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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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郑却很平和。
  心平气和的庆郑微微一笑:臣下据理直言,乃为臣的正道;君上依法直刑,乃为君的圣明。总之,君臣都要讲一个“直”字,国家才有利。所以,就算君上不动手,下臣也会自杀。
  史家没有记录当时的天气。按节气算,这会儿天地之间应该是一片肃杀。
  晋国的大臣们则分成了两派。一派主张释放庆郑,让他戴罪立功;另一派则认为不但不能饶他一死,就连让他自杀都不可以。因为庆郑最大的罪恶,就是无视君父,自作主张。这家伙,战争中已经自行其是,现在又岂能让他自行了断?苟如此,则纲纪何在,体统何存?
  其实这时惠公的最佳选择,是采纳前一种建议。因为这样做,君上有不计前嫌的声誉,臣下有主动就刑的美名,对晋国是有利的。可惜惠公是个混蛋。是混蛋,就不能指望他作出英明决策。如果这混蛋还拥有不受限制和监督的权力,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自己从小混蛋变成大混蛋。
  因此,惠公最后还是杀了庆郑。
  好在庆郑被杀后,惠公似乎也懂得了收敛。此后八年,倒没听说他还有什么荒唐事。从这个意义上讲,也可以说庆郑没有白死。11
  但,故太子申生,可就死得太冤了。
  怎么都得死
  太子申生是被骊姬害死的。
  为此,她机关算尽。
  第一步,是怂恿晋献公让太子申生迁到曲沃,公子重耳迁到蒲,公子夷吾迁到屈,实际上是把这三个人都撵出去,只留自己的儿子奚齐、妹妹的儿子卓子在国都。第二步,是怂恿晋献公派申生率军出征。申生如果战败,就以此治罪;如果胜利,则诬陷他有野心。可惜,申生班师回朝后,虽然流言四起,却并未能撼动其地位。于是骊姬使出最后一招,亲手制造了一起投毒案。
  公元前656年,骊姬羽翼丰满,开始实施犯罪。圈套和陷阱,是谎称晋献公梦见了申生的生母齐姜。按照当时的制度,申生必须立即祭祀,祭祀后还必须把酒和肉献给君父。而这时,献公正好外出打猎。利用这个时间差,骊姬在肉和酒里下了毒(一说以毒酒和毒肉替换)。献公洒酒祭地,地隆起。把肉给狗和小臣吃,狗和小臣立即死亡。成为犯罪嫌疑人的申生百口莫辩,只有去死。12
  死,是没有价钱可讲的,因为这是弑君和弑父的双重大罪。已遂,则当诛;未遂,得自杀。
  问题在于这是冤案!而且,案情如此简单,难道就无人识破?骊姬步步紧逼,申生就毫无感觉?献公偏心眼,骊姬狐狸精,路人皆知。那些朝中大臣,难道都由着他们胡来,一个劝阻和反对的都没有?或者说,一个帮助申生的都没有?
  当然有。
  但为了恪守臣道,他们都退下阵来。
  比如里克。
  晋献公派申生率军出征,里克是表示了反对的。但献公不听,里克也没有坚持。相反,他对申生说:为臣,只怕不忠;为子,只怕不孝。废立之事,不是太子应该考虑的。太子还是努力做好工作吧!13
  有人说,这是善于处理父子关系,14甚至就是为臣之道。这话恐怕可以商榷。比方说,后来里克杀奚齐和卓子,怎么就毫不手软,就不讲君臣大义?说到底,无非之前的献公强势,之后的骊姬和奚齐孤儿寡母,好欺负。这样看,后来里克被相对强势的惠公所杀,便多少有点自作自受。
  再说狐突。
  对于申生的率军出征,狐突也是劝阻了的,但申生不听。申生说,君父派我出来打仗,不是因为喜欢我,而是为了考察我。既然反正都难免一死,不如一战。不战而返,罪过更大。作战而死,至少还能留下美名。
  结果不出狐突所料,申生回国,谗言四起。于是狐突闭门不出。
  里克和狐突的温良恭俭让,其实是姑息养奸。当然,以狐突当时的地位,多半也是无能为力。里克却不是无力,而是无心,或无胆。事实上,骊姬要谋害太子,里克是知情的。然而他左右为难,他的同伙丕郑则表示没有主意。里克便对丕郑说:弑君,我不敢;帮凶,我不能。我只有躲起来。
  于是里克称病不朝。三十天后,骊姬得逞。15
  最后说申生。
  申生名为储君,其实是个苦孩子。母亲身份不明,16父亲另有所爱,大臣们对他的建议和劝导,都是要乖,要好,要听话,要尽忠,要尽孝。从来就没人告诉他,他自己有什么个人权利可以主张,也不知道该如何主张。
  因此,当申生被骊姬诬陷时,他其实是无法自救的。有人对他说:太子去申辩吧,君上一定能明辨是非。申生却心灰意冷。申生说,我去申辩,骊姬就得问罪。我的国君和父亲老了。没有骊姬,他老人家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君父不开心,申生怎么可能开心?
