挚野_分卷阅读_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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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曲唱罢,现场观众反应热烈,热烈而已。三个评委脸色平静。
  在许寻笙的记忆里,朝暮乐队自参赛以来真的是一马平川,只输过一次。那次还有被固胖胖乐队黑幕的嫌疑,使得岑野怒砸亚军奖杯。可今天,朝暮乐队已难逃落败命运。
  舞台上灯光璀璨,太过炽亮的光芒,令人的眼前晕白一片。观众就在眼前,却如隔着云海。许寻笙站在队伍最末,与岑野隔了几个人。他此刻还是稳重老练的,脸上带着淡淡的不动声色地笑,心里在想什么,却已无从知晓。
  深空分裂站在他们对面,傲然对立的姿态,毫无掩饰锋芒。然而他们的表情却轻松多了,仿佛这样的局面,这样的力挫对手,已是习以为常。
  许寻笙已不想看他们了,抬眸看着舞台上方漫射的光,可依然无法挥去心里的难受和失落。
  评委的声音不时传入她的耳朵里:
  “朝暮表现比较稳,现场气氛驾驭得非常好,小野的高音令人惊艳。”
  “动听是一流的。能把人唱得又哭又笑的音乐,才是超一流。”
  “哎你们听到网上一个说法没有,说深空分裂,是流行摇滚乐队届的无冕之王。今天一天,名不虚传。”台下热烈掌声。
  “深空分裂乐队情绪掌控得更好,虽然朝暮也很优秀,但我觉得第一场pk赛应该已经没有悬念了。”
  ……
  赵潭几个,脸上都挂着礼貌抑或说是勉强的笑,仿佛又回到了他们最初出道的日子,有着如履薄冰的表情。可是再用力的笑容,也难掩眼中的灰败。而岑野始终面无表情,眼神冷硬。
  pk赛共分今明两场,今天由三位评委打分,每位评委占分100。大屏幕上最终公布了两支乐队今天的得分:
  深空分裂:53,55,58,总分166分。
  朝暮乐队:47,45,42,总分134分。
  朝暮乐队首轮十进六pk赛,以32分的不小差距,暂时落后于深空分裂。
  岑野负于陆小海。
  不羁黑马对至尊王者的初次挑战,一败涂地。
  第九十三章 深夜点拨(上)
  许寻笙回到房间,阮小梦已经在了,看着她问:“输了?”
  许寻笙点头。
  阮小梦愁眉苦脸:“我们也输了,明天再输了,就要卷铺盖走人了。”
  许寻笙并没有关注阮小梦在那支乐队,听到她这么说,只是沉默,拍了拍阮小梦的肩膀。
  阮小梦又说:“其实我看你们的比赛了,不光我,好多其他乐队的人都看了。毕竟对手是深空分裂啊,输给他们,不冤枉。你们已经很棒了。”
  许寻笙真诚说:“谢谢你。”
  阮小梦于是又笑:“啊,跟你在一块儿,让老娘都忍不住变斯文起来。等老娘明天滚蛋了,别忘了老子这个朋友。”
  许寻笙点头:“好。我不会忘记你。”
  阮小梦的情绪来得快去得快,颓废之情减轻了不少,捧着下巴想了想又说:“其实陆小海的嗓音条件没有小野好,长得也没他好,你们几个也不输他们。可他们就是唱的就是不一样……我说不出来,好像一下子就抓住了人的心,把别人一下子就比下去了。靠,牛逼还是牛逼。”
  许寻笙心中也有这感觉,隐隐约约的但是又抓不住,那差异点到底在哪里?转念又一想,现在是不是所有人都觉得朝暮乐队必输无疑?
  虽说明天若是被淘汰,还可以去争抢一个复活名额。但还能想什么夺冠?前头有深空分裂这座逾越不了的大山。
  刚才从录播大厅回来的路上,大家都没说话,气氛沉闷糟糕透了,各自回房。岑野没有牵她的手,也没有跟任何人说话。
  ——
  许寻笙来到岑野的房间外,轻敲几下,赵潭来开门。看到是她,他露出了然的表情,说:“我去辉子他们那儿玩会儿去。”
  许寻笙:“谢谢。”
  赵潭笑了,还体贴地替她把门带上,低声说:“许老师就当自己房间哈,想呆多久呆多久,我今天跟辉子挤张床。”
  许寻笙:“不用……”
  赵潭却笑:“擅自回来小野不掐死我?”
  房间里没开灯,窗户外恰好有盏橘黄的路灯,一切都笼罩上一层淡色。岑野靠在床上,拿着手机,一看就是在打游戏。连许寻笙走近,都没有察觉。
  许寻笙在床边坐下,说:“你是不是只要不开心,就喜欢打游戏?”
