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官发财在宋朝_分卷阅读_100
陆辞美滋滋地舒展了一下上身,根本不忙着继续下笔,而是先征得巡铺官的同意后,就倒了一杯存放在孔明壶里的解暑汤喝。
巡铺官听完他的要求,脸上起初是一片空白,以为自己幻听了。
这么多年来,他处理惯了考生的诸多事况,可这么个悠闲又从容,把考场当自家一样的,却还真是头回见。
凉丝丝,甜滋滋的汤水一下肚,又活动开了僵硬的十指和发酸的肩臂,陆辞才在巡铺官一脸难言的复杂注视下,心情颇好地琢磨起了最后的论该如何写。
作者有话要说:注释:
借用自《岳阳楼记》的那几句我就不再列了,你们都懂的。
1.具体哪天考哪场,我并没有查阅到相关的参考资料。
只是从开封府天禧二年的封弥顺序来猜测的“望依南省例誊录进士试卷,及前一日先进诗赋论题目,御笔点定”《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五之二《发解》
如果有对此更为了解的亲,欢迎指正,我真挺好奇的……(电视剧就算了)
2.《求遗书于天下诗》,《尧舜性仁赋》和《易简得天下之理论题》的出处正如文中所列,这也是嘉佑四年的殿试考题。
3.省题诗=格诗。之前好像有提过。这章一度混用,我就再强调一次好了w
4.文中的诗句借用自嘉佑四年及第进士杨杰的《御试求遗书于天下诗》
5.律赋和策论命题正如文中所说那般,天马行空毫无规律可言,是由考试官所拟定的。虽然真宗咸平五年(1002)年张知白开始提出要限制诗赋命题的范围,范仲淹在庆历四年(没错就是写岳阳楼记那年)也提过要限制在九经、诸子和史内出题,但直到元祐八年5月27日宋哲宗采纳苏轼的意见,才真正进行限制。
6.‘涂’=涂改
‘注’=注释或者添注
‘乙’=勾转倒误
奉要写在答题前,最后要自己数上一共写了多少字,写下来,再写上‘涂’‘注’‘乙’的总共字数。一旦作伪或者遗漏,后果很严重……
7.不考式:犯不考式者,即不予录取。
每个时期的不考式条例不同。拿仁宗庆历四年的举例,一共有十五条,后来高宗时期更加具体了一些。
《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之二六的《贡举杂论》中提到:
策论诗赋不考式十五条:策一道内少五字;论诗赋不识题;策论诗赋文里纰缪;不写官题;用庙讳,御名;论少五十字;诗赋脱官韵;诗赋落韵或用韵处脱字;诗失平侧(脱字处亦是);重叠用韵;小赋内不见题意;赋少三十字;诗韵数少剩;诗全用古人一联;诗两韵以前不见题意。
8.点抹
南宋高宗颁布的《绍兴重修通用贡举式》,《礼部韵略》附《贡举条试》记载:
抹包括文理丛杂,文意重叠,误用字,脱三字,文意不与题目相关,诗赋重叠用事,诗赋不对等二十条。
点包括错用一字,脱一字,误一字,赋少五字,论少十字,诗叠用一字。
关于处罚,按照仁宗宝元二年(1039年)的旧例,大致为‘脱误三字为一点,三点为一抹,降一等;三抹九点,准格落’。惩罚是非常重的。
9.仁宗景佑四年(1037)年才开始解试誊录,大中祥符八年则开始了省试誊录,在这之前,只有殿试有。
按照本文时间段,此时的解试只有封弥(糊名)
无论是誊录还是封弥,都是从殿试开始,再逐渐推广到省试,最后才是解试的。期间要花个好多年……不要见怪。
第四十四章
在考场里还有解暑的闲情逸致的人,显然只有陆辞。
吴永自打翻开题目的那一瞬,就已汗如雨下了。
对赋的命题,他略微有点印象,题意却完全想不起来了。
而格诗和论的命题,更是完全摸不着头脑,根本不记得出处。
他家为一县豪富,又为家中幼子,可谓受尽千恩万宠。
