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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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哭累了,小沈浪揉了揉眼睛,收敛情绪道:我打算将沈家的财产捐献给仁义庄。
  小沈浪的做法无疑是聪明明智的。
  沈家向来一脉单传,家主和家主夫人一死,倘大的家只剩下沈浪一人,即便沈浪天资聪颖,乃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练武奇才,可是他还没有成长起来。若不把这万贯家财处理掉,怕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王怜花一听炸毛了,急急在地上写道:【不要便宜那些假仁假义之辈。】
  小沈浪愣了下,道:你怕他们贪墨沈家的财产?
  王怜花道:【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守住本心的人少之又少。】
  小沈浪不甚在意道:只要他们能够拿出沈家一半的资产帮助其他人,我便心满意足。另外,仁义庄的庄主和几位长老品行高尚,沈浪信得过他们。不过,他心知小狐狸不喜欢听这话,索性不说。
  王怜花非常不爽,沈浪可是他要娶进门的媳妇,媳妇的东西他王怜花不屑霸占,但是凭什么便宜别人?
  小沈浪看穿了小狐狸的心思,笑道:狐仙大人勿要生气,我会把最好的东西藏起来。
  王怜花这才咧开嘴巴,笑道:【看来你也不是那么傻,还知道给自己留点东西。】
  小沈浪道:即便我不在乎身外之物,但是沈家的绝学和祖传之物,决不能落到外人手中。
  翌日,小沈浪遣散了绝大多数的仆人,剩下来的是忠心耿耿,世世代代服务于沈家的老人,他们说什么都不愿意离开,小沈浪便留下他们看守祖宅。
  将沈家绝学和祖传之物封好藏于密室中,小沈浪开始轻点自家资产,给这些留在沈家的老人每人留下颇丰的银钱和铺子,剩下的全部送去了仁义庄。
  自此,小沈浪开始浪迹天涯。
  岁月如梭,六年的光阴转瞬即逝。
  明月皎皎,清风徐来。
  王怜花无聊到对着满月,嘤嘤嘤桀桀桀啾啾啾地唱着歌。
  唱着唱着,骨头有点痒。
  月光下,小狐狸的四肢变成了手和脚,油光发亮的毛皮肉眼可见的消失,影子逐渐拉长
  王怜花张开双手,惊喜地看着自己白皙纤长的手指,而后摸了摸光滑如玉的脸庞,喜悦不已道:太好了!可算变回来了。
  这时,身后突然传来一道清越的声音,沈浪漠然看着出现在梦境中的陌生人,警惕道:你是谁?
  王怜花回过身,一双天生含情的桃花眼微微弯起,笑眯眯道:我是谁?我当然是小沈浪的狐仙大人。
  沈浪呆怔道:狐仙大人,你怎么突然变成了人?
  王怜花道:这点本事都没有,还算什么狐仙。
  沈浪笑道:这下子,交流方便多了。
  说着,视线不由自主落在少年尖尖的耳朵上,和身后毛茸茸的大尾巴上。王怜花被看得莫名其妙,顺着他的目光往身后看去
  王怜花瞳孔一震,抓着自己纯白无一丝杂色的狐狸尾巴,不可置信道:这是什么鬼东西?由于力气过大,身子过电般的一麻。
  王怜花见鬼似的松开手,俊秀的脸庞染上了薄薄的淡绯色。
  沈浪抿了抿唇,眼底噙满笑意,道:大概是狐仙大人的标志。
  王怜花凶巴巴地瞪着他,道:你是不是在笑话我?
  沈浪笑容一敛,正色道:在下最敬佩的莫过于狐仙大人,又怎么会生出笑话的心思?
  没完整变身成人的王怜花心情郁闷至极,不过当半妖总比当狐狸好。
  夜已深,王怜花看着一步之遥的少年,不满道:你离那么远做什么?
