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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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瑾抱瑜
  作者:小猫一尾
  文案:
  伍世青能从一个小混混变成上海滩最声名显赫的大亨,靠的就是义气两个字,所以当忽然有个大姑娘跑来问他“你还记得十年前救你的小屁孩吗?”
  必须记得啊!
  他把大姑娘接回来像大小姐一样的供着,白得了一大闺女,老光棍的他不怕没人给他送终了。
  不曾想忽然有一天自称全家死光的小姑娘的爹找上门了,大姑娘立马哭倒在地抱着他的大腿。
  “爷你可是说好了要抬我做姨太太的,可不能赶我走啊,你就是不要我,也不能不要我肚子里的孩子啊。
  讲道理,我当亲闺女一样待你,你居然想做我姨太太,真的好吗?
  怕不是个傻子,不能做正经太太吗?居然想做姨太太!
  回去再算账!
  伍世青点了一支烟,吐了一个圈,说道:“人您是带不走了,要不我敬您一杯女婿茶?”
  内容标签:强强 时代奇缘 三教九流 年代文
  主角:伍世青,金怀瑾 ┃ 配角: ┃ 其它:民国,报恩
  一句话简介:民国大佬脱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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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作者有话要说:  先避雷。
  首先,最近迷恋白话文,所以整体是白话文文风。
  其次,慢热,很慢,很慢,俩在一起估计得过三分之二。
  再次,鉴于作者自己清楚自己耐力有多少,全文不会超过二十万。如果过了十五万,老朋友们请务必点醒作者,不然后果你们懂的。
  那一年,上海的冬天来得格外的早,十月还未过完,白日里倒还像样,夜里便是穿着绒线衫还觉得寒气逼人。
  伍世青从新世界舞厅出来的时候,夜里十点都过了,正下着小雨,淅淅沥沥的,像是不得父母宠爱的二八少女在默默的哭啼,不敢落下大颗的泪水,怕打湿了地板,不敢发出太大的声音,怕惊了旁人被责骂。
  这位少女实在不可人,让原本就不暖和的秋夜更加凄冷,伍世青只穿了一件佛青色的长衫,虽站在舞厅门前的穹顶下,不至于淋雨,但也太过单薄。
  胡曼云从里面追了出来,高跟鞋哒哒的响,从后面将手里的狐毛披风搭在伍世青的长衫外面,又走到前面,将两肩拢好,两只雪白的胳膊吊着伍世青的颈项上,昂头望着他,美丽的眼睛里尽是柔情,娇声道:“夜深雨寒,爷您仔细着凉。”
  这话一出,边上的齐英便笑了。
  伍世青知道齐英在笑什么,胡曼云自己就单单穿了件水红色的西洋舞衣,漏胳膊露腿,前胸后背都雪花花的一片,竟然让他仔细着凉。
  胡曼云的脸庞生得极美,巴掌大的小脸,柳眉桃腮,在舞厅大门的霓虹灯的映照下更是让男人迷醉。如果你愿意伸手搂住她的腰,你会感觉她的腰身比豆腐还柔软,比水蛇还纤细,若是寻常的男人,这般景致下,只怕非得马上将她紧紧的抱在怀里才好。
  她瞪了齐英一眼,那一眼的神采虽然凶悍,却凶悍得很可爱。
  不过伍世青不是寻常的男人,他是新世界的老板,他是上海最大的帮会东帮的老大,如果他想抱胡曼云,他随时都可以抱,所以大可不必如此猴急。
  伍世青微微点头,像是接受了胡曼云的好意,然后说道:“回去罢。”
  声音很轻,事实上伍世青从来不大喊大叫,说话总是又慢又缓,却绝对不容置疑。
  胡曼云有些不甘,长长的睫毛如翅膀般闪动几下,似乎眼泪都快掉下来了,但她透过积在眼眶的泪水看到了伍世青眼神中的不耐。
  这种不耐藏得深,若胡曼云不是混迹声色之中多年,极擅察言观色,可能都看不出来。但她看出来了,于是她马上冷静下来,放下了吊在伍世青颈项上的胳膊,退后两步,道了一声“五爷慢走。”便快速的走了。
  齐英拉开车门,伍世青却在一只脚快踏上车门的时候停下来了,他向左边看去,在左边的第二个路灯下站着一个小姑娘。
  雨不大,也不知道这姑娘站了多久了,疏疏的刘海湿漉漉的贴在额头上,身上的蓝布长衫已经湿透了,脚上的黑布鞋,右边那只脚背上的搭扣坏掉了,耷拉在一边,手里提着一个黄色的皮箱。
  这小姑娘正站在路灯下面,倒是让伍世青看得真切。
  也许是见伍世青终于注意到她了,那姑娘提着箱子快速的跑过来,齐英见状闪身站到了伍世青的前面。
  在上海,没人敢惹伍世青,但想杀伍世青的人,也多得数不清,谁也不知道这个姑娘是不是也是其中一个。
  齐英是伍世青手下头号刽子手,平日里跟谁说句话,胆小的没准能尿裤子,这般往伍世青身前一站,吓得那姑娘愣是立时停了脚步,将原本提在手里的箱子,抱在胸前,一动也不敢动了,一双眼睛瞪得圆圆的,像只受惊的猫。
  伍世青不想出声的,按照他往常的习惯,他能停下来等这姑娘走过来已经很宽容了,然而,也不知道为何,他说道:“站上来说话。”
  新世界门前给客人候车的地盘上有个气派的大理石穹顶,站在上面,至少淋不着雨。
  那姑娘听了这话,眼睛一亮,立时便笑着小跑到台阶上来。待她站上来了,伍世青才发现这姑娘面嫩得很,两颊肉嘟嘟的,分明还是个孩子。
  显然是伍世青方才出声给了这姑娘一些勇气,站上来后,便道:“你可是伍世青?”
