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三国当大佬[系统]_分卷阅读_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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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却是他终于开窍,初成风骨之始。
  这一局,李仲文已胜券在握!
  不等墨迹完全干透,李仲文迫不及待将之展示与众人。
  隶书是一种庄重的字体,讲究扁平工整。李仲文这一副字轻重顿挫,波磔起伏,极具美感。也许笔画之间还有缺憾,但字里行间溢满灵气,风骨颇为开阔,瑕不掩瑜,不失为一篇上乘之作。
  即便是站在糜荏一方的文士们,也不得不承认假以时日,李仲文必能成为书法大家。
  于是众人看向糜荏的目光或担忧或讥诮,有些人甚至已经想道,待会糜荏输了之后该要如何圆场安抚。
  谁也不曾注意到,荀彧微微皱了眉。
  “在下苦练十载,今日终有小成!”见糜荏已然搁笔,李仲文昂首挺胸,戏谑一笑,“糜长史,在下应该感谢您。”若非糜荏,他绝对不可能这么早摸到书法意境边缘。
  糜荏依旧风淡云轻:“客气。”
  李仲文道:“不知可否一观糜长史所书?”
  糜荏将完全干透的宣纸递与一旁师长钦:“请。”
  “光和六年六月,余出京洛,西至洛山。古人有言: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俯仰天地间,亦有感于斯文也。”【1】
  师长钦一字字诵读全文,面上愈发惊讶。
  他的声音不低,众人都能听清。比起李仲文那一篇,糜荏这篇游记,全篇二百余字,不仅辞藻华丽,更有为人处事的衍伸寓意。仅看文章,已不失为一篇佳作。
  至于书法,糜荏写的并不是时下流行的隶字,而是行书。
  行书是先帝末年,颍川文士刘德升独创的一种字体。这种字体介于楷、草之间,字迹妍美,风流婉约。因书写便捷,字体也不似草书难以辨认,一经问世独步天下。但因创作时间不长,京洛学子不敢盲目跟风学习。
  倘若刘德升的行书偏于楷书秀美,那么糜荏之字则更偏于草书狂放。其笔走游龙,行云流水;字里行间,秾纤间出;映带安雅,筋骨分明……观此文章,便带着登高远眺、将天地尽收眼底的淋漓畅快感。
  荀彧细细看了半晌。
  这篇字比那日他见过的更加狂傲一些,初看便觉豪情扑面,只待抒发。
  倘若李仲文的字如同即将展翅的雏鸟,那么糜荏的字就是真正翱翔天际的鲲鹏。此中气势,无可媲美。
  他未品完,宣纸已被人小心抢夺而去。甚至有文士反复观看数遍,口中称赞不绝。
  良久才像是想到了什么,慢慢转头看向李仲文。
  李仲文的字并不差,且他发挥超常比之前更出色,若是没见过糜荏的字,他定胜无疑。可正是因为有了如此强烈的对比,他的锋芒竟被完全掩盖,再不起眼。
  李仲文面上志得意满的笑意逐渐僵硬了。
  他胸中自得之意,也完全凝固了,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作者有话要说:【1】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这一段取自《陋室铭》,大家应该都知道,所以引用的时候加了古人有言。毕竟我写不出来,o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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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这是我写得最好的一幅字,觉悟吧,杰克苏!
  一分钟后
  李:??????怎么肥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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