  以前,沈浪都把小狐狸抱在怀里睡觉,如今小狐狸大变活人,他不由得拘谨起来。待听见对方质问,犹豫了片刻,将人搂在怀中。一缕清雅的桃花香气钻入鼻端,沈浪心脏砰砰直跳,心底升起一丝异样的感觉。
  除了爹娘,沈浪从来没有跟人这般亲近,也从来没有喜欢过别人,所以不明白此刻的感觉便是面对喜欢的人所产生的悸动。
  多年的陪伴下,王怜花对沈浪的感情早已不复当初那般浅薄,现在的他对沈浪有亲情有爱情。想着再过不多久,沈浪就会遇到自己,心里不甚滋味,吃起了自己的醋来。
  沈浪啊沈浪。王怜花轻轻一叹,为了赢得赌约,甚是拼命道:假若日后遇到一个惊才绝艳绝世无双的少年,你便嫁了吧。
  沈浪:
  先不说他喜欢男人还是女人的问题。他一个大男人,只有娶妻的份儿,没有嫁人的道理,小狐狸的想法总是那么特立独行。
  两个月后。
  沈浪从仁义庄领走一项杀死江洋大盗韩大林的任务,岂料中了埋伏,虽然成功解决掉以韩大林为首的大盗,最终却体力不支地倒下了。
  随后,被出门游玩的朱七七捡回家。
  与此同时,王怜花身处的梦境一点点破碎。看着仿若世界末日般的画面,他幽幽一叹,脚下一块石头崩裂,整个人瞬间跌入万丈深渊。
  一处幽雅的庭院,容貌俊美的男人温柔细心地给椅子上的美人喂汤药。
  男人便是沈浪,昏迷不醒的美人自然是王怜花。
  许久之后,沈浪放下空了的药碗,拿帕子替对方擦嘴,嗓音低沉道:你快些醒来吧,你若再不醒来,我就
  沈浪絮絮叨叨说着话,没有注意到对方的手指动了动。
  自跌入万丈深渊,王怜花意识混沌不清,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听到了外界的声音。说话的人声音很耳熟,正是他势要娶进门的男媳妇。
  听着对方状似威胁的话语,王怜花吃力地睁开眼睛,虚弱道:你就干什么?
  啪地一声,碗摔在地上,碎裂成片。沈浪怔怔盯着对方,又惊又喜道:你醒了?
  王怜花哼了声,有气无力道:再不醒,你就要跑了。
  沈浪握住他的手,低语道:你在哪儿,我就在哪儿,我永远不会离开你。
  王怜花心里高兴极了,嘴上却道:几日不见,沈大侠怎地突然肉麻起来?
  不是几日。沈浪抿唇道:是半年。
  王怜花惊道:我昏迷了半年?
  沈浪道:嗯。
  王怜花眼珠一动,道:我昏迷的半年,你一直在照顾我?
  沈浪又嗯了声。
  王怜花道:看在你精心伺候的份上,我便认下你这个王家媳妇。
  沈浪:
  所以他劳心劳力半年,换来了一个王家少夫人的头衔?
  沈浪哭笑不得,真不知道这门生意到底是赚了还是亏了。
  王怜花手指在扶手上敲了敲,不怀好意道:沈浪,你心里是不是有个白月光?
  沈浪莫名其妙道:什么白月光?
  王怜花意味不明道:狐仙大人。
  你沈浪张了张嘴,眸光闪动,低低笑出声:没错,他是我的白月光。
  空气中弥漫着甜蜜的花香,阳光下的笑容比花香还甜蜜。
  还有一件值得贺喜的事情,就像陡然性转成女人那样,昏迷半年之后,王怜花恢复了男儿身。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结束了,下个故事:救命恩公变女人怎么办?以身相许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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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6章 美人救英雄,当以身相许 1
  落雪无声,踏雪无痕。
  一抹青色由远及近,男人有着一张极其俊俏的脸庞,被青色貂裘大衣包裹的身躯仍旧颀长挺拔,他的肤色很白,就像地上凝结的雪,冰冷中透着一丝晶莹剔透之美。
  他的神色很冷,正如这冰天雪地,冷风刺骨。
  苍茫的雪地上,万籁俱寂,唯有黑色长靴踩在堆雪上发出沙沙声。
  蓦地,风中吹来一丝血腥气,男人脚步一顿,视线调向左前方。
  皑皑大雪,血花如怒绽的红梅。
  这里刚发生过一场激烈的战斗,十多具尸体横卧在地,心口、喉咙致命处无不插着一柄飞刀。下手的人干净利落,并不给对方造成太多疼痛,当他们感受到疼痛的一瞬间,生命已走到尽头。
  雪地上,遍布星星点点的血花。
  红与白鲜明的对比,是那样的触目惊心。
  生命之脆弱,如流星萤火。
  唯有重伤不支的青年,不愿等待死亡,捂住鲜血淋漓的胸口,一步一个血印向前方走去。冷风中,长发凌乱飞舞,青年面色苍白如纸,碧玉般的眸子满载不甘与无奈。
  他的人生正当精彩,又怎会甘愿赴死。
  可惜,经历一场凶险的围攻,身心皆已精疲力竭。
  碧湖般的眼眸渐渐暗淡下去,清瘦的身躯斜斜栽进雪地。
  寒冷侵袭,青年身上的温度一点点散去。
  天空又飘起鹅毛大雪。
  模样俊俏的男人半蹲在地上,将青年扶靠在怀中,试探着对方的鼻息,而后英气的长眉斜斜一挑,低喃的嗓音清冽而动听:命真大。
  待他拂去青年脸上的雪渣,手腕被一只冰冷的手死死抓住。
  男人诧异地低下头,但见昏迷不醒的青年此刻吃力地睁开眼睛,碧玉般清澈通透的眸子满是警惕。
  青年昏昏沉沉中,感觉自己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这让昏沉的意识有了瞬间的清明,在察觉到向他探来的手时,心头一凛。
  他是谁?
