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节
“不许笑,哼,还不是你弄那么多烂桃花。告诉你,不把这些烂桃花掐断,我才不要跟你结婚呢。”
曾文芳气哼哼的,扭过头不理他。
陈文干揉了揉已经半干的头发,放下风筒,自自然然地揽着她的腰,让她靠在自己怀里。
然后扳过她的脸,认真地道:“知道了,芳芳。子晴那边,我已经跟成哥说了,成哥也答应我会劝子晴。再说,自从上次从东湖养伤回来,我一直忙,连钟力都很少见,哪有时间见子晴。”
曾文芳这才舒展了紧皱的眉头:“那还差不多。对了,钟力不是换了专业吗?如今他在哪里上班?”
陈文干想起自己的好友,不由笑了:“那家伙,当年填志愿的时候,我就跟他说过,让他别填企业管理那个专业,说他不适合。可是,他执意要跟我同班,我也不可能因为他而另外选专业,只好随他去了。
幸亏,读了一个学期之后,他彻底明白了自己不是做生意的料,才申请换到政法系去了。如今,他在京都检察院上班,制服一穿可帅气了。”
曾文芳也乐了,想起上次在青山镇见到穿着一身军装的陈猛,笑道:“呵呵,羡慕?羡慕为什么不去参军?那时,我听到你与陈猛一起习武,我还以为你会去部队呢。”
陈文干沉吟了一会,道:“其实,陈猛入伍的时候,我想过这个事。可是,你知道我从小受我小叔的影响很大,觉得小叔做生意很威风、很霸气。
另外,我是一个崇尚自由的人,做生意在时间上比较自由,而入伍的话,时间就不用说了,就是人身都多有约束。再说,你不也说了吗?在这个时代,科教可以兴国,贸易也可兴国。无论从事哪个行业,我不都是为国家、为人民作贡献吗?”
“嗯,想法不错,思想觉悟也算高。”
“那当然,也不看看我是谁。”
“你是谁?不就是陈文干吗?”
“我除了是陈文干,还是你曾文芳的未婚夫,你都这么厉害,如果我太差,那就配不上你了。芳芳,你知道吗?为了能配上你,我比别人多付出了不少,才勉强能跟上你的脚步。”
“嘿嘿,你的意思是说,军功章里有我的一半啦!”
“不只一半,是大半。”
“那敢情好,以后,我花起你的钱来,才不用有心理负担。”
两人又说了会话,陈文干看时间也差不多了。想着明天他们还要去参加沈美琪与程成的婚礼,便在她脸颊上亲了一下,柔声道:“今天你睡卧室,我去睡客房。”
曾文芳靠在他怀里,良久才反应过来刚才他说了什么,问:“为什么?”
陈文干挑眉,语气里满是揶揄:“怎么?你想我们一起睡卧室吗?”
“啊?我是问,为什么不是我睡客房?”
“因为你是我的领导啊!未来的家委书记。”
其实,陈文干是在想,等文芳回家后,他虽然不能温香软玉抱满怀,但可以躺在文芳睡过的床上入眠,那也是美好的享受。
曾文芳回了卧室,躺在柔软的被窝里,心里暖暖的。她倒没想到,在这个气氛这般温馨的夜晚,陈文干这个毛头小子还能忍得住,肯放她一个人去睡卧房。
在东湖时,他们也在同一个屋子里住了几天。那个时候,没得到陈文干父母的首肯,他不敢动自己,还情有可原。如今,可算是万事具备,他还说回到东湖就去领证,那即使要做那什么,也算是水到渠成了。
第三百八十二章 婚宴(1)
曾文芳嘴角含笑,美美地睡了一觉。
睁开还有些迷蒙的双眼时,已能看到透过窗帘射进来的光亮,就知道,这个时候,天已大亮。眯着眼在床上窝了好一会,曾文芳才反应过来,她所处的地方不是她家,而是陈文干的家。
她伸手拿过在床头柜上放着的手表一看,时针已经指向九点,没错,已经九点十五分了。昨天在沈园,她睡不安稳,天蒙蒙亮就醒了。今天在陈文干家,不但一觉睡到自然醒,还睡了个懒觉。果然,陈文干才是她除了亲人之外,最值得依赖的人!
