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强赘婿_分卷阅读_670
沈浪一声令下。
一百名雄伟的女壮士冲了出来。
沈浪下令道:“咸奴,武烈,这群人围在外面可以,但是只要敢靠近围墙,靠近大门,你们就果断出手,捏爆他们的卵蛋!”
“是!”
一百个女壮士高呼。
顿时,外面围攻的书生和武人遍体一寒,小鸟一缩。
捏爆卵蛋?
太可怕了啊,从此萎了不说,还可能活活痛死的。
而且女人捏卵蛋,大概不能算武装镇压,只能算是个人打架。
……
这几日,沈浪极度忙碌。
每天都在地下密室中做实验,血液,蛊虫等等相关实验。
这已经是第一千多次实验了。
现在已经成功了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
就差临门一脚了。
而兰疯子,每天都在背策论,背诗。
这是沈浪来到这个世界上见到的第一个脑子方面的天才。
简直让所有人自卑。
所有的文章,真的是过目不忘。
看一遍就能背。
简直让金木聪妒忌得吐血。
甚至沈浪都好妒忌。
本以为一个多月时间,兰疯子要背下一千多篇策论,几千首诗词,肯定忙碌得很,一定是悬梁刺股,日夜不休。
结果……
人家每天就背三个时辰,剩下的时间都在玩。
要么去泡咸奴,要么去看杂书,要么跟着金木聪一起写小说,要么给人算命。
人比人气死人。
不过他的口味还真是有点重,宁焱的卫队中,虽然都是女壮士,但好歹还有几个斗奴出身的女子长得不错。
偏偏他一眼就看中了咸奴。
腰围八尺,身高也是八尺,说真的两人就算好了,兰疯子可能还真的够不着咸奴里面。
这还怎么办事?
咸奴在上面?
那不超过一分钟,兰疯子直接就骨头碎裂,暴毙而亡了。
咸奴的吨位可是比那个女屠夫还要大得多。
有一天金木聪实在忍不住了,问道:“疯子,你为何一眼就看中了咸奴啊?你口味也太重了吧,你是对超级巨大的女人有什么偏好吗?”
兰疯子摇头道:“当然不是。”
金木聪道:“那为何你之前睡的女人,都是二百多斤得多?”
兰疯子叹息道:“因为便宜啊,同样的价钱,瘦女人睡一次,二百多斤的女人能睡十次。世子啊,我们这些穷人的世界你不懂的,你一出生下来就美人环绕,想要睡什么美人没有啊?对于我们穷人来说,闭上眼睛都是一样的。”
金木聪顿时想要哭了。
他都快二十岁了,结果就睡过一个女人,而且还是被人睡的。
不过,他才不会承认呢。
他反而大言不惭地点头承认,摆出一副自己是老司机的样子。
当然兰疯子早就知道金木聪底细,在哄他玩呢。
金木聪道:“既然你审美正常,为何会看中咸奴啊?”
兰疯子道:“你们看到的是二百八十斤的咸奴,而我看到的是她未来减肥之后只剩下一百三十斤的咸奴,绝对的大美人,而且还是处子,我这算是提前投资,懂吗?”
顿时金木聪呆了,道:“咸奴姐姐应该不愿意减肥吧,一旦减下来,她的战斗力也就减弱了,就凭借她现在的体重,战场上压都能把敌人压死了。”
兰疯子道:“女为悦己者容,等到她爱上我的那一刻,他就会心甘情愿为我减肥了。”
而就在此时,外面咸奴道:“别做梦了,我不会看上你的,你太小了。”
顿时兰疯子面红耳赤道:“咸奴姑娘,你千万不要听信那些谣言啊,那些都是污蔑。”
咸奴道:“我亲自看到的。”
……
两日之后的夜晚!
沈浪抱着冰儿睡觉,忽然被喊了起来。
武烈的声音很轻。
但沈浪稍稍一动,冰儿还是醒了。
“怎么了夫君?”冰儿呢喃道。
只有睡得昏昏沉沉的时候,她才会喊夫君。
平时清醒的时候,冰儿都是喊姑爷的。
“没事,你继续睡吧。”沈浪柔声道,然后在她的脸蛋上吻了一口。
“唔!”冰儿继续闭上眼睛,依旧保持着原来的姿态,就好像沈浪还在抱着她一样。
走出房间后,沈浪问道:“来了?”
武烈道:“来了。”
……
来了!