  是朋友,还是敌人?
  青年不想死的不明不白,然而重伤之下无法与其对抗,只能死死抓住对方靠近的手。这个动作已耗尽他所有的力气。
  碧湖般的眼眸吃力地睁开,微微涣散的瞳孔中映着一张极为俊俏的面孔一个从来不曾见过的男人。
  对方垂下眼眸看着他,日光落在他轮廓优美精致的脸庞上,使他的神情甚是温柔,殷红的唇轻扬着,男人宛若桃花的眼眸微微弯起,轻声道:别紧张,你现在很安全。
  温柔低沉的嗓音暖意浓浓,恰似正午的阳光,直直照进他森冷的世界。
  在他人生最无助最绝望之时,来自男人的轻声细语,使他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温暖与安心。青年从不轻信他人,而今却破例的对这个第一次相见的男人卸下心防,任由自己困倦疲惫的昏睡过去。
  男人解开貂裘披风,包裹住青年被寒风侵袭的身躯,而后将人打横抱起,带着路上捡到的重伤青年去往镇上的医馆。
  炉子上煨着鸡汤,咕嘟咕嘟飘着馋人的香气。
  青年在这阵诱人的香味中悠悠转醒,深邃明亮的眼睛转了转,打量着陌生的环境。看样子他是遇上好心人,幸运的获救了。
  安静的房间,倏地响起咕咕的鸣响声,青年面上一红,按着饥肠辘辘的腹部,忍不住伸长脖子朝窗口望去,香味正是从窗户的缝隙中钻进来,若有似无的。
  青年喉结滚了滚,肚子里的馋虫被勾得死去活来,不时咕咕叫两声,和他这个主人抗议。
  想他锦衣玉食二十年,今日竟垂涎于一锅鸡汤,可悲可叹。
  青年唉声叹气,听着渐行渐近的脚步声,默默地缩回伸长的脖子,重新钻入温暖的被窝,那副乖巧的模样,活像只盖着被子等待喂食的小仓鼠,碧湖般的眼睛直勾勾盯着门口,等待饲主大人的到来。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寒风裹着雪花瞬间铺就一地。
  一道极为俊挺的身影信步而来,羊脂白玉般的手隔着厚实的纱布捧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鸡汤。
  醒了?男人清冽的嗓音含着一种特殊的质感,微微的沙哑与磁性,让人耳朵过电般,带给听觉上最大的享受。
  青年不由自主地动了动耳朵,听着男人悦耳动听的嗓音,心头痒痒的,耳廓泛起一抹浅红,瞧着竟有几分可爱。
  青年暗暗叹了一口气,面无表情想道飞刀绝技练得太好也不行,太考验眼力和耳力。这不,耳朵太好使,这般有特色的声音在耳中成倍放大,有点受不了。
  这般想着,青年朝扶他起身的男人露出感激的笑容。
  麻烦兄台了。
  男人回以笑容,无妨。
  青年目光在他脸上停留了一瞬。
  男人肤白如雪,俊秀过人,眉梢斜飞入鬓而显得英气勃勃,嘴唇丰盈红艳,而不似他这般薄薄两片,玉面朱唇莫过于此。唇角两旁各有一粒黑痣,似深海的黑珍珠,隐隐散发着一股魅惑气息,好在眉宇间的英气弱化了这股媚气。
  青年的视线从男人脸上向下扫去,身姿颀长挺拔,衣着虽不是什么考究精致的做工,却极为大方简洁。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那双端着汤碗的手,纤莹美丽,细腻光洁,像是精雕细琢的艺术品,漂亮的要命。
  白色的汤碗,却生生被凝如白雪的手给比了下去。
  青年的手也很漂亮,他练得是手上功夫,平日里特别注重双手的呵护保养,加上自幼便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这才造就一双修长白皙一个茧子都没有的手。
  男人看女人第一眼看到的是脸蛋和身材,男人看男人,其他人怎么样他不晓得,就他来讲,最关注的是手。作为一名隐藏的手控,青年情不自禁偷瞄了对方的手一眼又一眼。
  待鸡汤喂到口中,嗯,真香。救命恩人的厨艺真好。
  对方不仅声音好听,相貌更是出彩,手和手艺也是没话讲。
  这样优秀的美男子,不知以后便宜哪个幸运的女人。
  青年不着痕迹地看看救命恩人的脸,看看他的手,越看越觉得对方符合他的审美基调。世上怎么有这样怎么说呢,仿佛每一处都按他喜欢所长,顺眼、舒心,让他喜爱的不行。
  青年对男人非常的有好感,当然了这不是说他对男人抱有什么特殊的想法。
  他可是正经的直男,二十郎当岁依旧保持着纯洁之身的大好男儿,先不说他只爱红颜,他身上还有婚约,岂会对男人有奇怪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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