昨晚,陈文干已经把她的行李放在主卧里,而她的洗漱用品也已经放在主卧的卫生间里。曾文芳慢悠悠地洗漱好,才出了卧室门。
只是,厅里空无一人,咦,难道陈文干那厮也睡懒觉?她轻手轻脚地去推客房门,只是那么轻轻一推,房门就开了。里面的被子叠成了豆腐块,特别整齐。
起床了?做早餐还是买早餐去了?曾文芳去了厨房,又推开其他房门看了一遍,连卫生间也没放过,但是,还是没有找到那家伙。
然后,她在厅里的茶几上看到了一张便利贴,上面写着“我先去公司办点事,等会儿回来陪你参加美琪的婚礼。早餐在厨房的锅里热着,你去端出来消灭掉。”
原来如此,今天已经是周一了,人家要上班呢。曾文芳恍然大悟,摸了摸肚子,还真有点饿了。
早餐是曾文芳喜欢的蒸米粉与一杯牛奶。蒸米粉其实是南方那边的特色小食,米粉是现成的,但要做得好吃,并不容易。米粉泡久了会烂,烂了吃起来就粘粘的,不好吃。调料太少,也会让米粉吃起来没有味道。
陈文干做的米粉放了红萝卜丝、香菇丝、鸡蛋丝、少肉丝,闻着就香气扑鼻。
曾文芳把米粉从锅里拿出,凑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唔,好香!”
吃几口米粉,喝一口牛奶,让她有一种还在家里的错觉。这段时间曾国生夫妻在东湖,他们起得早,出去散步时就会带回几杯豆浆。有时也会买饺子、包子之类的,但他们最喜欢的还是自己蒸米粉或炒米粉。那些天的早餐,曾文芳也经常吃几口米粉,喝一口豆浆,特别享受。
吃过饭后,她顺手洗了碗筷。再慢悠悠地把所有房间转了一遍,发现房间整洁得很,根本没有需要她收拾的地方,便惬意地坐在沙发上,开了电视,泡了一壶茶,悠闲地喝起来。
也没过多久,大约十点半左右,陈文干就回来了,手里还提着一个很大的购物袋。
“这是什么?这么大又这么轻。”曾文芳接过袋子,好奇地问。
“自己拿出来看,是你的。”
“我的?不会是手机到了吧?”
陈文干换上棉拖鞋,挨着她坐在沙发上,浓眉微挑:“你的脑洞开得也太大了吧?手机有这么大?”
“嘿嘿,你昨天只是说给我买了手机,我怎么知道还有什么好东西嘛!”
曾文芳边说边把袋子里的东西拿出来:“咦,这是什么?怎么毛绒绒的?”
陈文干站起来,顺手拿起这件毛绒绒的东西,披在她的身上,道:“试试,这是貂皮大衣,京都所有的贵族女子都会有一两件。”
“哦,貂皮大衣?”南方没有北方冷,有一件厚一些的毛衣,外加一件棉衣或羽绒服,就足够度过一个冬天了。
貂皮大衣,曾文芳只在上一世在电视上看过,这一世从事服饰行业,也只是看过,从来没有真正摸过,更别说拥有了。
这会儿,这件雪白柔软毛绒绒的衣服披在肩上,她还有些怔愣。
“怎么了?你自己做服装还不兴有一件好点的衣服?”
陈文干见她呆愣愣的,俊美的脸上露出微笑,动手帮她穿上,然后上下打量,连连点头:“嗯,好看,颜色、款式都很符合你的气质。不过,我媳妇穿什么都好看。”
曾文芳回过神来,听到他不要脸地称她为媳妇,脸蹭地一下红了。“你说什么呢!”
陈文干见她脸红了,不由促狭地道:“我说什么了?我没说错呀,你穿这件衣服显得高贵大气,白色配上你红润白皙的脸与娇艳欲滴的唇刚刚好。不信,你去穿衣镜那儿看看。”
这个时代的衣柜有一个特点,就是其中的一个衣柜门上镶嵌了一面镜子,刚好可以做穿衣镜。曾文芳记得,主卧室那里也有一面镜子。
“走,我们去看看。”
陈文干不容她拒绝,拥着她去了客房里的穿衣镜前。
“怎么样?漂亮吧?”