  自从伍世青当上东帮的老大,已经许久没有人直呼他的名字了。
  也不待伍世青应声,那姑娘便往前一步,脆声说道:“你十年前可是去过承德?”
  去过的,十年前,伍世青为了向东帮当时的老大严大鹏表忠心,急功近利,追杀一个严大鹏的仇家,从上海追到承德,遭到伏击,差点儿命都丢了,得亏被一个六七岁的小姑娘救了,藏了几日,才捡回了一条命。
  他记得那姑娘一双眼睛很圆,眼珠子又黑又大,像只猫儿。他看向眼前这个浑身湿透的姑娘,可不是一双眼睛圆得很,倒是绝对不会错的。他记得这小姑娘每次听见他叫她猫儿,都气得两颊的肉一抖一抖的。
  仿佛思量了许久的样子,伍世青道:“你是……猫儿?”
  果不其然,便见原本笑着的姑娘立时气得鼓着脸直跺脚:“瑾儿,人家叫瑾儿儿!”
  伍世青笑了,笑着招招手,道:“怎的弄得这般样子,仔细着凉,先坐车回家。”
  翻过年,伍世青便三十了,在乡下,三十岁抱孙子的也不是没有,伍世青却连太太都没娶上,但到底年纪有了,哄起孩子来倒是似模似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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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瑾儿,全名叫金怀瑾,承德人,生来便没了爹,好在母亲嫁妆丰厚,母女俩在乡下,节省些用度,倒也过得下去。
  十年前,极其偶然的偷偷背着母亲收留了身负刀伤的伍世青,不过六七岁不懂事的小姑娘被这个未来的黑帮老大指使着天天端茶送水,饭菜汤药的伺候着了五日,伍世青临走前吃了一海碗的面条,还带走了俩馒头,与她说以后到上海找他伍世青。
  想她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姑娘,顶多没事偷跑出去买糖吃救个以后的黑帮老大回家,嫁人顶多也就嫁到邻乡,怕是一辈子都不可能去到上海那么远的,怎想的,她还没出嫁,她的母亲便因病没了,多年来的只出不进,早就没什么多余的钱财,眼看着要活不下去了……
  她决定来投奔这个近几年声名显赫的东帮老大伍世青。
  伍世青当上东帮的老大也不过是两年前的事,怀瑾也是近几年看报纸才知道她当年一时昏头救下的人如今竟然成了上海最大的黑|帮老大。
  得亏伍世青叫伍世青,他若是叫张三李四王麻子这种全国没一千也有八百的名字,怀瑾怕认错人,还不敢贸然花了这许多盘缠跑来寻他。原本她也想过若这个五爷并非当年那个一身血衣,凶巴巴的人该怎么办,若是这个五爷是当年那个一身血衣,凶巴巴的人,却不愿意收留她又该怎么办,但真是极好的,虽然伍世青早已并非那个一身血衣,凶巴巴的愣头青,但他还是伍世青,他愿意收留她。
  从头到脚都湿透了的怀瑾坐在伍世青的轿车里,多少有些羞惭,这般狼狈,将好好的车子都弄脏了。她浑身都湿透了,便是衣袋里的帕子也是湿了,想抹把脸也是无法。一旁伍世青倒是像知她心里想的,递过来一条灰白硌纹的帕子。如此她自是感激不尽,轻声道谢,将脸别向窗外,仔细的擦拭两颊额间的水渍。
  秋雨是极冷的,被秋雨浸湿的衣衫更冷,怀瑾背对着伍世青擦脸的时候,隐隐可见肩背冻得微微颤抖。
  “开快些。”伍世青对开车的水生吩咐完,又对怀瑾道:“怎么也不知道躲着雨?”
