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3章 偶遇步凌天
另外,魔域之中还有一把大罗伞,同样是一尊至宝,此次护佑血魔老祖他们,悄无声息,深入圣武大陆,却躲过了所有人族大能的感知,由此可见这件宝贝的厉害。
大罗伞,可喻为林毅的第四尊重宝。
第五件重宝,便是离火神炉,当初在离火域,林毅便曾见过离火神炉,此次上官浩瀚携炉前来为林毅助阵,神炉的威势竟丝毫不比昆仑仙宫和大罗伞差。
这五尊重宝,每一尊都可统领一方,号令天下,是林毅今后向秦阳复仇的重要筹码。
另外,林毅还自大夏皇族斩获一条符文战矛,自闻书圣地拿下天机阁的“岁月”宝镜。
现在林毅还不知道,该如何使用这两件宝贝,但以后,到了上域,有的是两件宝贝发挥威力的时候。
将自己这几年来的所修所学所感所获,重新归拢梳理一遍后,林毅闭上双眼,心无他物,转眼入定。
当林毅再次醒来的时候,天色已蒙蒙亮。
院子里传来鸡鸣犬吠之声,一大院子人,正在相继起床,开门洗漱。
林毅站起身,拉开房门,向外走去。
一袭青衫,身姿挺拔,俊逸绝伦,飘逸出尘,经过一夜思考的林毅,纤尘不染,神清气爽。
他的气息变得更加浑厚悠长,他的双眼变得更加明亮,举手投足间,道韵天成,双目顾盼生辉,好似两颗璀璨寒星。
他沿着池塘边,向大门外走去。
一路上好几个家丁与他擦肩而过,但却没有人看到他。
他就这样,走出故居小院,走出稻香街,来到大街上。
晨雾如沙,笼罩着整个琥珀城。
晨风袭来,卷起街道上几片飘落的枯叶。
清扫街面的老者,开始挥动扫把,清扫街面。
对面包子铺,冒出热气腾腾的蒸气,牛肉大葱的包子香味儿,弥漫着半条街。
早早便有人,在包子铺前排起了长队。
有人打着哈欠,伸着懒腰。有人交头接耳,议论着什么。
店小二正在用油纸包好包子,递到买家手中。
看见热气腾腾的肉包子,林毅忽然止住了脚步。
以前,在稻香街居住时,每天辰时,吴妈都会起大早,跑来这里排队买包子。
具吴妈讲,这里的包子皮薄肉嫩多汁,比对面街角每个包子便宜一文钱,吃这家包子铺里的包子,最合适不过。
林毅望着双手忙碌的店小二,望着他手中热气腾腾的包子,嘴角勾起一抹微笑。
他伸手在脸上抚了一下,走到队伍后面,也跟着排队买起了包子。
没有人注意到他,排队的都是些琥珀城中,最底层的老百姓,他们为每日的生计还忙碌不过来,哪里有心情去管他人的私事。
然而,林毅站在队伍中没多久,街道尽头传来一阵锣鼓声,紧接着踏踏的马蹄声的传来。
买包子的队伍纷纷向墙壁靠拢了一下,为那支马队让开道路。
林毅定睛向街道尽头望去,便看到十几匹高头大马,驮着十几个魁梧的汉子,马队中央簇拥着一个大红轿子。
八个轿夫抬着轿子,晃晃悠悠,穿过如纱般的晨雾,向琥珀城内城走来。
马队为首,一匹枣红宝马,驮着一个身材魁梧的青年男子。
那青年男子生有一头紫色长发,脸颊两侧长着一圈儿大胡子,但即便有胡须遮掩,林毅仍然看到了男子脸颊上的魔纹。
青年男子的眼睛,与常人不同,常人的眼睛是黑色的,而他的眼睛成黑褐色,眼瞳深处泛着淡淡的红。
看到此人,林毅忽然想起,尘封在记忆中很久的一个人。
魔崽子,步凌天。
当年,林毅和步凌天一起攀登凝望崖,一起过三关斩五将,一起考入明珠学院。
当时,林毅对步凌天的印象非常深刻。
只因在攀登凝望崖之前,他曾听人说起过步凌天的身世。
步凌天的父亲,是傲武帝国秦族的一名子嗣,他的母亲却是魔族之女,一人一魔结合生下了步凌天后,步凌天的父亲顶不住压力,杀死了他的母亲,带着他逃回了人族大陆。
步凌天有人族和魔族各一半的血脉,他从小便被视为异类,父亲在秦族遭受排挤,而秦族族长更是严令他姓秦。
步凌天一怒之下,舍弃秦姓,给自己改名步凌天。
后来,林毅离开明珠学院,便再也没有听到过步凌天的消息。
不成想,五六年后,竟在琥珀城中遇到了他。
步凌天并没有看到了林毅。
他骑在战马上,低着头,眉头紧皱,满面愁容,似乎心事重重。
马队和轿子在众人面前驶过,林毅便听到身前,排队买包子的队伍中,一个老者冷笑一声,不屑道:“这个魔崽子又来迎亲了,这已经是第三次了,秦族的脸都被他丢光了。”
“可不是么,一个魔崽子也有脸赢娶赵氏宗门的圣女,真不晓得,他的优越感来自哪里?”
