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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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说有些突然,但这个问题倒不算出乎意料。毕竟连景淮前后也表明过数次态度了,盛沅锦不可能永远退缩,无论好坏,总得给予些许回应。
  所以盛沅锦并未犹豫多久,便道:“不会了。”
  连景淮没有高兴的太早,因为他知道她必定还有后话。果然,只见盛沅锦动了动,随后轻巧地从他的怀里挣脱出来,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
  “你若是问我会否离开,我可以很坚定地告诉你,不会;你若是问我是否喜欢你,我也可以大方地承认,自己确实动心了。可即便是如此,我们的感情依旧不在同个层次之上。”
  “我是个有点慢热的人,不知道该怎么敞开心怀,处处瞻前顾后,也许一辈子都做不到像你喜欢我,那样炙热地喜欢你。如此,你还想继续吗?”
  “慢热没什么不好。”连景淮怜爱地揉揉她的头发,道:“我不介意等你。”
  感情的道路上总是有人走得快些,有人走得慢些,连景淮自己属于前者,但不代表他就排斥后者。动情动的晚,意味着可以慢慢享受那个过程,倒也颇有一番乐趣。
  ******
  一夜过去,连景淮还惦记着镇北侯府那档子事。
  越是深入挖掘,他就越发感觉到这桩案子的违和,比如说:谢明驰作为主帅,究竟为何临阵叛逃?卷宗上记载的理由是,因为谢明驰早已私通了南蛮,欲将颍州拱手相让以换取私益。
  但镇北侯府在当时,已经是宁朝境内数一数二的世家望族。南蛮这种小国要给出怎么样的好处,才能让他心甘情愿抛弃共同作战的同袍、待产的妻子以及家族的荣光,转而投奔敌国。
  简直是荒谬绝伦。这么一想,连景淮顿时觉得,能写出如此漏洞百出的结案报告的刑部官员,多半是脑子进水了。
  百思不得其解下,他还是决定亲自到刑部去查看完整的档案。然而,就在连景淮换好衣服准备出门的时候,却忽然有只信鸽模样的飞鸟,扑楞着翅膀落在窗棂上。
  倘若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它的右脚处,被人用红绳牢牢地绑缚着一封卷好的信。
  由于时下通信不便,许多人家都会利用鸽子的归巢性进行传书,武贤王府也并不例外,但光凭这只信鸽的毛色和体型,连景淮便能肯定它绝对不是自家饲养的鸟儿。
  怀揣着满腹疑问,连景淮拆下了那封信纸,摊开,并看见上头寥寥几行苍劲挺拔的字迹——若想保住她的性命,便就此打住,别再继续追查当年的旧案。
  她,指的是盛沅锦么?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翻了会儿评论区,发现大家的关注点几乎都落在圆圆的身世上面。
  咦?难道你们不关心这两人什么时候成亲吗?
  ☆、第十五章
  目光在信纸上停驻半晌,连景淮心里逐渐有了计较。
  不管对方是谁,寄出这封信的背后只可能包含着两种原因。一则是因为连景淮的追查行动,已经威胁到某些人的利益,所以当事者不得不予以警告;二则是当年的知情者,基于善意的心理所提出的规劝。
  仅凭区区二十几字,连景淮尚且无法确定眼下是属于何种情况,但这封信的出现,确实为他开拓了新思路。
  假如玉氏当时怀的根本不是男胎,而是女娃儿,那她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不受到伤害,必然会想方设法地,将她托付给值得信赖的人。如此一来,还有比作为手帕交的丁氏更合适的选择吗?
  答案是,没有。
  狸猫换太子,乍听起来很疯狂,可在当时那般紧急的状态下,或许已经是玉氏这种未经风浪的后宅妇人,所能想到得最好的办法。
  倘若谢明驰还是高居临下的镇北侯,盛沅锦大可以认祖归宗,回去当她的侯府千金。可如今,作为罪臣谢氏的女儿,她非但不能高调认亲,反而得竭力隐藏自己的身份。
  否则一旦有人发现,她就是当年的漏网之鱼,那盛沅锦的处境将会相当危险。
  连景淮心里其实倾向于早日调查出事情的真相。毕竟在拉锯战中,最忌讳的作法,便是放任自己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届时若真有什么万一,他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
  然而,连景淮又不得不忌惮这位隐身在幕后的传信者。
  端看这寥寥数语,便可知他不仅对那桩案件的始末了若指掌,更是时刻关注着京城各家的动向,否则绝对无法在连景淮刚着手调查没多久,就发来警示。
  连景淮思忖须臾,尽管认为对方不会轻易答覆,还是抱着尝试的心态,提笔写下了回信——想要我不再继续往下追查,至少得给个理由罢?