这件貂皮大衣是中长款,款式简洁,领子是小翻领的白色狐狸毛,衣服上挂着一条与貂皮同色的腰带。
陈文干弯下腰帮她把腰带打了个蝴蝶结,然后揽着她,觉得小巧的她被这件大衣包裹得更显纤细。白色柔软的衣领衬得她本就白皙的肌肤越加白皙红润。
镜子里,一个穿着蓝色西装的高大男人揽着一名娇小玲珑的美人,看着格外和谐般配。
“我们般配吧?”这样想着,陈文干也这样说出来。
曾文芳看着镜子里的人,一高一矮,站在一起,又有一种神奇的和谐。站在她身边的男人,比她高出不止一头,五官精致,俊美的眉眼上挑,唇角微勾,俊美得不可方物。
而这个时候的她,收起了职业女性的稳重干练,收起了生意场上的耀眼精明。依偎在男人身边,变成了一名陷入爱河中的美貌少女,雪白柔软的衣服,高大俊美的男人,映衬得她越加娇小。
男人的麦色肌肤映衬着她白皙滑嫩肤色,加上娇羞可人的神态,就是曾文芳自己,看着镜子里的美貌少女,也油然生出一种我见犹怜之感。
“芳芳,你真漂亮!”
陈文干也似乎看呆了,良久,才发出一声惊叹。
“干哥哥也很帅哦!”
“我这叫英俊,我们是俊男靓女!”
“嗯,你很英俊!”
曾文芳顺着他的话说,这个年代还不流行用“帅气”来形容男生,一般是用英俊潇洒这些词。陈文干在曾文芳的心里,本就是偶像一样的存在。她觉得,就是把世界上所有美好的形容词来形容他,也不会过分。
“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既适用于男人看女人,同样也适用于女人看男人。
“哼,长得像个迷人的妖孽,怪不得惹了那么多烂桃花!”看着这个俊美的男人脸上露出得意的神情,曾文芳不由嘀咕了句。
“迷人的妖孽?那有没有迷住我们芳芳?”
陈文干闻言,揽着她细腰的力度加重了几分,俯下脸帖着她的脸,笑眯眯地问。
曾文芳推了一下他,嗔怪道:“还用说吗?走了,时间差不多了。我还答应小叔早点去酒店呢。”
“好,我们现在就去。”
陈文干重重地抱了她一些,有些不舍地松开手,一手挽了件大衣,一手拉着她往外走。
“去到酒店我们也不分开,到时候我与成哥说一下,跟你一起坐好了。”
“我坐你那边去吧,我好歹与子晴也同窗四年,这点情分还是有的。”
“女方那边当然不会责怪,我只是担心沈小叔会伤心,我只是男方一名普通的宾客,你却是女方的亲属,我跟你坐那边更好一些。”
“好!”
曾文芳当然知道他在迁就自己,再说,如果陈文干呆在男方贵宾席上,说不定又会被人把他与程子晴绑在一块,还是放在自己身边保险些。
第三百八十三章 婚宴(2)
只是,曾文芳也没料到,就是坐在自己身边,陈文干也免不了被人觊觎。
算起来,程成与沈美琪的婚礼属于传统婚礼,婚礼仪式在程家老宅举行,十一点左右结束后,大家才会移驾至华城大酒店吃午饭。
沈家那边的亲戚,一大早就会去沈家,然后在亲戚中挑选一些人,把新娘子送到程家,全程观看他们的结婚仪式,然后再一起去酒店吃饭。
原本,曾文芳作为亲属,应该留在沈园,先喝嫁女酒,再送嫁,然后到华城酒店吃中饭。如今,她只把自己当沈美琪的好友,与美琪的其他同学、朋友一样,直接去摆婚宴酒席的华城大酒店。
没能陪伴堂妹出嫁,曾文芳有些遗憾。但是,只要想起沈琴看她时那傲慢不屑的目光,以及沈老爷子无视她,不愿介绍她身份的尴尬。她又觉有些释然:她本来就还不能算是沈家人,她只是沈美琪事业上的合作伙伴,只是沈美琪比较聊得来的朋友。
当她与陈文干相携走进华城大酒店大堂时,大堂那里已是一片喜气洋洋。新郎新娘与伴郎伴娘,程家长辈都穿着喜庆的衣服、胸前挂着迎宾的大红花、排成两排迎客。
新郎程成穿着大红色的绸缎开襟礼服,俊美白皙的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沈美琪穿着绣着精美龙凤图案的旗袍,外面套了一件大红色的貂皮大衣,化着精致妆容,笑得甜美娇羞。
后面的伴郎则是清一色的绿色军装,伴娘是清一色的绿色旗袍,就如一簇簇绿叶映衬着两朵娇美红艳的大红鲜花。刹那间就迷住了曾文芳的眼:“哇,好和谐哦!”