剑王李千秋带着苦头欢的尸体返回了国都。
地下室内,苦头欢的尸体躺在台上,一动不动。
“没有呼吸,没有心跳,但是也不腐烂。”李千秋道:“非常罕见,非常离奇。”
沈浪仔细观察。
苦头欢首先是中了剧毒,而且是血液剧毒。
沈浪用银针刺入苦头欢身体,蘸了一点点血,然后溶于水中。
“带一只活物来。”
片刻后,一只体形很大的狍子被运了进来。
沈浪把这碗水喂入狍子嘴里。
仅仅喝了两口,几秒钟后,这个狍子口鼻流血暴毙。
果然是剧毒。
就这么一丁点,就毒死了一只几十斤重的狍子。
而苦头欢几乎将一壶毒酒全部喝完了。
再观察他胸口的剑伤。
按照正常人的话,这可是正对心脏中间。
卓昭颜真够狠的,下手如此果断,直接刺心脏,这是要对苦头欢一击必杀啊。
但是……
苦头欢的心脏不在那个位置。
而且这种情况并非是天生的。
而是因为某种特殊的原因,他的五脏六腑其实都移位了。
当然还包括他的面孔。
沈浪揭开之后,顿时被丑哭了。
这张面孔简直比被硫酸腐蚀过还要可怕,不仅仅像是被大火烧过,而且五官位置完全扭曲偏移了。
沈浪知道,苦头欢就是卓一尘,他十八岁就中了武状元,然后因为身体发生剧变,被送去天涯海阁医治,因为血脉天赋太出色,所以被左辞阁主收为记名弟子。
而这些身体剧变,完全是因为他的血脉。
当时他已经快要被天涯海阁治好了,但是为了给卓氏家族报仇,他离开了天涯海阁,这才又变成这个鬼样子。
这些年,他根本就不是为了自己而活着,完全是为了卓氏家族,为了卓昭颜那个狠毒的女人。
所以说,舔狗都没有好下场呀!
不仅仅是苦头欢,包括兰疯子带来那十个乞丐,都因为血脉的原因身体发生了异变。
要么五官扭曲,要么身体佝偻,要么四肢扭曲,看上去仿佛是残疾一样。
“公子,他就是苦头欢吗?”武烈道。
“嗯。”沈浪道:“你很崇拜他?”
武烈道:“嗯!”
不管是卓一尘,还是苦头欢,都有无数的崇拜者。
因为不管是武状元,还是大盗,苦头欢都做到了极致。
一百名雄伟的女壮士冲了出来。
沈浪下令道:“咸奴,武烈,这群人围在外面可以,但是只要敢靠近围墙,靠近大门,你们就果断出手,捏爆他们的卵蛋!”
“是!”
一百个女壮士高呼。
顿时,外面围攻的书生和武人遍体一寒,小鸟一缩。
捏爆卵蛋?
太可怕了啊,从此萎了不说,还可能活活痛死的。
而且女人捏卵蛋,大概不能算武装镇压,只能算是个人打架。
……
这几日,沈浪极度忙碌。
每天都在地下密室中做实验,血液,蛊虫等等相关实验。
这已经是第一千多次实验了。
现在已经成功了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
就差临门一脚了。
而兰疯子,每天都在背策论,背诗。
这是沈浪来到这个世界上见到的第一个脑子方面的天才。
简直让所有人自卑。
所有的文章,真的是过目不忘。
看一遍就能背。
简直让金木聪妒忌得吐血。
甚至沈浪都好妒忌。
本以为一个多月时间,兰疯子要背下一千多篇策论,几千首诗词,肯定忙碌得很,一定是悬梁刺股,日夜不休。
结果……
人家每天就背三个时辰,剩下的时间都在玩。
要么去泡咸奴,要么去看杂书,要么跟着金木聪一起写小说,要么给人算命。
人比人气死人。
不过他的口味还真是有点重,宁焱的卫队中,虽然都是女壮士,但好歹还有几个斗奴出身的女子长得不错。
偏偏他一眼就看中了咸奴。
腰围八尺,身高也是八尺,说真的两人就算好了,兰疯子可能还真的够不着咸奴里面。
这还怎么办事?
咸奴在上面?
那不超过一分钟,兰疯子直接就骨头碎裂,暴毙而亡了。
咸奴的吨位可是比那个女屠夫还要大得多。
有一天金木聪实在忍不住了,问道:“疯子,你为何一眼就看中了咸奴啊?你口味也太重了吧,你是对超级巨大的女人有什么偏好吗?”
兰疯子摇头道:“当然不是。”
金木聪道:“那为何你之前睡的女人,都是二百多斤得多?”