  最后一划写完,连景淮重新卷好纸张,系在那只信鸽的右脚,随后才将其放飞。
  做完这些,他暂时停下手边的动作,静候回音。
  在宁朝,凡遇重大案件,皆由刑部尚书、大理寺卿会同都察院左都御史进行共审,史称三司会审。
  当初的谢府灭门案,亦是这三司使共同裁量出来的结果。
  朝廷官员个个都不是吃干饭的,他们仨既然能在各自的地盘里,爬到一把手的位置,本事定然不容小觑。
  要么多谋善虑,要么经验丰富,总归是比连景淮这个外行的更加擅长断案。
  然而,他们却都像约定好了似地,强行忽视这桩案子所藏着的疑点,齐齐断定战败原因,出在镇北侯个人身上。
  是因为朝廷急需找个背锅者,来推脱兵败的责任,还是说他们原本就打算借机铲除谢家的势力?连景淮觉得,或许两者兼而有之。
  因着满脑子都是这件事,连景淮甚至忘记昨晚曾经答应过盛沅锦,今天会去栖雁阁陪她用膳那茬儿。
  待盛沅锦亲自寻过来的时候,他还有些没在状况内,连带问出口的话都显得心不在焉:“怎么突然想到要来见我,嗯?”
  盛沅锦闻言,便知晓他是不记得自己说过要和她共进晚膳的事了,于是轻描淡写地答道:“眼看着饭点都快过了,我担心王爷因为政务繁忙,忘记用膳,所以特意来提醒你注意休息。”
  听到这里,连景淮终于回想起那件被遗忘在脑后的事情,赶忙致歉道:“对不住,是我失约了。”
  连景淮一方面因为犯下这种愚蠢的错误,而感到万般懊恼;但另一方面,却越发疼惜这个可怜可爱的姑娘。
  明明是他有错在先,明明是他不守信用,可盛沅锦却没有半句责怪,只是默不作声地接受了事实——到底要有多温柔,才能习惯包容别人的错处。
  “真的对不住。”连景淮言辞恳切地道:“如果有什么地方是我可以补偿你的,便尽管说。”
  错误已经铸成,连景淮就算再后悔,也没办法让时光倒流,只能试图通过别的途径去弥补。
  然而,盛沅锦非但没有趁势提出任何要求,反倒还缓缓走到连景淮身后,用双手抚上他的太阳穴,一边轻轻摁着,一边说道:“适当地按摩太阳穴,有助于养目护耳,提神醒脑。王爷平时若是感到疲惫,也可试试这个法子。”
  感觉到她那两根细白的手指,正画着圈儿,按揉在自身的穴位上,动作又轻又柔,连景淮禁不住舒坦地阖上眼。
  连景淮每日要处理的公文确实不少,如果遇到战争期间,来往边疆的战报堆叠起来,更是足有半人高。
  以正常速度批阅的话,哪怕从早忙到晚也不为过。
  但多亏了重生的福,处理公文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几乎是信手拈来,只消看个开头,便能直接在结尾处做下批注,省下了大把的时间。所以,连景淮倒真不是很累。
  不过疲累与否都是其次,难得盛沅锦肯主动关心他,连景淮怎么可能不顺着杆子往上爬?
  他当即就开始装腔作势,一会儿捏捏肩,一会儿揉揉腿,手里忙活着,嘴巴也片刻没停歇:“在桌案前坐了大半日,果真是浑身都不爽利。你若是得空,可否帮我好生推揉一番?”
  盛沅锦到底是涉世未深,哪里能想到连景淮为了调戏自己,竟能豁出脸去装可怜,立即答应道:“那你告诉我要按何处?”
