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八章 白素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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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姐,你说,她该不会是被人给掳走了吧?”
  莺灵的眸中带着一丝担忧,微垂下了眼帘。
  白瑾瑜忙将莺灵抱在了怀中,朝着白素住的房间走了过去!
  房间内的被褥及桌椅板凳,茶具等物,都杂乱的倒在了地上,但是贵重物品一概没丢,白瑾瑜初步排查是白家来了强盗,应当是白素一时发癫,将这些东西毁了,又自己离开了。
  白瑾瑜转头朝着窗外望了过去,微蹙起了眉头:“狐狸,你去调上两千白家兵马,到皇城内四处寻找白素,记住,切莫伤了她。”
  白瑾瑜话罢,便从怀中拿出了一枚令牌,抛到了狐狸手中。
  狐狸忙将令牌拿到了手中,满脸的认真:“嫂子放心,我很快便将她带回来!”
  ——————
  此刻,白素正身处郊野之中,四周天色漆黑,不断响起了狼嚎声,令人心中生惧。
  白素此刻着了一身白衣,秀发披散在肩头,只用一根玉簪松松挽住,双眸阴沉冰冷。
  她一个踉跄,便因为过度劳累,猛地倒在了地上。
  她自从离开白家后,已经连续走了两个时辰,都未曾停下来了。
  白素的双眸发红,冷冷的朝着空中望了过去,声音冰冷:“白瑾瑜,既然你不愿意帮我,我便自己想办法,去杀了司南公主!然后……”
  白素说到了这里,猛的眯起了双眸,喉咙中发出了一阵阴凉的笑意:“若不是我肯帮你顶罪,你莫说当上家主之位了,就连白家都回不了,呵……如今你得了荣华富贵,却又贪生怕死,不肯帮我报仇了!
  好啊,那我便再想办法,将你这家主之位给收回去!收回去!哈哈哈哈哈!”
  白素的神情变得疯癫了起来,她猛地躺在了地上,双手紧紧攥住了枯草,眸色发狠。
  就在这时,一道阴影突然将白素笼罩,眨眼间,便有十几头狼将白素围在了中间,它们一个个眸中泛着绿光,面目凶狠,前爪着地,低吼了一声,猛的朝白瑾瑜扑了过去!
  白色的瞳孔猛的放大,眸底划过了一抹惊恐,她将手放在了腰间,便想要将长剑拔出来,可惜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
  “救命……救命……救命啊!”
  白素双手猛地捂住了眼睛,凄厉地大喊出了声!
  然而过去了十几秒的时间,狼群还没有扑到她的身上,白素微怔了一怔,移开了双手,便看见她的面前,站了一个中年男人。
  男人手中握着一把长剑,剑上还沾着几滴狼血,那十几只狼,此时都已经被男人生生砍死了!
  男人生得相貌一般,左脸上还有一个刀疤,身材却魁梧的很,他望见白素脸庞的那一刻,心头猛地一跳。
  下一秒,男人便直接握住白素的手,将被吓得发怔的白素抱在了怀中,直接翻身上了马!
  白素坐在了马背上,被他紧紧抱在了怀中,一张脸庞泛白,似被狼群吓傻了一般,到现在都没有反应过来。
  直到半柱香时间后,她才慢慢恢复了神智,白素深吸了口气,望着四周凛冽的风,额上滴下了几滴冷汗:“多谢公子相救,请问公子是谁?要带我去何处?”
  白素双手紧紧攥着黑马的毛发,手心中尽是冷汗。
  她刚刚话罢,身后便传来了一阵男人张狂的大笑声,将白素吓的一颤,差点从马背上跌下来!
  王振怕白素摔着,忙伸出了一只手,搂住了白素的腰。
  “哈哈哈哈,我活了半辈子,还是第一次有人唤我公子,看你身上的布料不便宜,你是哪个家族的小姐?”
  白素垂下了眼帘,不知想到了什么,眸底掠过了一抹冷芒,没有吭声。
  “不想说?怕我拿你勒索你父母?实话告诉你,我是蓝狼佣兵团的团长,王振,佣兵虽普遍很穷,但我们蓝狼佣兵团,还是有些银钱的,不屑于干强盗的行为!”
  白素听罢,双眸微动,忙转过了头,多望了王振一眼。
  蓝狼佣兵团……
  听闻今年排名第一的佣兵团,就唤作蓝狼佣兵团,而团长王振手下,掌管大元几十万佣兵,若他真的是王振,于自己而言,可有大用处。
  白素一笑,声音不觉便柔了几分:“那,王公子是要带我去佣兵团吗?”
  “唔,你先告诉我你是谁,为何会出现在荒郊野岭,我便告诉你要去何处!”
  王振唇角微勾,笑望了白素一眼。
  “我是白家庶出二小姐,唤作白素。我大姐姐白瑾瑜,是靠我才登上家主之位的,她先前答应过我,等她继位后,便会帮我娘报仇。
  但她继位之后,又突然反悔,不仅没有帮我娘报仇,还恩将仇报,派人追杀于我,我逃到了这郊野,才摆脱了那些追兵……”
  白素说到这里,双眸泛红,眸底落下了两滴泪,猛地抱住了王振的腰,低生抽泣了起来,哭的王振一阵心软。
  “嗤,我先前听闻新上任的白家主是个女人,心下还有几分佩服,听你这么一言,她也不是什么好货色!也不知她那好名声,是如何传出来的!”