“嗯,成哥与美琪站在一起,就像我们一样,犹如一对金童玉女。”
陈文干赞美别人不忘捎带上自己,说得很是诙谐。
“琪琪,祝福你与成哥美满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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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文芳气哼哼的,扭过头不理他。
陈文干揉了揉已经半干的头发,放下风筒,自自然然地揽着她的腰,让她靠在自己怀里。
然后扳过她的脸,认真地道:“知道了,芳芳。子晴那边,我已经跟成哥说了,成哥也答应我会劝子晴。再说,自从上次从东湖养伤回来,我一直忙,连钟力都很少见,哪有时间见子晴。”
曾文芳这才舒展了紧皱的眉头:“那还差不多。对了,钟力不是换了专业吗?如今他在哪里上班?”
陈文干想起自己的好友,不由笑了:“那家伙,当年填志愿的时候,我就跟他说过,让他别填企业管理那个专业,说他不适合。可是,他执意要跟我同班,我也不可能因为他而另外选专业,只好随他去了。
幸亏,读了一个学期之后,他彻底明白了自己不是做生意的料,才申请换到政法系去了。如今,他在京都检察院上班,制服一穿可帅气了。”
曾文芳也乐了,想起上次在青山镇见到穿着一身军装的陈猛,笑道:“呵呵,羡慕?羡慕为什么不去参军?那时,我听到你与陈猛一起习武,我还以为你会去部队呢。”
陈文干沉吟了一会,道:“其实,陈猛入伍的时候,我想过这个事。可是,你知道我从小受我小叔的影响很大,觉得小叔做生意很威风、很霸气。
另外,我是一个崇尚自由的人,做生意在时间上比较自由,而入伍的话,时间就不用说了,就是人身都多有约束。再说,你不也说了吗?在这个时代,科教可以兴国,贸易也可兴国。无论从事哪个行业,我不都是为国家、为人民作贡献吗?”
“嗯,想法不错,思想觉悟也算高。”
“那当然,也不看看我是谁。”
“你是谁?不就是陈文干吗?”
“我除了是陈文干,还是你曾文芳的未婚夫,你都这么厉害,如果我太差,那就配不上你了。芳芳,你知道吗?为了能配上你,我比别人多付出了不少,才勉强能跟上你的脚步。”
“嘿嘿,你的意思是说,军功章里有我的一半啦!”
“不只一半,是大半。”
“那敢情好,以后,我花起你的钱来,才不用有心理负担。”
两人又说了会话,陈文干看时间也差不多了。想着明天他们还要去参加沈美琪与程成的婚礼,便在她脸颊上亲了一下,柔声道:“今天你睡卧室,我去睡客房。”
曾文芳靠在他怀里,良久才反应过来刚才他说了什么,问:“为什么?”
陈文干挑眉,语气里满是揶揄:“怎么?你想我们一起睡卧室吗?”
“啊?我是问,为什么不是我睡客房?”
“因为你是我的领导啊!未来的家委书记。”
其实,陈文干是在想,等文芳回家后,他虽然不能温香软玉抱满怀,但可以躺在文芳睡过的床上入眠,那也是美好的享受。
曾文芳回了卧室,躺在柔软的被窝里,心里暖暖的。她倒没想到,在这个气氛这般温馨的夜晚,陈文干这个毛头小子还能忍得住,肯放她一个人去睡卧房。
在东湖时,他们也在同一个屋子里住了几天。那个时候,没得到陈文干父母的首肯,他不敢动自己,还情有可原。如今,可算是万事具备,他还说回到东湖就去领证,那即使要做那什么,也算是水到渠成了。
第三百八十二章 婚宴(1)
曾文芳嘴角含笑,美美地睡了一觉。
睁开还有些迷蒙的双眼时,已能看到透过窗帘射进来的光亮,就知道,这个时候,天已大亮。眯着眼在床上窝了好一会,曾文芳才反应过来,她所处的地方不是她家,而是陈文干的家。
她伸手拿过在床头柜上放着的手表一看,时针已经指向九点,没错,已经九点十五分了。昨天在沈园,她睡不安稳,天蒙蒙亮就醒了。今天在陈文干家,不但一觉睡到自然醒,还睡了个懒觉。果然,陈文干才是她除了亲人之外,最值得依赖的人!