  岑野抬头看她一眼,低下头继续打,不说话。
  许寻笙柔声说:“小野,别打了。”
  他面无表情地把手机丢到一旁,下一秒,就把她扯进怀里,眼神暗沉一片。许寻笙把头靠在他怀里,静静听着他的心跳。
  过了一会儿,他好像才恢复正常,低头亲她的脖子耳朵,笑着说:“半夜投怀送抱,胆子很大。不怕老子干什么?”
  许寻笙才不理他的调笑,握着他的一只手,十指无意缠绵相扣,说:“陆小海已经31了,你才23。我今天也在仔细地想,也许有些东西,真的需要年龄、阅历来沉淀,才能掌控得很好。你只是输给了时间和积淀。
  而且反过来想,今天撞见他们,也有好处。你如果一直无敌,哪里还有提升的空间。今天见识了陆小海的唱法,回头我们再好好分析学习。他已经在巅峰了,你还有看不到尽头的上升的路。所以,今天比赛虽然输了,获益最大的,反而是你。”
  哪怕她说得再有道理,此刻提到比赛,岑野仿佛就没了什么兴致,松开她,在明明暗暗的光线里,苦涩地笑了笑,说:“谁都知道——出名要趁早。”
  许寻笙望着他英俊、冷淡的面容,有点不知如何靠近。她说:“可你已经出名了啊。”
  岑野躺那儿,一动不动,慢慢说:“像我这样,靠选秀小小的红一把,就死到不知道哪里去的歌手,前几年还少吗?如果明天被淘汰,咱们朝暮还能红多久?还能接到几次音乐节邀请?我们回得去吗?”
  许寻笙心里难过,只是不说话。
  岑野约莫也察觉到自己的语气太冷,反手握住她的手,又将她搂进怀里,不由分说重重亲了几口,而后用额头轻抵着她的,似乎犹豫了一下,才说:“而且我……也想把冠军奖杯送给你,再不济也要拿个最佳主唱,作为你和我在一起的相恋礼物。”
  许寻笙抬头,看着他的眼睛。原来他还怀着这样孩子般的心思,野心是他,真挚也是他。
  许寻笙的嗓音微微有些哑,说:“你拿不拿冠军,红不红,都没有关系。即使一无所有,于我而言,你也是你。我只想和你在一起。”
  岑野一怔,却看她就那么静静躺着,一双黑眸温柔的望着他。他拼命压下胸中翻腾的情绪,感觉好暖和,也好纠缠折磨。他把她用力抱进怀里,话一出口却是问:“我之前总觉得你对我只是……许寻笙,说老实话,你是不是也很喜欢我?”
  许寻笙心想他为什么会问这样的问题,心口却隐隐烫着,低声说:“很喜欢是什么感觉,我不知道。”
  “不知道?你怎么会不知道?那也能感觉到吧?”他的唇压在她的上面,含糊热乎地说,“就像我喜欢你这样。那怕只有我对你的一半,也是很喜欢很喜欢了,懂不懂?”
  许寻笙不说话,眼眶有些发热。
  小野啊……
  他却似乎不满意她的无动于衷,干脆一个翻身,就把她压在身下。许寻笙在野外被他“压”过几次了,倒也平静,只是轻推他的臂膀:“你别这样,坛子待会儿回来了?”
  岑野说:“他会回来?十年兄弟白当了?”
  许寻笙忍不住笑了,他也笑,抱着她就这么看着亲着抚摸着,两个人就像傻乎乎的小孩,忘了时间也忘了一切。
  过了一会儿,岑野的手机响了,他却把头埋在许寻笙怀里,不想接。许寻笙推了几次,他才伸手拿了手机,嗓音也闷闷的:“喂,谁啊?”
  结果一接之下,他倒抬起头,面容认真起来:“秋姐,是你啊,你好。”
  郑秋霖那头挺吵的,似乎在什么热闹地方,也不提今天比赛的事,说:“睡了吗?”
  岑野:“还没。”
  “来xx路42号白鹭酒吧,我这儿有个朋友,能指点你一下。”
  “……好。”
  挂了电话,岑野松开许寻笙,寻思了一下,把这个电话内容跟她说了,许寻笙也感到意外。
  岑野起身穿外套,又搂着她亲了一口说:“小醋坛子,放心,老子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接受潜规则,大不了卷铺盖和你回家。不过我感觉秋姐也不是那样的人。我去一趟。”
  第九十四章 深夜点拨(下)
  基地虽然位置偏僻,但距离不远就有一座卫星城,郑秋霖给的酒吧地址就是在那儿。岑野叫了个车,二十来分钟就到了。
  倒不是间多大多热闹的酒吧,而是间颇有复古情调的小酒吧。岑野推门进去,吧台服务员眼睛就亮了:“帅哥,几位?”