“唉,你们还不知道吧?我听说赵氏宗门的圣女赵小岚,曾经被这魔崽子救过一次,两人暗生情愫,那魔崽子仗着自万里之外,护送赵小岚回来的路上,居然与赵小岚作出不轨之事。现在,两个人孩子都怀上了,赵小岚能不嫁给他吗?”
“真是世风日下呀,连这样的事情都会发生,那赵小岚平日里看上去,淑女端庄,没想到却是一个不知廉耻的女人,要我说呀,这样的女人赵氏宗门早就该扫地出门,任她自生自灭。”
“嘘!小点儿声,千万别人赵氏宗门的人听到。你可知道?赵小岚可是赵氏宗门门主的掌上明珠?赵山河最疼爱这个女儿了,没想到这个女儿会令他蒙羞。”
“这一次呀,那魔崽子只怕又要碰一鼻子灰,媳妇没见着,挨一顿臭骂,然后被赵氏宗门赶出来。”
“好了好了,不说了,轮到我买包子了。”
林毅听着身旁的议论声,暗自皱了皱眉头。
原来步凌天是来迎亲的,没想到魔崽子居然动了真感情,看来我有必要帮他一把。
大罗伞,可喻为林毅的第四尊重宝。
第五件重宝,便是离火神炉,当初在离火域,林毅便曾见过离火神炉,此次上官浩瀚携炉前来为林毅助阵,神炉的威势竟丝毫不比昆仑仙宫和大罗伞差。
这五尊重宝,每一尊都可统领一方,号令天下,是林毅今后向秦阳复仇的重要筹码。
另外,林毅还自大夏皇族斩获一条符文战矛,自闻书圣地拿下天机阁的“岁月”宝镜。
现在林毅还不知道,该如何使用这两件宝贝,但以后,到了上域,有的是两件宝贝发挥威力的时候。
将自己这几年来的所修所学所感所获,重新归拢梳理一遍后,林毅闭上双眼,心无他物,转眼入定。
当林毅再次醒来的时候,天色已蒙蒙亮。
院子里传来鸡鸣犬吠之声,一大院子人,正在相继起床,开门洗漱。
林毅站起身,拉开房门,向外走去。
一袭青衫,身姿挺拔,俊逸绝伦,飘逸出尘,经过一夜思考的林毅,纤尘不染,神清气爽。
他的气息变得更加浑厚悠长,他的双眼变得更加明亮,举手投足间,道韵天成,双目顾盼生辉,好似两颗璀璨寒星。
他沿着池塘边,向大门外走去。
一路上好几个家丁与他擦肩而过,但却没有人看到他。
他就这样,走出故居小院,走出稻香街,来到大街上。
晨雾如沙,笼罩着整个琥珀城。
晨风袭来,卷起街道上几片飘落的枯叶。
清扫街面的老者,开始挥动扫把,清扫街面。
对面包子铺,冒出热气腾腾的蒸气,牛肉大葱的包子香味儿,弥漫着半条街。
早早便有人,在包子铺前排起了长队。
有人打着哈欠,伸着懒腰。有人交头接耳,议论着什么。
店小二正在用油纸包好包子,递到买家手中。
看见热气腾腾的肉包子,林毅忽然止住了脚步。
以前,在稻香街居住时,每天辰时,吴妈都会起大早,跑来这里排队买包子。
具吴妈讲,这里的包子皮薄肉嫩多汁,比对面街角每个包子便宜一文钱,吃这家包子铺里的包子,最合适不过。
林毅望着双手忙碌的店小二,望着他手中热气腾腾的包子,嘴角勾起一抹微笑。
他伸手在脸上抚了一下,走到队伍后面,也跟着排队买起了包子。