昨晚,陈文干已经把她的行李放在主卧里,而她的洗漱用品也已经放在主卧的卫生间里。曾文芳慢悠悠地洗漱好,才出了卧室门。
只是,厅里空无一人,咦,难道陈文干那厮也睡懒觉?她轻手轻脚地去推客房门,只是那么轻轻一推,房门就开了。里面的被子叠成了豆腐块,特别整齐。
起床了?做早餐还是买早餐去了?曾文芳去了厨房,又推开其他房门看了一遍,连卫生间也没放过,但是,还是没有找到那家伙。
然后,她在厅里的茶几上看到了一张便利贴,上面写着“我先去公司办点事,等会儿回来陪你参加美琪的婚礼。早餐在厨房的锅里热着,你去端出来消灭掉。”
原来如此,今天已经是周一了,人家要上班呢。曾文芳恍然大悟,摸了摸肚子,还真有点饿了。
早餐是曾文芳喜欢的蒸米粉与一杯牛奶。蒸米粉其实是南方那边的特色小食,米粉是现成的,但要做得好吃,并不容易。米粉泡久了会烂,烂了吃起来就粘粘的,不好吃。调料太少,也会让米粉吃起来没有味道。
陈文干做的米粉放了红萝卜丝、香菇丝、鸡蛋丝、少肉丝,闻着就香气扑鼻。
曾文芳把米粉从锅里拿出,凑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唔,好香!”
吃几口米粉,喝一口牛奶,让她有一种还在家里的错觉。这段时间曾国生夫妻在东湖,他们起得早,出去散步时就会带回几杯豆浆。有时也会买饺子、包子之类的,但他们最喜欢的还是自己蒸米粉或炒米粉。那些天的早餐,曾文芳也经常吃几口米粉,喝一口豆浆,特别享受。
吃过饭后,她顺手洗了碗筷。再慢悠悠地把所有房间转了一遍,发现房间整洁得很,根本没有需要她收拾的地方,便惬意地坐在沙发上,开了电视,泡了一壶茶,悠闲地喝起来。
也没过多久,大约十点半左右,陈文干就回来了,手里还提着一个很大的购物袋。
“这是什么?这么大又这么轻。”曾文芳接过袋子,好奇地问。
“自己拿出来看,是你的。”
“我的?不会是手机到了吧?”
陈文干换上棉拖鞋,挨着她坐在沙发上,浓眉微挑:“你的脑洞开得也太大了吧?手机有这么大?”
“嘿嘿,你昨天只是说给我买了手机,我怎么知道还有什么好东西嘛!”
曾文芳边说边把袋子里的东西拿出来:“咦,这是什么?怎么毛绒绒的?”
陈文干站起来,顺手拿起这件毛绒绒的东西,披在她的身上,道:“试试,这是貂皮大衣,京都所有的贵族女子都会有一两件。”
“哦,貂皮大衣?”南方没有北方冷,有一件厚一些的毛衣,外加一件棉衣或羽绒服,就足够度过一个冬天了。
貂皮大衣,曾文芳只在上一世在电视上看过,这一世从事服饰行业,也只是看过,从来没有真正摸过,更别说拥有了。
这会儿,这件雪白柔软毛绒绒的衣服披在肩上,她还有些怔愣。
“怎么了?你自己做服装还不兴有一件好点的衣服?”
陈文干见她呆愣愣的,俊美的脸上露出微笑,动手帮她穿上,然后上下打量,连连点头:“嗯,好看,颜色、款式都很符合你的气质。不过,我媳妇穿什么都好看。”
曾文芳回过神来,听到他不要脸地称她为媳妇,脸蹭地一下红了。“你说什么呢!”
陈文干见她脸红了,不由促狭地道:“我说什么了?我没说错呀,你穿这件衣服显得高贵大气,白色配上你红润白皙的脸与娇艳欲滴的唇刚刚好。不信,你去穿衣镜那儿看看。”
这个时代的衣柜有一个特点,就是其中的一个衣柜门上镶嵌了一面镜子,刚好可以做穿衣镜。曾文芳记得,主卧室那里也有一面镜子。
“走,我们去看看。”
陈文干不容她拒绝,拥着她去了客房里的穿衣镜前。
“怎么样?漂亮吧?”
