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龙阳好秦_分卷阅读_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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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长大卯走了过来,捞起一把长矛抛了过来,“你会用吗?”
  叶煜稳稳地接住,耍了个花式道:“略懂一点。”待他动作停下来的时候,尖锐的矛头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地刚好对着大卯。
  大卯看起来有些不甘,但已经有所动摇。
  叶煜收起了长矛冲他道了个歉。
  下午训练的时候,如陈桧所说的那样,先是十人一组练习各种战术。
  “快点快点。”大卯一边击着鼓声指挥,一边说道。
  叶煜还不是很习惯顺从鼓声和旗帜作战,他的动作有些迟缓,不过好在是集体训练,没多久他就习惯了。
  十人训练只是个热身,真正的重头戏还是之后的百人练习。
  百将老遐捶着金鼓,他边上站着几个人持着旌旗,一百个人以一屯为一组面对面站着。
  鼓声响,旌旗动。
  原本竖在手中的长矛齐齐指向前方,进入备战状态。
  鼓声的节奏逐渐变快,手中的长矛也不断地进攻进攻再进攻,直至两队穿插在一起,旌旗手改变了方向,两屯的人转了分别侧过来,手中的长矛相抵,发出了木棍部分相撞的声音。
  而老遐则一边击鼓一边巡查着。
  叶煜注意到自己的对手,另一个屯的家伙突然走了神,明明应该是两人长矛互击,却成了他一个人在攻击。
  叶煜借着撞击的声音掩盖,唤了他几声,但都没有用,那人甚至开始傻笑起来。
  恰在此时老遐巡视过来,抄起手中的鼓棒给他脑袋上来了一下,“你是战死了还是怎么了,愣着不动充木桩子吗?!”
  周围的人似乎是因为有好戏看,纷纷朝这边看过来,手上的动作也不尽心了。
  那人方才回过神来,憨笑着挠挠被打的地方说道:“太好看,我看入迷了。”
  他面前的叶煜当时就沉下了脸,但是周围的人却捧腹大笑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靠脸杀敌#
  ①职位来自于《六韬·龙韬·王翼》,军队编制来自于《商君书》。关于屯长管几人有两说,一说五人,一说五十人,前者我仔细分析了一下,是商君书中一句的直译,但是这样整体意思会有问题(管五人和管百人怎么可能要求一样,五十人还差不多),所以本文取后者。
  ②《周礼》《礼记》男三十婚,女二十嫁,《韩非子》男二十婚,女十五嫁。
  ③前面的“少爷”之类的词全部改成“士子”。
  第十七章 锋刃一划赴战场
  叶煜听着周围的哄笑声,再看看面前这个依旧看着他的脸傻笑的士兵,突然出脚,脚尖踢向那个士兵的长矛末端。
  他本身就心不在焉,手上自然握不紧,叶煜轻而易举地就踢动了。
  长矛原本就是剪短朝着他的,被他这么一踢,锐利的矛头更是直直地向他的脸刺过来。
  明明周围是那么的吵闹,可锋刃划破皮肤的声音在叶煜听来却异常清楚。
  刚才还傻笑着的士兵顿时愣住了,他吓得手里的长矛都掉在了土场上,周围也刹那间安静安静下来。
  土黄色的地面上出现了几个血红的点,矛头沾着一点红褐色的泥土,那是染着血的锋刃和泥土混在了一起。
  右眼角下约一指宽的地方因为眨眼这么细小的动作产生了一些痛感,叶煜闭上右眼缓解一会儿,只睁着左眼看着对面的士兵。
  “请——继续训练。”
  他的声音是不会很大,但是因为现场的寂静听得特别清楚。
  他右眼下面有一道大约七公分长的伤口,两端还好,伤口不是很深,只是有些渗血,不过中间大约三四公分的部分却在冒血,血滴滑过脸颊,落到了衣服和地上。
  他对面的士兵感觉有些发怵,这里是常备军的军营,有些人或许当过一段时间的兵,可还没真正见过血,更没见过会对自己下手的人。
  周围的人也被叶煜的狠决唬住了,有的人甚至转移了视线,明明之前是让他们多瞟几眼的样貌,此时却好像变得像是恶鬼的面容一样。
  大概是心里作用,也可能是因为血液的缘故,总之,现在再也没有人会觉得叶煜看起来像个女人一样了。
  老遐轻轻叹了口气,继续锤响了金鼓。
  士兵们也像是刚刚回神,寂静地配合起鼓声。
  叶煜知道自己的举动是一时气愤,但老实说他并不后悔。
  他早就有想在脸上划一刀的想法了,只是之前不想留一个面目狰狞的评价,至于现在,谁都知道他是因为讨厌被当做女子才会这么想做,算得上是师出有名,结果最多是个轶事罢了。
  脸上的血痕有些黏腻,待到半张脸都差不多染红了之后,伤口似乎停止出血了。
  等到训练结束之后,脸上的血痕凝住了,这让他看起来像是半张脸都毁了一样,他回去的时候毫不掩饰,甚至是前所未有过的昂首挺胸。
  尽管还有半张脸风采依旧,但不知情的人看到他的脸只会觉得惊吓,便是知情的也再不敢招惹他,因为他是个连自己都狠得下手的人。
  叶煜很满意这个效果,他觉得一直以来压在心头的石头消失了。
  就算是将脸洗干净之后效果没那么好也无法影响他的好心情。
  ***
  叶煜从射箭考核的地方回营帐的时候,注意到很多闲暇的士兵都在互相讨论着什么。
  “发生了什么吗?”他回到营帐之后顺便向陈桧问了这个问题。
  “听说要打仗了。”陈桧回他道。
  叶煜坐在席上,奇道:“不是一直在打仗么……是我们也要去了吗?”
  陈桧点点头。
  叶煜觉得有些奇怪,他所在的兵营是咸阳和栎阳之间,泾水和渭水交汇的地方,虽然不是隶属咸阳的常备军,可按照常理来说也没有这么快就出战,尤其是接下来是冬天,是最艰苦的时候。
  他回忆了一下秦国现在的战况,问道:“是去打赵国吗?”
  “对,蒙将军已经连下了好多城,接下来又要过冬了,听说是缺人的很。”陈桧解释道。
  叶煜记得蒙骜这一次应当是总共攻下了三十七座城,的确,不说别的,光是管理就是个大问题,军中的人也只能顶一时,更何况军队还要继续前进,要是前头刚攻下来,后头就丢了,那可就笑话大了。
  而且打了那么久,多少有些损耗,后继支援得跟上,不然连打仗的兵器都没了。
  叶煜甚至已经想明白了上头为什么会选择他们,首先他们不是咸阳的常备军,不需要死守都城,而且官吏们从城里出来,总不能让他们跑到老远去和军队会和,再说了,戍边常备军不能动,离得近的地方常备军都被征召过了,一时半儿调不出多少人,就是调的出来也是民夫,民夫在大战中凑数可以,真要用其实不太好用。
  他又在心里计算了一下,既然蒙骜那边已经等不到春天了,那么估计赵国那边的抵抗也挺厉害的,这大概是白起拉的仇恨还没散,才会让物资耗的那么快,没办法边打边补。
  再有不到一满一个月就入冬了,怎么说也要赶在冬天之前和蒙骜的大军汇合,而且风声已经有了,估计就这两天就会正式下达命令了。
  就是不知道会是谁领军。
  他脑海里过了一遍人,还是没确定的。
  不过很快他就知道了,因为正如他所想那样,第三天旨意就下来了,同时来的还有他们的领军。
  秦王下令,派遣十万人支援蒙骜,又遣不少官吏随军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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