  岑野示意有朋友在,往里走了几步,就看到一道木雕酒架后,相对偏僻安静的雅座里,郑秋霖就在那儿,此外还有两个陌生中年男人。
  岑野走过去,打招呼:“秋姐。”
  郑秋霖抬头看到他,笑笑:“坐。”然后介绍说:“这是我领导,梁总,江湖人称梁爷。这一位,你叫跃哥好了。”
  她语焉不详,岑野抬头望去。那位梁爷四十多岁的精干样子,穿着样式简单但是看起来质地非常上乘的毛衣,看着不苟言笑。郑秋霖说是她领导,那便是网站高层了。岑野点头:“梁爷好。”
  另一位跃哥,则要更年轻些,三十大几的样子,梳了个小辫子,穿件黑色宽松t恤,手里拿着支细长的香烟,相貌儒雅白皙,倒像位艺术家,他朝岑野温和一笑,岑野:“跃哥好。”
  郑秋霖叫来服务生,岑野点了杯酒,他们三个继续聊着,倒也没太搭理岑野。岑野也不急,老老实实听着。结果听他们聊的都是些娱乐圈的事,某某顶级明星最近签了什么电影,哪一块的投资到位了,拿到了哪本热门小说的ip版权。岑野听了一会儿,心想,对老子爱理不理,别是吹牛就好。
  过了一阵子,那梁爷才问:“朝暮今天第一场输了?”
  问的却是郑秋霖,她答:“是的,166对134。”
  梁爷笑了一下。
  岑野忍了忍,拿起酒杯喝了口,抬眸望着窗外。旁边的那位跃哥却微笑说:“小野的实力其实不输陆小海,就是还少了点阅历感悟,放在演唱里。”
  岑野没想到他说的话居然和许寻笙一样,加之跃哥看起来很亲切随和没什么架子,他对他印象倒是不错,他举起酒杯对跃哥扬了扬,说:“跃哥,你接着说。”
  郑秋霖噗嗤笑了,拍了一下岑野的脑袋,说:“小子,没大没小的,要说请指教。”
  梁爷盯着岑野,倒看不出喜恶。跃哥却依然是笑容晏晏,很给面子的举起酒杯,和岑野一碰,说:“指教谈不上,不过我倒一直是搞音乐的,可以和你聊两句。你和陆小海这样的音乐人,我见过也很多。
  撇开歌曲本身质量不谈,其实一流歌手和超一流歌手之间,往往只差了一个字。但就是这一字之差,有的人能成为经久不衰的天王,虽然怎么唱好像都打动人心。有的人哪怕歌喉惊人,也只能唱出几首满大街流行的口水歌后,昙花一现,在歌坛也留不下什么痕迹。”
  岑野:“什么字?”
  跃哥直视着他,说:“情字。”
  唱歌要用感情,这是任何学唱歌的人,一开始就知道的。岑野自己也会注意这一点,每次演唱,也会告诉自己投入其中。譬如今晚他演唱的是一首热血的歌曲,就会尽量酝酿热情。但直觉告诉他,跃哥的话还有下文,于是他沉默不语。
  跃哥见他乖觉,并不如传闻那么猖狂,心里也满意,徐徐说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谁都知道唱歌要投入感情。可是,即使是用情,深度和功力也不同。
  你看陆小海,他开口唱第一个字,情意就在其中。一呼一吸一转一和,驱使他的是细腻、丰富的情感,早已经超出了技巧的层次。可以这么说,他每个字都发自肺腑。
  而你呢,你还是停留在普通人理解的感情范围内。你需要酝酿,你在想前奏要唱的温柔细腻,承接部分要唱的弯弯转转,高潮部分要唱的厚积薄发。你还在用技巧驱使演唱。可他一开口,就已经唱到灵魂最深处。
  真正伟大的歌手,歌唱时没有酝酿,没有铺垫,忘却了所有技巧。当然他的技巧经过之前千万遍的演唱,早已经千锤百炼运转自如。所以他从唱第一句开始,一切就已经开始,把所有人拉了进去,甚至让人不想结束。这就是’情’的作用。”
  跃哥说完之后,梁爷含着雪茄,“啪啪”鼓了两声掌。岑野心里像是被什么用力搅了几下,似乎一下子被戳中要害,可还是模模糊糊。他盯着杯中酒,沉着脸没吭声。
  这时郑秋霖笑着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其他歌手要是能听到跃哥这些真知灼见,还不高兴坏了。”跃哥却说:“他们没到小野这个层次,也没有他的天分,讲了也体会不到,即便有所感觉,也做不到。”
  岑野拿起酒杯,一口干掉说:“我好好琢磨,谢谢跃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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