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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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我已经死了……”
  “你以为我会吃人肉吗?又不好吃!”玲珑很想踹她。“是你自己过来还是我过去?”
  “灵魂被吃掉的话,就什么都没有了吗?”
  “不然呢?你以为是可回收循环持续发展的吗?”
  “我……”
  玲珑懒得再跟她废话,直接捏成团,然后哇的一声吐出来:“难吃死了!”
  怎么这么苦!苦的她都想报警了!
  靠!
  看着又纯洁又香甜,吃起来图文不符,仿佛是卖家秀与买家秀的区别。这破烂玩意儿苦成这样子怎么吃?玲珑看的烦,随手把光团拍扁:“自己的事情自己滚回去处理,等到你心愿一了,就给我回来让我吃掉,如果还苦,我就把你压碎成粉末洒在海底当肥料!”
  讨厌,这么苦的灵魂就算吃下去也好难消化,她累了,想休息休息,一点都不想立刻去人间。
  光团丢出去之后,玲珑就舒坦了。她化出原形在铺的软绵绵的珊瑚床上翻滚,时而着迷地欣赏自己美丽的鳞片。嗯,她真的是全荒海第一美龙。
  凤一边发抖一边想:然而整个荒海只有您一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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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想同您讲个故事。
  当然啦,这个故事其实很无聊很苍白,没什么好听的,没有高|潮也没有感动人心的情节,因为严格说起来,它是我一个人的故事。您各位要是愿意听,就劳烦各位受累,听我絮絮叨叨的讲。
  我啊,已经死了。
  但我活着的时候有个名字,叫戚盼,我的母亲二婚嫁给了我的继父,这并不是什么浪漫美好的恋情,因为他们两个相爱的时候,彼此都有一个完整的家庭。这场结合不被任何人祝福,继父姓唐,家世显赫,他们相爱的无比热烈,甚至因此私奔,却在车祸中双双死亡。
  他们没有带我离开。
  我在唐家过得并不好,唐家人不喜欢我,忽视我,但我知道,那是我应得的,继父的儿女恨我,我也知道。可是我除了这里,再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了,那个时候,我才九岁。
  只有一个人不一样。
  我的小叔叔——只有他愿意让我这样叫他,发生了这样的大事,他从国外赶回来,不被唐家人接受的我即将被赶出去,是他收留了我,带我去了国外,将我抚养长大。
  他很温柔,是我见过最温柔最正直的人。他说大人的过错不能责怪孩子,他说我是无辜的,他说我可以光明正大的站在阳光下去微笑和生活。
  我好喜欢他呀。
  可是他不接受我的告白,他比我大了二十岁,我十四岁的时候,他已经三十四岁,担任市级干部。我对他的告白被很温和的拒绝了,他告诉我,他把我当女儿一样养大,正常人是不会像电视剧或是漫画里那样,对一手带大的孩子产生错误的情感的。他说我还小,说我有一天会明白他说的话。
  那个时候我就知道他不会接受我了,我并不是天真浪漫的十四岁女孩子,但我知道,他说的都是对的。
  然后啊,然后我就看着他新婚燕尔,夫妻恩爱,生儿育女。他有一对子女,好幸福啊,我也好开心,虽然我已经独自居住了,可每次看到他笑,我就觉得活着无比美好。
  但是好景不长,有坏人冲进学校无差别杀人,他的儿女被教导的勇敢又善良,他们才十一岁,就在老师逃走的情况下拉着手死死挡住了教室的门。
  然后他的妻子,一个温柔美丽的女人受不住这样的打击,浑浑噩噩中车祸离世。
  一瞬间啊,他老了好多好多,我曾想过无数次他与他的妻子白头到老的模样,但我没有想到,那是他一个人的白头。我不敢靠近他,我不想利用这样的机会让他来爱我,我不想让他瞧不起我。我想让他知道,我被他教导的很好,知道是非对错,知道尊重,知道不可强求。可除了我,没有其他人能走进他的心了。唐家人找到我,我就答应去照顾他。我照顾他的衣食起居,为他梳理花白的头发,其实他还年轻着呢,他还不到五十岁,就苍老的不像样子了。
  我许愿,如果可以,就让我代替他这样痛苦,把他的妻儿还给他,让他快乐一点。
  他不快乐的时候,我的心都要碎了。
  后来他死了,我也不想活了。我从高高的大桥上一跃而下,死在冰冷的江水中。
  我睁开眼睛,正是在他家里的餐桌上,他的妻子邀请我来吃饭,她真是个很好的女人,她对我很好,很愿意我能跟他们一起住,但我知道那是不行的,小叔叔已经忘记了那场告白,但我知道,我心中对他的爱从来没有衰减过。
  他刚结婚不久呢。
  还很年轻,很英俊,仍然温和正直,真是世界上最好的人。
  我爱他。
  我还未成年,小叔叔不放心我搬出去,但我一定要走,我用嘲讽的、冷酷的语气告诉他:他的妻子和儿女会怎样死去,我是个怎样恶毒的女人,我会伤害他们,我会嫉妒,我是很多年后的戚盼,我是个坏人。
  我如愿一个人生活,与唐家彻底没了关系,我住进了他年轻时的那个公寓,那里不远处有一座大桥,是我曾经跳下去的地方。
  后来我出国留学,成为了一名服装设计师,每天画衣服,可夜深人静的时候,公寓的画室里,都是他的画像。我曾见过他苍老的模样,悲伤的模样,我不想再看到那样的他了。
  一切都和我想的一样,我出席一场盛大的服装秀的时候看到关于校园犯人的报道。那场悲剧被制止了!