没有人注意到他,排队的都是些琥珀城中,最底层的老百姓,他们为每日的生计还忙碌不过来,哪里有心情去管他人的私事。
然而,林毅站在队伍中没多久,街道尽头传来一阵锣鼓声,紧接着踏踏的马蹄声的传来。
买包子的队伍纷纷向墙壁靠拢了一下,为那支马队让开道路。
林毅定睛向街道尽头望去,便看到十几匹高头大马,驮着十几个魁梧的汉子,马队中央簇拥着一个大红轿子。
八个轿夫抬着轿子,晃晃悠悠,穿过如纱般的晨雾,向琥珀城内城走来。
马队为首,一匹枣红宝马,驮着一个身材魁梧的青年男子。
那青年男子生有一头紫色长发,脸颊两侧长着一圈儿大胡子,但即便有胡须遮掩,林毅仍然看到了男子脸颊上的魔纹。
青年男子的眼睛,与常人不同,常人的眼睛是黑色的,而他的眼睛成黑褐色,眼瞳深处泛着淡淡的红。
看到此人,林毅忽然想起,尘封在记忆中很久的一个人。
魔崽子,步凌天。
当年,林毅和步凌天一起攀登凝望崖,一起过三关斩五将,一起考入明珠学院。
当时,林毅对步凌天的印象非常深刻。
只因在攀登凝望崖之前,他曾听人说起过步凌天的身世。
步凌天的父亲,是傲武帝国秦族的一名子嗣,他的母亲却是魔族之女,一人一魔结合生下了步凌天后,步凌天的父亲顶不住压力,杀死了他的母亲,带着他逃回了人族大陆。
步凌天有人族和魔族各一半的血脉,他从小便被视为异类,父亲在秦族遭受排挤,而秦族族长更是严令他姓秦。
步凌天一怒之下,舍弃秦姓,给自己改名步凌天。
后来,林毅离开明珠学院,便再也没有听到过步凌天的消息。
不成想,五六年后,竟在琥珀城中遇到了他。
步凌天并没有看到了林毅。
他骑在战马上,低着头,眉头紧皱,满面愁容,似乎心事重重。
马队和轿子在众人面前驶过,林毅便听到身前,排队买包子的队伍中,一个老者冷笑一声,不屑道:“这个魔崽子又来迎亲了,这已经是第三次了,秦族的脸都被他丢光了。”
“可不是么,一个魔崽子也有脸赢娶赵氏宗门的圣女,真不晓得,他的优越感来自哪里?”
“唉,你们还不知道吧?我听说赵氏宗门的圣女赵小岚,曾经被这魔崽子救过一次,两人暗生情愫,那魔崽子仗着自万里之外,护送赵小岚回来的路上,居然与赵小岚作出不轨之事。现在,两个人孩子都怀上了,赵小岚能不嫁给他吗?”
“真是世风日下呀,连这样的事情都会发生,那赵小岚平日里看上去,淑女端庄,没想到却是一个不知廉耻的女人,要我说呀,这样的女人赵氏宗门早就该扫地出门,任她自生自灭。”
“嘘!小点儿声,千万别人赵氏宗门的人听到。你可知道?赵小岚可是赵氏宗门门主的掌上明珠?赵山河最疼爱这个女儿了,没想到这个女儿会令他蒙羞。”
“这一次呀,那魔崽子只怕又要碰一鼻子灰,媳妇没见着,挨一顿臭骂,然后被赵氏宗门赶出来。”
“好了好了,不说了,轮到我买包子了。”
林毅听着身旁的议论声,暗自皱了皱眉头。
原来步凌天是来迎亲的,没想到魔崽子居然动了真感情,看来我有必要帮他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