这件貂皮大衣是中长款,款式简洁,领子是小翻领的白色狐狸毛,衣服上挂着一条与貂皮同色的腰带。
陈文干弯下腰帮她把腰带打了个蝴蝶结,然后揽着她,觉得小巧的她被这件大衣包裹得更显纤细。白色柔软的衣领衬得她本就白皙的肌肤越加白皙红润。
镜子里,一个穿着蓝色西装的高大男人揽着一名娇小玲珑的美人,看着格外和谐般配。
“我们般配吧?”这样想着,陈文干也这样说出来。
曾文芳看着镜子里的人,一高一矮,站在一起,又有一种神奇的和谐。站在她身边的男人,比她高出不止一头,五官精致,俊美的眉眼上挑,唇角微勾,俊美得不可方物。
而这个时候的她,收起了职业女性的稳重干练,收起了生意场上的耀眼精明。依偎在男人身边,变成了一名陷入爱河中的美貌少女,雪白柔软的衣服,高大俊美的男人,映衬得她越加娇小。
男人的麦色肌肤映衬着她白皙滑嫩肤色,加上娇羞可人的神态,就是曾文芳自己,看着镜子里的美貌少女,也油然生出一种我见犹怜之感。
“芳芳,你真漂亮!”
陈文干也似乎看呆了,良久,才发出一声惊叹。
“干哥哥也很帅哦!”
“我这叫英俊,我们是俊男靓女!”
“嗯,你很英俊!”
曾文芳顺着他的话说,这个年代还不流行用“帅气”来形容男生,一般是用英俊潇洒这些词。陈文干在曾文芳的心里,本就是偶像一样的存在。她觉得,就是把世界上所有美好的形容词来形容他,也不会过分。
“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既适用于男人看女人,同样也适用于女人看男人。
“哼,长得像个迷人的妖孽,怪不得惹了那么多烂桃花!”看着这个俊美的男人脸上露出得意的神情,曾文芳不由嘀咕了句。
“迷人的妖孽?那有没有迷住我们芳芳?”
陈文干闻言,揽着她细腰的力度加重了几分,俯下脸帖着她的脸,笑眯眯地问。
曾文芳推了一下他,嗔怪道:“还用说吗?走了,时间差不多了。我还答应小叔早点去酒店呢。”
“好,我们现在就去。”
陈文干重重地抱了她一些,有些不舍地松开手,一手挽了件大衣,一手拉着她往外走。
“去到酒店我们也不分开,到时候我与成哥说一下,跟你一起坐好了。”
“我坐你那边去吧,我好歹与子晴也同窗四年,这点情分还是有的。”
“女方那边当然不会责怪,我只是担心沈小叔会伤心,我只是男方一名普通的宾客,你却是女方的亲属,我跟你坐那边更好一些。”
“好!”
曾文芳当然知道他在迁就自己,再说,如果陈文干呆在男方贵宾席上,说不定又会被人把他与程子晴绑在一块,还是放在自己身边保险些。
第三百八十三章 婚宴(2)
只是,曾文芳也没料到,就是坐在自己身边,陈文干也免不了被人觊觎。
算起来,程成与沈美琪的婚礼属于传统婚礼,婚礼仪式在程家老宅举行,十一点左右结束后,大家才会移驾至华城大酒店吃午饭。
沈家那边的亲戚,一大早就会去沈家,然后在亲戚中挑选一些人,把新娘子送到程家,全程观看他们的结婚仪式,然后再一起去酒店吃饭。
原本,曾文芳作为亲属,应该留在沈园,先喝嫁女酒,再送嫁,然后到华城酒店吃中饭。如今,她只把自己当沈美琪的好友,与美琪的其他同学、朋友一样,直接去摆婚宴酒席的华城大酒店。
没能陪伴堂妹出嫁,曾文芳有些遗憾。但是,只要想起沈琴看她时那傲慢不屑的目光,以及沈老爷子无视她,不愿介绍她身份的尴尬。她又觉有些释然:她本来就还不能算是沈家人,她只是沈美琪事业上的合作伙伴,只是沈美琪比较聊得来的朋友。
当她与陈文干相携走进华城大酒店大堂时,大堂那里已是一片喜气洋洋。新郎新娘与伴郎伴娘,程家长辈都穿着喜庆的衣服、胸前挂着迎宾的大红花、排成两排迎客。
新郎程成穿着大红色的绸缎开襟礼服,俊美白皙的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沈美琪穿着绣着精美龙凤图案的旗袍,外面套了一件大红色的貂皮大衣,化着精致妆容,笑得甜美娇羞。
后面的伴郎则是清一色的绿色军装,伴娘是清一色的绿色旗袍,就如一簇簇绿叶映衬着两朵娇美红艳的大红鲜花。刹那间就迷住了曾文芳的眼:“哇,好和谐哦!”
“嗯,成哥与美琪站在一起,就像我们一样,犹如一对金童玉女。”
陈文干赞美别人不忘捎带上自己,说得很是诙谐。
“琪琪,祝福你与成哥美满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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