  真好,他可以继续幸福啦。
  可是我不知道他会患上绝症,他、他不是很幸福的吗?他没有在妻儿出事后死去,他不应该这样啊,他应该一生顺风顺水平安快乐!
  我没有办法不担心他,这些年他一直惦记着我,可我再也没有见他,也没有回过他的信。我就像是一个不孝的孩子,挥霍着、浪费着、糟践着小叔叔的爱。
  他躺在病床上的样子那样虚弱,他的妻子告诉我没有合适的骨髓,我想,试试我的。
  真是上天眷顾,居然完全匹配。
  我离开的时候他还没有从手术室出来,唐家人巴不得我不要见他,对他们来说,我是污点。
  我回到了我住过的那个公寓。
  我好难过,我想去抢,想不顾一切不择手段,否则我重新活一次的意义又是什么呢?可我终究没有那样做,我怕他恨我,瞧不起我,后悔曾经抚养我。
  他是世界上最好的人,是我最渴望,也最不能拥有的人。
  后来我冲动之下给他打过一次电话,没有出声,他也许知道是我,不停地叫我盼盼,对一个爱你的人而言,没有什么是不能原谅的。他想我,他那样爱我,只是不是我想要的那种爱。
  听起来他似乎不知道我给了他骨髓的事情,真好,他不必觉得亏欠,仍能继续幸福。他的妻子应该是听到了那年我重生后说的话,她的隐瞒是非常正确的决定。
  小叔叔,你很幸福,那样很好。
  我挂掉了电话。
  您各位说。
  怎么就那么巧,我的骨髓与他匹配,我觉得我们是天生的一对,只是我出现的时机不对。但是从此以后,他与我血脉相连。
  我太痛苦了,我迷迷糊糊走到那座大桥上,有个小乞丐在一边跪着,我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给了他,然后摸了摸他的头,用很轻的语气告诉他:乖孩子,捂住眼睛,不要看哦。
  活着太痛苦了,我心里只有两辈子对他的爱,活没有办法好好活下去。
  我用一瞬间记住他,然后我的余生都用来忘记他。
  他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好的一个梦,我不想醒过来,可是我很开心他是清醒的,不醒过来的只有我一个人就好了。多好啊,他这么幸福,这么快乐,会跟另外一个人白头到老,儿女双全。我看着他新婚燕尔,相濡以沫,生儿育女,满头霜雪,这对我来说,就很好了。真好,真好啊。
  您诸位可别笑我,我就是个死了的啰嗦的鬼魂,心里苦,无亲无朋,才这样说了这么多。
  好啦,这片海的主人要回来了,您各位快快走,别因着我让那位大人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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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鬼魂不知道,她以为她的户口只有自己,身份证也带在身边,就会很快被处理掉遗体,不会通知任何人,可他最终还是知道了。
  还有那个目睹了一切的小乞丐,这变成了他前半生最大的噩梦,直到他遇见一个叫谢薰的女人才好转。他被她的小叔叔收养,却永远无法忘记这个只见过一面的很温柔的女人。
  江水都变苦了。
  鬼魂没有执念没有遗憾没有心愿,可她的悲苦却化作水汽,沾染在了这两个男人身上。
  温柔的小叔叔变得不苟言笑,小乞丐变得阴郁深沉。
  但这些她都不知道了。
  唉,在下虽然只是归墟龙宫的一株普通珊瑚,但能作为龙女大人的床,心中也是荣幸,鬼魂不知道在下听到了这些,也不知道龙女达人给了我们特权,让我们偶尔能得知她的消息。
  但作为一只活了很久很久很久很久的老珊瑚,在下还是想说啊,这是在下听过的,最难过的故事。
  她从高高的大桥上一跃而下,所有人的结局都改变了,除了她的。
  每个人都幸福,除了她。
  第92章 第九片龙鳞(二)
  “死了吗?”