上有个能干兄长继承家业,吴父却不甘心吴家仅为商贾,便将希望寄托在自小就机灵的幼子身上,盼他出人头地,高中进士。
巡铺官听完他的要求,脸上起初是一片空白,以为自己幻听了。
这么多年来,他处理惯了考生的诸多事况,可这么个悠闲又从容,把考场当自家一样的,却还真是头回见。
凉丝丝,甜滋滋的汤水一下肚,又活动开了僵硬的十指和发酸的肩臂,陆辞才在巡铺官一脸难言的复杂注视下,心情颇好地琢磨起了最后的论该如何写。
作者有话要说:注释:
借用自《岳阳楼记》的那几句我就不再列了,你们都懂的。
1.具体哪天考哪场,我并没有查阅到相关的参考资料。
只是从开封府天禧二年的封弥顺序来猜测的“望依南省例誊录进士试卷,及前一日先进诗赋论题目,御笔点定”《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五之二《发解》
如果有对此更为了解的亲,欢迎指正,我真挺好奇的……(电视剧就算了)
2.《求遗书于天下诗》,《尧舜性仁赋》和《易简得天下之理论题》的出处正如文中所列,这也是嘉佑四年的殿试考题。
3.省题诗=格诗。之前好像有提过。这章一度混用,我就再强调一次好了w
4.文中的诗句借用自嘉佑四年及第进士杨杰的《御试求遗书于天下诗》
5.律赋和策论命题正如文中所说那般,天马行空毫无规律可言,是由考试官所拟定的。虽然真宗咸平五年(1002)年张知白开始提出要限制诗赋命题的范围,范仲淹在庆历四年(没错就是写岳阳楼记那年)也提过要限制在九经、诸子和史内出题,但直到元祐八年5月27日宋哲宗采纳苏轼的意见,才真正进行限制。
6.‘涂’=涂改
‘注’=注释或者添注
‘乙’=勾转倒误
奉要写在答题前,最后要自己数上一共写了多少字,写下来,再写上‘涂’‘注’‘乙’的总共字数。一旦作伪或者遗漏,后果很严重……
7.不考式:犯不考式者,即不予录取。
每个时期的不考式条例不同。拿仁宗庆历四年的举例,一共有十五条,后来高宗时期更加具体了一些。
《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之二六的《贡举杂论》中提到:
策论诗赋不考式十五条:策一道内少五字;论诗赋不识题;策论诗赋文里纰缪;不写官题;用庙讳,御名;论少五十字;诗赋脱官韵;诗赋落韵或用韵处脱字;诗失平侧(脱字处亦是);重叠用韵;小赋内不见题意;赋少三十字;诗韵数少剩;诗全用古人一联;诗两韵以前不见题意。
8.点抹
南宋高宗颁布的《绍兴重修通用贡举式》,《礼部韵略》附《贡举条试》记载:
抹包括文理丛杂,文意重叠,误用字,脱三字,文意不与题目相关,诗赋重叠用事,诗赋不对等二十条。
点包括错用一字,脱一字,误一字,赋少五字,论少十字,诗叠用一字。
关于处罚,按照仁宗宝元二年(1039年)的旧例,大致为‘脱误三字为一点,三点为一抹,降一等;三抹九点,准格落’。惩罚是非常重的。
9.仁宗景佑四年(1037)年才开始解试誊录,大中祥符八年则开始了省试誊录,在这之前,只有殿试有。
按照本文时间段,此时的解试只有封弥(糊名)
无论是誊录还是封弥,都是从殿试开始,再逐渐推广到省试,最后才是解试的。期间要花个好多年……不要见怪。
第四十四章
在考场里还有解暑的闲情逸致的人,显然只有陆辞。
吴永自打翻开题目的那一瞬,就已汗如雨下了。
对赋的命题,他略微有点印象,题意却完全想不起来了。
而格诗和论的命题,更是完全摸不着头脑,根本不记得出处。
他家为一县豪富,又为家中幼子,可谓受尽千恩万宠。
上有个能干兄长继承家业,吴父却不甘心吴家仅为商贾,便将希望寄托在自小就机灵的幼子身上,盼他出人头地,高中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