  说到这个,怀瑾真是委屈至极,道:“我倒是也想躲着雨,但那看门的阿三撵我,不准我站门口,除了这处我也没别的地方找你,那除了白白淋雨外,还能如何。”
  伍世青自是知道她为何白白站在边上淋雨,此番回话倒是跟他所想没半分出入,但也不知为何,听她委委屈屈的说出来,他便觉得好笑得很。他也知道若是笑出声,只怕这猫儿又要吹胡子瞪眼,总归在心里乐一乐也就完了。
  怀瑾擦干了脸颊,半天没听伍世青出声,回头看一眼,见伍世青正坐在轿车的另一头,面色冷清的望着窗外,倒退的路灯昏黄的灯光穿过树影,透过车窗照到他的脸庞上,影影绰绰。
  “你怎么头发都白了?”怀瑾道:“方才我看着你头发都白了,还以为自己认错人了。”
  伍世青是少年白,十几岁的时候就有少许白发了,年纪越大,越发白得厉害,初时他忙着建功立业,也没管,等到有工夫的时候,已然白了一大半,也寻医生讨了药治过些时候,但疗效不佳,索性便没管了,不想今年还未过三十,竟几乎全白了。
  这倒是没什么不能说的,但伍世青没有答话的意思。怀瑾见他不做声,也不知道是不是惹他不高兴了,便也没有再说话。
  两人上车前伍世青便吩咐人往伍公馆挂了电话,让准备了姜汤,烧了热水。等到车子开进伍公馆,怀瑾刚从车子里出来,还没站稳,便被几个老妈子丫头用一床大棉被裹了个严实,几近是被人抬进了屋里,迷迷糊糊的被灌了一大碗姜汤,没两分钟便被丢进了满是热水的大浴缸里。
  浴缸里的水有些太烫了,烫得怀瑾嗷嗷叫,跳着脚欲出去,却被人按了下去。
  那老妈子厉害得很,按着怀瑾半分都动弹不得,道:“五爷吩咐了,这是专为小姐您煮的姜汤泡了驱寒的,不泡足一刻钟绝不可出来。”
  怀瑾这一天又是赶路,又是淋雨,早就累得不行,哪里有力气反抗,泡在水里没两分钟便昏昏欲睡,再睁眼的时候便是第二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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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一个人来的?”
  “嗯,我母亲没了,家里没人了。”
  第2章
  第二日,怀瑾是被吴妈叫醒的,吴妈也就是头天晚上把她按在姜汤里,差点儿没把她烫熟了的老妈子。
  也不算是故意叫醒她,都过了八点了,怀瑾还没起,想着她头天晚上淋了夜雨,怕她睡一觉不好了,吴妈过来探一下她是不是发热了,摸额头的时候她醒了。
  怀瑾睡得迷迷瞪瞪的,睁开眼,半晌才注意到边上还有个人。
  吴妈四十出头,穿了一身棕黄色的长衫,脸庞白皙细腻的竟不输双十的少女,只不过到底是上了年纪,眼角有些细纹,眉目间透着清肃之色,让怀瑾有些局促。
  雨已经停了,明亮的阳光透过阳台的落地门照进来,即便没看钟,怀瑾也知道时候应该不早了。
  吴妈将床帐钩起来,用带着吴语调调的官话说道:“我是怕小姐着凉了,过来看看,不想吵醒了小姐,小姐要再睡会儿也可以。”
  年纪轻轻没出嫁的大闺女即便是在自己家也没有睡到日上三竿的道理,何况是在别人家里。怀瑾立时便从床上下来,慌慌张张的开始整理床铺。却听吴妈说道:“小姐不忙着收拾,这被褥本就晾一晾睡起来才舒坦,晚会儿自然有人来收拾。方才我上来的时候见着楼下已经准备摆饭,小姐可是要与爷一同用早饭?若是这样我便要下去吩咐多摆一双碗筷。”
  怀瑾听了连忙说道:“那是自然的。”
  吴妈听了点头应了,也未再多言语,便走了,等到吴妈走了,怀瑾才有工夫仔细瞧瞧她住的屋子。
  白|粉墙,地上铺着波斯地毯,正中靠墙一张西式的大床,挂着深蓝色的天鹅绒床帐,床边的衣架上挂着怀瑾头天晚上湿透的衣裳,都已被洗过烘干了。
  靠墙立着衣柜,衣架,五斗柜,还有一张金漆案几,上面摆了个景泰蓝的方鐏,屋子靠南连着一个露台,露台上摆着一张蓝色的单人沙发,边上有一个西式的小边几。靠东一扇门连着洗漱间。
  怀瑾也不及多看,快速的洗漱,梳头,换上衣衫,匆匆下楼。到了一楼,穿过客室,便是餐厅,正中摆了一张八仙桌,一面一张高背椅,伍世青穿了一件月白色的长衫,戴着银边眼镜,坐在靠墙的长条沙发里看着报纸,见了她来了,取下眼镜,放下报纸,对着门外候着的人说了一声:“传饭罢。”
  这显然是专门在等着怀瑾了,难免让怀瑾腮颊发烫,道:“对不住,我睡过头了。”
  厨房里也候了许久了,传下话去,立时便端上了两碗豆浆,两笼包子和油条。
  伍世青将油条从中折成两半,递了一半给怀瑾,道:“你昨天肯定是累着了,又睡得晚,本来是想着要睡到中午去的,是我怕你万一发热了,烧迷糊了才没起来,让吴妈去看一看,没想着把你闹醒了。”说完,又道:“这豆浆一直在锅上热着,烫得很,这会儿喝不得,你先蘸了油条吃,别烫着了。”
  怀瑾听话的用伍世青分给她的半根油条蘸着豆浆吃了一口,别过头看了一眼伍世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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