆羡慕的眼神。”
  林满堂翻了个人眼,“对,我不仅能收到羡慕的眼神,估计还有刀子对着我下呢。”
  他将金戒指、金项链、金手镯都摘下来,想到幼稚了几十年的自己,忍不住一乐,“还别说,那时候的我可真快乐啊。”
  现在再也找不到曾经的感觉了。
  “你今儿不也一样很快乐吗?嘴都快咧到耳朵根了。”李秀琴笑他。
  林满堂摸摸自己的嘴角,也忍不住笑了,正要说点什么,却见女儿直起身子,表情严肃,“亲爱的同学们、老师们、同志们,下午好。我这次能取得如此好的成绩全部归功于我父母对我的栽培,没有他们就没有我的今天……”
  林满堂和李秀琴对视一眼,这孩子怎么就这么逗呢?
  林晓一顿慷慨激昂的获奖感言讲完,人就趴在桌上呼呼大睡。
  李秀琴叫了灵初和巧儿进来,将人扶回房间。
  第256章
  话说, 萧定安在传胪大典上知道林满堂得了状元,以为皇上饶了岳父曾经犯下的错误。
  下了衙,他兴冲冲骑马去郊外射了两只大雁回来。
  他箭法好, 两只大雁落下来时还活着, 他让胜邪好好将雁养起来, 朝宫里递了牌子,想与姑母商议定亲之事。
  如果有姑母这个长辈出面,林家也能感受到他对这门婚事的重视。
  但他没想到姑母不想见他。萧定安心里虽然失落, 也只以为姑母今儿有事才不愿见他, 并未放在心上。
  晚上,萧定安翻来覆去睡不着,换上夜行衣,骑马到了林府外面,偷偷翻墙进去。
  他没来过林府,但听林晓提过, 她住在第三进,靠左那个院子。
  林府有下人巡查, 只那些人哪里防得住轻功极好的萧定安,他只是轻轻闪了几下, 就轻松躲过那些下人。
  他躲在黑暗处,朝林晓房间扔了个小石子, 没过多久房间蹿出一个小丫头, “谁?”
  听这声音赫然是灵初, 月光倾泻照得她手里的鞭子泛着红光。
  萧定安从黑暗处现身, “你家小姐呢?”
  灵初见世子大半夜来找小姐, 唬了一跳, 赶紧进去请示小姐。
  林晓迷迷糊糊听到有人叫自己, 她头一回喝酒,脑子晕得厉害,昏昏沉沉,脾气便不怎么好,有些不耐烦,“什么事?”
  灵初小声道,“小姐,世子来了。”
  林晓呆愣好一阵儿才反应过来她口中的世子是谁,只心下难免疑惑,他怎么来了?
  灵初帮林晓穿上衣服,萧定安被灵初领进来。屋里点着一盏豆大的油灯,视线模糊不清,只露出一张光洁的小脸,在灯光下晕出一层暖黄的亮泽,像一颗圆润的珍珠。
  林晓撑着下巴,打着哈欠,“你怎么来了?”
  萧定安进了房间,便闻到一股酒味,猜到她今天可能喝了些酒,便道,“我明儿想遣媒人来提亲,可好?”
  林晓有些迷糊,脑子反应比平时慢了半拍,听到他这话,不得不提醒他,“可以是可以,但是你要有心里准备。”
  萧定安一头雾水,“这是为何?”
  林晓其实也拿不准她爹的态度,掐着手指,“我爹可能会舍不得我。他可能会为难你。”
  萧定安松了一口气,“那是当然。我要将他养了十几年的宝贝娶回家,岳父舍不得也是人之常情。”
  林晓心里生了一丝甜意,脸颊微红,眼睫都跟着颤了颤,勾得萧定安心痒难耐,只他到底忍住了,“你好好歇着吧。明儿等候我的消息。”
  林晓却舍不得他离开,从床上跳下来,一把拉住他的手,“你怎么进来的?”
  萧定安忍不住回握住她的手,入手之处软得可爱,他有些不好意思摸摸鼻子,“翻墙。”
  到底非君子所为,他臊得慌。好在天黑,她瞧不出来。
  林晓双眼发亮看着他,兴奋得不成,“你能不能带我飞?”
  萧定安一怔。
  林晓双手比划,“就是以前,你曾经飞过来救我。太好玩了。”
  萧定安哭笑不得,看了眼天色,“你想飞,以后我再带你。可今儿天色不早了,你又喝了点酒,还是早点歇息吧?”