  “应该死了, 否则不会被小丑丢在这里。”
  “唐队?”
  在戚盼听起来, 每个人的声音都非常轻柔,他们似乎是怕惊动了什么人。接着有人开始给她做心肺复苏,戚盼胸腔那股一直梗着的气突然通畅了, 她发出剧烈的咳嗽声, 然后慢慢睁开了眼睛,然而映入眼睑的那双熟悉的面容,却让她张口结舌的说不出话来。
  即便涂满了油彩,戚盼也认得出来。
  “狂风, 拿水来。”
  戚盼就着男人的手喝了几口水, 火辣辣的嗓子顿时舒服了许多, 她的视线一直无法从男人面孔上挪开, 男人身上穿着与丛林一色的迷彩服,浑身上下包裹的密不透风,但天气是很热的,戚盼甚至看到了从他头盔里往下滑落滴下来的汗水。
  “你是z国人吗?”
  戚盼看着他,没有说话。也许她不是不想说,而是不知道该怎么说。
  “唐队,不一定?她看起来挺像国人, 但她好像听不懂我们在说什么。”另外一个士兵这样说。
  唐队站起身,戚盼不由自主地捉住了他戴着半指手套的手,颤抖着眼睫看着他。
  “她好像很信任你啊唐队。”又一个士兵走过来。“怎么办?咱们还要执行任务, 带着她恐怕不方便, 可不带着她, 她根本没法活着出去,这里太危险了。”
  唐队毫不犹豫:“不能把她丢下。”他们是军人。
  然后他问戚盼,“你能听懂我说的话吗?”这一次他换了国际通用语言来问,可戚盼仍然没有回答,她只是点了点头。
  一些人在受过重创后会发生记忆紊乱或是语言能力缺失的现象,这并不少见,尤其是生活在安逸环境里的年轻女孩,遭受到这样非人的折磨,被救出的很多都已经精神失常了,所以唐队也没有太在意,他检查过了戚盼,身上只有一条破破烂烂的裙子,被发现的时候呼吸都没了,他试着做了急救,也没想到她还能活过来,因为小丑比他们快,她被丢在这里至少一天。
  这支特种兵小队一共有五个人,除却被称之为唐队的男人外,其他四个人都互相称呼代号,不过戚盼没有注意,因为她总是跟着唐队,他到哪儿她就跟到哪儿,其他士兵开玩笑说她这是雏鸟心理,把唐队当妈妈了。
  今年刚刚三十岁的唐队因为工作关系连女朋友都没交过就直接升级当妈,内心相当复杂。他们这次是奉命抓捕z国最大的拐卖组织头领,被称为“小丑”的男人,结果对方一路逃亡,如今所处的这片危险神秘的森林,已经是z国和a国的交界线处,他们必须在走出森林前将小丑抓住,绝不能让小丑进入a国国境。
  追踪器的信号时有时无,这片森林无比宽广,小队已经进来了快一个星期,尚且不到这个森林的一半。
  今天是他们停下整修,结果负责警戒周围的闪电却发现了一个躺在灌木丛中受伤的女孩。他试过了鼻息,已经没了,小丑逃亡的时候身边还带着几个被拐卖的女孩,但是条件艰苦,野兽毒蛇丛生,一旦受伤小丑是绝对不会在乎他们的死活的。之所以在这逃亡的关头还要带年轻的女孩子,是因为小丑准备去投靠的那位大毒枭最爱年纪小的处女。
  这是见面礼。
  没想到人没死啊。
  戚盼的身体上没有太多伤痕,那些小小的血痕都是因为被扔在灌木丛中划伤的,唐队给她包扎了伤口,又给了她一块压缩饼干。戚盼捧着饼干费力的咬着,跟磨牙似的,她居然真的感觉到了饥饿——可即便如此,她的视线也一直没有离开过唐队。
  她最后的记忆,停留在那个极美丽的少女说她吃起来很苦的时候。然后她就什么都不记得了,再醒过来之前就是听到了之前的几个士兵在讨论她死没死,等她睁开眼睛,她就再次见到了她的小叔叔。
  是的,戚盼可以一眼认出来,那就是她两辈子都求而不得的人。现在的话,算是第三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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