  公元前656年,夏历十二月二十七日,申生在曲沃上吊自杀。17
  冤死的申生死不瞑目。据说,死前申生托人带话给闭门不出的狐突:申生有罪,不听您老人家的话,才有了今天这个下场。申生并不敢贪生怕死,只是心疼我们的国君老了,国家又多灾多难。您老人家再不出山,奈吾君何?如果您老人家肯出来做事,申生就算是拜您所赐而死,将无怨无悔。18
  狐突后来的死节,或许与此有关。
  再说君臣
  现在,似乎该检讨一下君臣关系了。
  君臣父子,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人际关系。想当年,年轻的孔丘到齐国找工作,齐景公问他何以治国,孔子的回答便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也就是君像君,臣像臣,父像父,子像子。齐景公则点头称是说,是啊,如果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就算有粮食,寡人吃得到吗?
  事实上,君臣父子这四个字,乃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政治理念、道德规范和制度设计,因此从西周以来,就被着力打造、建立和维护,不容动摇。
  当然,秦汉前后,君臣关系是有区别的。西周到春秋,理论上是家臣效忠家君,国臣效忠国君,天下之臣效忠天下共主,即士效忠大夫,大夫效忠诸侯,诸侯效忠天子,逐级效忠。到战国,天子没有了,三级效忠变成两级效忠。但,逐级效忠不变,君臣关系也不变。
  秦汉以后,诸侯没有了,逐级效忠变成直接效忠。皇帝是唯一的君,其他人从官员到百姓,都是臣。不过,这也要看世道。如果天下大乱,则各为其主。比如东汉末年,就是周瑜效忠孙权,关羽效忠刘备,郭嘉效忠曹操。效忠对象虽不相同,君臣关系仍然是纲。
  很显然,在中国古代,君臣关系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君主制度的基石。其他关系,也都可以看作君臣,比如父亲是家君,丈夫是夫君。兄弟和朋友看似平等,那是因为上面还有君父。没有君父,大哥便是君。君臣之道,岂非大义?
  可惜,它先天不足。
  不足在于不平等。君父,毋庸置疑地高于臣子。这可是违背人之天性的,因此不能不设法弥补。弥补的办法,是用对等来替代平等。比如“君仁臣忠,父慈子孝”,或“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19也就是说,君臣父子都有道德上的义务,也都要遵守游戏规则。一旦失礼,很可能代价惨重。
  这事有案可稽。
  公元前559年,卫献公请两位大夫吃饭。两位大夫依照礼节,衣冠楚楚准时准点来到朝堂,恭恭敬敬地等在那里。然而左等不来右等不来,太阳快下山了卫献公还不露面。最后,才发现他在园子里射雁。而且见了两位大夫,居然不脱皮冠就跟他们说起话来。
  这是严重的失礼。皮冠,是戎装或猎装。所以,臣见君,君见臣,即便是在战争中或狩猎时,也至少要免冠(摘下皮冠)。鲁成公十六年,晋国大夫至三次遇到楚王战车,每次都要免冠。楚共王派使节去慰问他,他立即免冠听命。鲁昭公十二年,身穿猎装的楚灵王接见自己的大臣,则不但免冠,而且去披(脱去披肩)、舍鞭(扔掉马鞭)。不摘皮冠,就是把对方当作仇敌或野兽。请客吃饭而着猎装,更是公然的羞辱。卫国这两位大夫忍无可忍,怒不可遏,便发动兵变把献公驱逐出境,十二年后才让他回国。
  此事发生时,晋国的国君是悼公。悼公问他的乐师师旷:卫国人驱逐了他们的国君,是不是也太过分了?师旷说,恐怕是他们的国君太过分。国君,是祭祀的主持人,也是人民的希望。如果人民失望,那又何必要他?老天爷是爱民如子的。上天为人民立君,难道是让他骑在民众头上作威作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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