兰疯子叹息道:“因为便宜啊,同样的价钱,瘦女人睡一次,二百多斤的女人能睡十次。世子啊,我们这些穷人的世界你不懂的,你一出生下来就美人环绕,想要睡什么美人没有啊?对于我们穷人来说,闭上眼睛都是一样的。”
金木聪顿时想要哭了。
他都快二十岁了,结果就睡过一个女人,而且还是被人睡的。
不过,他才不会承认呢。
他反而大言不惭地点头承认,摆出一副自己是老司机的样子。
当然兰疯子早就知道金木聪底细,在哄他玩呢。
金木聪道:“既然你审美正常,为何会看中咸奴啊?”
兰疯子道:“你们看到的是二百八十斤的咸奴,而我看到的是她未来减肥之后只剩下一百三十斤的咸奴,绝对的大美人,而且还是处子,我这算是提前投资,懂吗?”
顿时金木聪呆了,道:“咸奴姐姐应该不愿意减肥吧,一旦减下来,她的战斗力也就减弱了,就凭借她现在的体重,战场上压都能把敌人压死了。”
兰疯子道:“女为悦己者容,等到她爱上我的那一刻,他就会心甘情愿为我减肥了。”
而就在此时,外面咸奴道:“别做梦了,我不会看上你的,你太小了。”
顿时兰疯子面红耳赤道:“咸奴姑娘,你千万不要听信那些谣言啊,那些都是污蔑。”
咸奴道:“我亲自看到的。”
……
两日之后的夜晚!
沈浪抱着冰儿睡觉,忽然被喊了起来。
武烈的声音很轻。
但沈浪稍稍一动,冰儿还是醒了。
“怎么了夫君?”冰儿呢喃道。
只有睡得昏昏沉沉的时候,她才会喊夫君。
平时清醒的时候,冰儿都是喊姑爷的。
“没事,你继续睡吧。”沈浪柔声道,然后在她的脸蛋上吻了一口。
“唔!”冰儿继续闭上眼睛,依旧保持着原来的姿态,就好像沈浪还在抱着她一样。
走出房间后,沈浪问道:“来了?”
武烈道:“来了。”
……
来了!
剑王李千秋带着苦头欢的尸体返回了国都。
地下室内,苦头欢的尸体躺在台上,一动不动。
“没有呼吸,没有心跳,但是也不腐烂。”李千秋道:“非常罕见,非常离奇。”
沈浪仔细观察。
苦头欢首先是中了剧毒,而且是血液剧毒。
沈浪用银针刺入苦头欢身体,蘸了一点点血,然后溶于水中。
“带一只活物来。”
片刻后,一只体形很大的狍子被运了进来。
沈浪把这碗水喂入狍子嘴里。
仅仅喝了两口,几秒钟后,这个狍子口鼻流血暴毙。
果然是剧毒。
就这么一丁点,就毒死了一只几十斤重的狍子。
而苦头欢几乎将一壶毒酒全部喝完了。
再观察他胸口的剑伤。
按照正常人的话,这可是正对心脏中间。
卓昭颜真够狠的,下手如此果断,直接刺心脏,这是要对苦头欢一击必杀啊。
但是……
苦头欢的心脏不在那个位置。
而且这种情况并非是天生的。
而是因为某种特殊的原因,他的五脏六腑其实都移位了。
当然还包括他的面孔。
沈浪揭开之后,顿时被丑哭了。
这张面孔简直比被硫酸腐蚀过还要可怕,不仅仅像是被大火烧过,而且五官位置完全扭曲偏移了。
沈浪知道,苦头欢就是卓一尘,他十八岁就中了武状元,然后因为身体发生剧变,被送去天涯海阁医治,因为血脉天赋太出色,所以被左辞阁主收为记名弟子。
而这些身体剧变,完全是因为他的血脉。
当时他已经快要被天涯海阁治好了,但是为了给卓氏家族报仇,他离开了天涯海阁,这才又变成这个鬼样子。
这些年,他根本就不是为了自己而活着,完全是为了卓氏家族,为了卓昭颜那个狠毒的女人。
所以说,舔狗都没有好下场呀!
不仅仅是苦头欢,包括兰疯子带来那十个乞丐,都因为血脉的原因身体发生了异变。
要么五官扭曲,要么身体佝偻,要么四肢扭曲,看上去仿佛是残疾一样。
“公子,他就是苦头欢吗?”武烈道。
“嗯。”沈浪道:“你很崇拜他?”
武烈道:“嗯!”
不管是卓一尘,还是苦头欢,都有无数的崇拜者。
因为不管是武状元,还是大盗,苦头欢都做到了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