  “她本就不是什么好人,生性心狠手辣,谁若是忤逆她半分,她便会将那人折磨致死,我在她的手下,不知怎么活到现在的。”
  白素冷嘲了一声,眸中又落下了几滴泪,落在了王振的手背上,滚烫的很。
  “白姑娘是心善之人,日后可得离这种人远些,我王振生性最为厌恶的,便是这种出尔反尔的狠毒妇人!白姑娘,我实话告诉你,自从蓝狼佣兵团安定下来后,干娘便一直催我成家。
  我看白姑娘生的顺眼,便想着让白姑娘在佣兵团住上一阵,若是白姑娘对我有意,我便会娶白姑娘为妻,若是白姑娘无意,我便立即给白姑娘准备些盘缠,送白姑娘离开!”
  王振大手一挥,满目认真!
  王振刀口舔血这么多年,早就练就了干脆利落的作风,有话直言,不喜欢拖拖拉拉。同时,他对儿女情长没什么兴趣,娶妻也只是挑个看着顺眼的就行,只要人家姑娘能接受他,他便能娶回家。
  至于风花雪月,花前月下什么的,他对此一概不感兴趣。
  白素双眸一亮,面上浮现了一抹喜色,声音听起来,略有几分娇羞。
  “反正我现在也无家可归了,我愿意在佣兵团待上一段时间……”
  白素这般说,王振便知道,她是对自己有意思了。
  王振仰起了头,便哈哈大笑了起来:“好好好,没想到我出门追杀贼寇,竟意外得了一个娘子!这可真是天定的姻缘!”
  白素淡淡一笑,眸中带着一丝深意。
  若是嫁给了他,他一定愿意派遣佣兵帮自己罢,到时候,莫说杀了司南公主,就连白家的家主之位……说不定还能落到她的头上。
  白素想罢,唇角的笑意渐深了些。
  白素从未经历过战事,心性还有几分幼稚。鬼门虽比不上朝廷人马,但好歹受过一些训练,但单是鬼门对抗朝廷人马,便如此吃力,更别提让散漫无比的佣兵,去对付朝廷人马了。
  白家可是朝廷的人,白家手下的士兵,全都是在军营受过正规训练的,若真的打起来,佣兵便是以卵击石。
  只可惜,白素不懂这些。
  这时,白素眼皮一跳,突然望见了王振腰间坠着的一个香囊,猛地蹙起了眉。
  这香囊……不是白瑾瑜幼年时候,时常佩戴在身上的吗?怎么会在王振的身上?莫非只是生的一样而已?
  不对!这香囊上的图案,是父亲尚在时,命绣娘单独给白瑾瑜绣的,就连丝线都是特制的,根本就仿不来!
  可是……这香囊为何会在王振的身上?
  “王公子,你腰间的这个香囊……倒是挺好看的,不知王公子是在何处买的?”
  白素眸底掠过了一抹微茫,将心中想的问了出来。
  “我一个大男人也佩戴香囊,说来惭愧,但这香囊是我恩公给的,我得戴着。不然以后恩公见到了我,怕她认不出来,我便无法报恩了。”
  白素唇角的笑意一僵,低声问道:“恩公?什么恩公?王公子可方便同我讲一讲?我心中倒甚是好奇。”
  “十年前,家乡发大水,我全家除了我以外,全都淹死了,我当时逃到了皇城,临死之际,一个青衫姑娘看我可怜,便给了我一些银子和一个香囊,说这香囊能拿去当铺换些银子。
  我去当铺问了,当铺老板说这香囊能当上几千两银子,但我无论多穷,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当,一直记着那位姑娘的恩情,想要好好报答,但是这辈子,多半都遇不见了吧。”
  王振笑着摇了摇头,以前他的执念还有些深,现在已经将此事看开了,无论能不能再遇得见,他都不是很在乎了。
  只是他是一个重情义的汉子,心中欠了别人一个恩,总是过意不去的。
  白素的一张脸庞,一时变得煞是难看。
  王振口中所说的这位救命恩人,不就是白瑾瑜吗?
  呵,她还真是会装善人,拿着白家的银子到处施舍,惺惺作态,令人恶心!
  白素双眸一转,轻笑着道:“王公子,那香囊之中……是不是用的栀子花香料?是那种切碎的栀子花,和完整的栀子花混着的?”
  已经过了这么久,这香囊早就已经没有了香味,白素说的这般准确,的确是令王振的心中一惊!
  王振怔了一怔,忙一勒马缰,双眸有些泛红,认真地朝白素望了过去:“白姑娘,你……你再说一遍?”
  白素淡淡一笑,声音恬淡:“香囊是用冰丝缝合的,所以时间这般久了,也未见开裂,上面的绣花是双面绣,是一个名唤芸娘的绣娘绘制的花样,绣了半月才绣好,里面的绣花,是一只仙鹤。”
  白素说的这一切,和这个香囊,全部都对上了。
  王振怔怔地看了白素许久,见白素的眉眼,果真和十年前的那个女子相似,他深吸了一口气,血红的双眸中,带着几分痴嗔:“你……”
  白素轻轻握住了王振的手腕,眸中带着一丝淡笑:“我只记得,十年前我在皇城,也救了一个男子,给了他这样一个香囊,只是不知道……那男孩是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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