  初步得逞后,连景淮并未过分为难盛沅锦,只是指了指自己宽阔笔直的肩膀,道:“这儿。”
  姑娘家普遍力气小。因此,尽管盛沅锦已经使了七、八分的力度,但在连景淮的感官里仍然像是小猫在挠痒痒,非但不觉得疼,反而撩得他心口发热。
  “再往下一点。”连景淮的声音带着几丝沙哑,仿佛是在极力压抑什么情绪似的。
  盛沅锦依言照做,纤细的指骨贴着他曲线流畅的肩颈,慢慢下滑,最后停留在肩胛骨内侧的位置,按压住位于那处的膏肓穴。
  她按得很卖力,然而隔着两重衣料的抚摸并不过瘾,连景淮索性抬手喊了停,道:“待我脱个外衣,再接续着来罢。”
  “等、等等……”盛沅锦被他的话惊住,先是一怔,随即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
  连景淮是习武之人,最清楚如何透过调节气血,以疏通体内的经络,何况他每日卯时不到就起早练剑,活动量充足,哪里可能像他说的那般浑身酸疼?敢情她是又掉进他的圈套里了。
  或许是因为相处的时日渐长,且连景淮待她也没有半分架子,向来都是小意温存地哄着,此刻盛沅锦脾气上来,竟毫不客气地伸出手,狠狠拧了一把他腰侧的薄肉。
  “你骗我,你又骗我……”连景淮任由她在自己身上,又掐又打又骂又踢,嘴角的笑容却从未消退过。
  待盛沅锦发泄得差不多了,他才搂住她馨香温软的身子亲了一口,道:“嗯,我错了,下次还敢。”
  盛沅锦见他完全不知反省,气得眉毛直跳。正想推开他,谁料下一秒,连景淮便用温柔得能滴出水来的语气说道:“换作别人,我还不乐意骗呢。”
  话至此处,连景淮略停半晌,骨节分明的手指轻轻搭上盛沅锦的前额,道:“人体共有一百零八处要害穴。其中七十二个,若是误伤了还不至于轻易送命,但剩余那三十六个,可就具有致命的风险了。”
  “——比如这里,位于耳廓前方,额头两侧,眉梢与外眼角之间,向后约一寸的凹陷处,你称它为太阳穴。”
  连景淮手把着手,仔细地向她演示道:“但它还有诸如经外奇穴、死穴等等别称,乃至于许多武术拳谱中皆将其列为首要的攻击与防御部位。 ”
  “高手过招时,倘若不小心被点中,很可能会产生头晕,或者眼黑耳鸣的症状,所以太阳穴对于武者来说,是轻易碰不得的位置。”
  “倘若换成别人碰我这儿,我早就砍断他的手了,可是你不同——”连景淮低笑两声,俯首靠在她耳畔絮语道:“是我心甘情愿把死穴交到你手里。”
  语毕,连景淮便退开几步,好整以暇地欣赏着美人红霞满面的娇态。“这就害羞了?本来我还想挨个教你认识不同的穴位,以及功能呢。”
  听到这里,盛沅锦立马从他的怀里站起身,红云未褪的脸庞带着些许僵硬:“王爷说笑了,小女子岂敢劳驾您哪?”
  说罢,不等连景淮回答,盛沅锦便慌忙行礼告退。
  值得一提的是,临到门口她还不忘回头对连景淮叮嘱道:“王爷可别再忘了用膳哦。”
  连景淮无奈地摇摇头,倒是没有再追上去,只吩咐侍者去厨房取一碗盛沅锦平素爱喝的甜汤,送到栖雁阁给她当晚点。
  盛沅锦离开后,整个书房顿时变得冷清而人气。
  连景淮趁手拿起一本兵书,正打算随便翻翻消磨时间,抬头却见白日里那只瓦灰色的信鸽,踏着漆黑的夜色,破风而来。
  连景淮没有想过对方的回信会来得这样快,神情中难掩惊讶。
  然而,当他看清信纸上头依旧苍劲挺拔的字迹时,心底的惊异之情更是旺盛得几欲满溢出来。
  “今夜子时,碧云山庄。”
  …………
  与此同时,躲藏在幕后的传信者谢明驰,也正风尘仆仆地赶往碧云山庄。
  早在得知发妻玉氏曾为自己诞下女儿时,谢明驰便幻想过无数次,将来她凤冠霞帔出嫁的场景。
  但他当时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是,初次与女婿相见,竟然会是在这样艰难的境地之下。
  作者有话要说:  岳父表示立不了威,很难受。
  ☆、第十六章
  碧云山庄位于京郊,是谢明驰早先暗中置办的私产,并未走府里的公帐。因此,在那年的灭门案后还能完好地保存着,没有随其他财产一同抄没。
  从武贤王府到碧云山庄,即使一路策马也得耗费小半个时辰。连景淮没多做犹豫,匆忙咽下几口饭菜,便准备出府。
  对方在信件中未曾要求连景淮独自前往,想来是默许了他可以带着自己的护卫同行,所以安全方面倒不是很需要担心。
  连景淮纵着马儿在官道上狂奔,沿途掀起漫天的尘土。
  感受到风声在耳旁呼啸而过,速度快得像是离弦的弓箭,他非但没有半点不适应,思维反而更加活络。
  依照正常的逻辑推测,对方既然敢与自己见面,那么多半是不打算隐匿身份了。连景淮在脑子里反覆琢磨着可能的人选,从文武百官到勋贵子弟,竟没有符合条件的对象。
  越是苦思不出结果,他就越是迫切地想要知道答案。以至于抵达庄子时,连景淮几乎是勒绳、抛镫下马,动作一气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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