  “就是晚上才好。”林晓酒劲上来,越想越兴奋,“万千灯火,只有我俩在屋顶跳啊跳。飞累了,我们就坐在屋顶看星星,多美啊。”
  萧定安不是很懂姑娘家的心思,可听她语气似乎很渴望,他想了想还是答应了,“那成,我带你去看星星。”
  林晓生怕他反悔急不可耐套上鞋子,与灵初交待两句便拽着萧定安的袖子往外走。
  到了院外,萧定安揽着林晓的腰肢,脚尖一点,就这么上了墙。
  又几个跳跃,轻松跳上房顶,他动作轻巧,又因为这些年练了臂力,带着她飞了好几个屋顶,竟也不觉得累。
  林晓越发兴奋,酒劲再次上涌,竟忍不住尖叫起来,“哇!太刺激了!”
  她突然这么大尖声叫唬了萧定安一跳,他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下房顶,好在他及时将剑插进墙壁,稳住了身子以及身上的她。
  这边住的都是富贵人家,家丁护院少不了,林晓这么一喊,下人们全听到了,纷纷提灯笼找人。
  “怎么回事?是谁?”
  “快快快!家里来了小偷!”
  “看看家里有没有丢东西?”
  ……
  萧定安重新站稳,脚尖一点,连续跳跃,眨眼间,带着姑娘飞离刚刚那个地方。
  偏偏他身边的惹祸头子还不住嘴,只觉得自己与那飞天的嫦娥也差不了多少,依旧大呼小叫不停,“哇!太好玩了!”
  萧定安闻到她身上的酒味儿,心里暗想,酒还没醒吗?
  他也不敢将她往人多的地方带,想了想,带着她往一处灯塔飞去。
  这是个极小的灯塔,是整个京城最高的等他,但地方狭窄仅能融下两个人。
  林晓站在上面,看着下面的万家灯火,颇有“一览众山小”的豪迈之情,她双手当喇叭冲下面大声嘶喊,“啊啊啊!太美啦!”
  萧定安心下长舒一口气,幸好带她来这个地方,要是去旁处,今儿可就丢人丢大了。
  林晓喊了一会儿没多久就累了,酒也醒了,脑子瞬间清醒,四下看了看,“这是哪啊?”
  萧定安抚了抚她的额头,察觉无恙才暗暗松了一口气,“这是观天台。饮天监和总明观看星相的地方。”
  这里在京城西面,离皇宫仅有一刻钟的距离,四周漆黑一片,繁星闪烁,底下有大红灯笼点缀其间,与天际的星星连接在一起,组成一副极美的画卷。
  微风拂过面容,带了一丝初夏的清凉,耳边传来阵阵禅声与蛙声,惬意又安静。
  “这里可真美啊。”林晓情不自禁仰头欣赏这美丽的星空。
  前世因为污染,她根本看不到如此干净的星空,它好像一幅黑色的油画,洒满了细碎的银星。
  突然两颗流星划过,萧定安脸色变了变,下意识想牵住她的手往下走,“竟是扫把星,碰到这星星准没好事,咱们快些回去吧。”
  他一低头却发现自己捉了个空,林晓正双手合十闭上眼睛,嘴唇微动似在说着什么。
  萧定安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你怎么了?”
  林晓睁开眼,乐得不成,“刚刚流星划过,你看到了吧?哎呀,我们可真幸运。”
  萧定安险些以为自己听错了,看到流星幸运?那分明是扫把星啊?
  林晓说完,才意识到古人把流星叫扫把星,认为看到它的人不仅自己运气不好,周围的人也会跟着倒霉。
  林晓拍拍他肩膀,“咱们国家自古以来就把流星叫扫把星,因为它流逝得快,让人抓不住,视它为灾星。但有些国家会把它叫做流星,他们认为每颗星星坠落就代表有个灵魂升天,而升天时会顺便把人的愿望带给天神。两种说法:一种是扫把星,一种是流星。一个代表灾难,一个代表祝愿,我更愿意相信后者。”
  她笑盈盈看着他,黑人分明的眸子好似会说话。认识她这些年,她大多时候都是无忧无虑,积极乐观。他以为这是环境使然,其实何尝不是她的性子。
  哪怕遇到再不幸的事,她都会积极面对。
  就像几年前,小庄村被大荣骑兵突袭,她失去了两位很好的长辈,她伤心难过,却也在想对策。她便是这样乐观的人。
  萧定安上前抚住她的脸,轻轻摩挲,“你说的对。”
  林晓回握他的手。
  从远处看去,繁星星星好似成为两人的幕布,将这幅美好的场景定格永远留住。
  这天晚上是林满堂穿越以来最志得意满的一天,可他翻来覆去像翻烧饼似的怎么都睡不着。
  他看了眼床上睡得正酣的媳妇,也不忍心吵醒她,掀衣下床,站在院里看了眼天空。想到喝的醉熏熏的女儿,他有些不放心到了女儿院里。
  只是还没等他走进院子,就听到不远处墙角传来轻微的骚动声。
  “你蹲下来。我踩着你的肩膀。”
  “我带你跳上去吧?你放心,我这次肯定不会把你摔下来了。刚刚那是意外,好像有什么东西打到我脚踝,我才踩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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