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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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啊!”恶来抬起头,表情有点凶恶的脸上尽是饼干渣和糖霜,“东伯侯姜桓楚、南鄂崇禹、北伯侯崇侯虎,是大商的四大诸侯。”
  恶来每说一个名字,罗小受就觉得自己的心肝颤了一颤,说到最后他觉得自己心跳都要停了,“东伯侯是不是有个跟我年纪差不多的女儿?”
  “咦?太子常居深宫,竟然连这等事也知道?我听我家二弟季胜说过,姜侯爷的女儿不但人长得漂亮,还特别温婉贤淑善良……太子,你怎么了?你脸色怎么这么难看?”恶来一脸紧张的看着罗小受,声音焦急的问道。
  “呵呵……只是有点心累不想爱了。”罗小受一脸痛苦的捂着头。
  本来他还想着,利用晋江大转盘的优势——比如,他前几年抽出来的玉米、土豆,将商朝建立成美好和谐的社会,改变自己注定要成为千古昏君暴君的命运,结果……结果……竟然是封神的世界。
  难怪那些人对自己天生神力,以及常出奇怪之言一点也不惊讶,想想这个世界都有神仙了,有什么好惊讶的?比起哪托同学……不是,是哪吒同学,自己简直正常的要死有木有。
  封神……封神……要不,自己干脆放弃王位,然后找个仙山去修炼算了?反正殷洪殷郊不都一样能修炼,凭什么自己不能啊?哼!本太子要生了儿子,绝对不叫殷洪殷郊!
  可是……罗小受叹了一口气,自家事情自己知道,他发现他就没那个修炼天赋。
  晋江大转盘也抽到了好几次修真甚至是修仙的心法和招式,可是他练来练去发现自己除了力气大一点之外,好像也没有特异之处,每次引气入体之后,气就会莫名其妙的漏掉……对的,漏掉,就跟漏气的轮胎一般,原本是满的硬的,过了一会儿就成了软的,而且都不知道是从哪漏掉了。
  更糟糕的是,封神有很多同人啊,这到底是正统的《封神演义》呢?还是日本那部高达大战天鹰战斗的《封神演义》呢?还是时下国内流行的洪荒封神呢?
  如果是前者,自己只要不在女娲庙写小黄诗,大约也就没事了;但若是后两者……中间那个的话,自己只要死抱闻仲……啊!闻仲没有戴半边面具,所以肯定不是动漫版;最后那个洪荒封神什么的,自己还是趁早认输吧。
  都怪那个闻仲啦!他要是和动画片里一样,没事就把他的三只眼露出来,再戴半边铁面具,手里再提个鞭子,自己早就认出这特么是封神榜了。
  按照洪荒文的设定,封神乃是天地大劫,商朝灭亡是气运气运的问题,道门经过封神大劫被杀得七零八落,佛门则在万仙阵中渡了三千红尘客后,随后佛门东渡中土,道消佛涨直到两千年之后。
  也就是说不管自己怎么干,都逃不过商朝灭亡的设定,因为天道要你灭,你就不得不灭。
  “哎!早知道还不如让子启那家伙当太子呢,这样好歹后世骂得不是我啊。”罗小受哀声叹气的说道。
  “太子,你为何叹气啊?”恶来看着有气无力趴在桌子上的罗小受,很少看到这样无精打采的太子啊,难道是病了?这又不像啊?刚才还好好的呢?
  恶来非常认真的回忆着罗小受今天的一举一动,并且试图从中找出自家偶像无精打采的原因。
  见了子启王子……这个应该不是,太子根本没把子启王子放在心上过,怎么会因为子启王子不开心?子启王子说自己在成婚了,而且女儿还是西伯侯的女儿……然后太子询问了自己东南北侯的名讳,以及……东伯侯是否有和自己差不多年龄大小的女儿?以及东伯侯的女儿是否漂亮?
  所以说,真相应该是……在太子在听说子启王子要娶妻之后,也动了春心,而且动春心的目标还是东伯侯的女儿?
  嗯?东伯侯的女儿……四大诸侯实力差不多,若是太子能娶东伯侯的女儿为妻,那到是挺不错的,也能将子启王子的气焰压下去。
  恶来脑补了一阵,得出自以为正确的意见之后,便开口说道:“太子,若是您真得喜欢东伯侯的女儿,不妨直接向大王禀报。依大王对太子的喜爱,必会事事顺从太子,太子又何必在这里黯然伤神呢?”
  “啊?我……喜欢东伯侯的女儿?”罗小受一脸吃惊的抬起头,看着满脸都是“太子,你要表骗我了”表情的恶来,本能的反问一句道。
  恶来猛点点头,模样就跟一只看见狗骨头的狗差不多。
  “我喜欢东伯侯的女儿……我怎么不知道?我今天才知道东伯侯有个女儿……不对,我今天才知道,我大商竟然还特么有东伯侯这玩意!真是苍天捉弄我!”罗小受一脸抓狂的说着:“最重要的是,我今年才十三岁,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和十四岁以下未成年女童有脖子以下亲密关系,不管对方是同意还是不同意,都以强奸罪名论处。”
  恶来听着罗小受如机关枪一样“蹦蹦蹦蹦”说出来的一大堆话,发现完全就是一个不明觉厉——每一个字都听懂了,但合在一块就听不太明白了。
  不过,有一句话还是听懂了的。
  “十三岁已经很大了,可以成婚了。”十五岁的恶来说到这里,脸忽然微微一红,“我的一个女人都怀孕了,大夫说……八成是个男孩。”
  “啊?”罗小受看着人高马大,跟成年男子没啥区别的恶来,又想起前几天还在抱怨说“吃雪饼不小心,把乳牙磕掉了”的恶来,顿觉得自己果然很傻很年轻,这可是三十来岁就能自称“老夫”的原始社会,不是四十来岁还能厚着脸皮拿“十佳青年”的二十一世纪。
  “其实我的确有事在烦恼,一人计长,二人计短,恶来你来帮我出出主意。”罗小受开口说道。
  “出主意啊,虽然我不是很擅长出主意,但是既然太子这么说,我一定认真的想主意。”恶来用十分正经的口气,开口说道。
  “呵呵!”罗小受干笑两声,拜托你不要用这么正经的口气,配上“快快快!有什么不开心,说出来让我开心开心”的表情行吗?
  “事情是这样的,如果有一样东西,现在暂时是你拥有,但是命中注定,不管你做的再好,最后也得让给别人,你会怎么处理那样东西?”罗小受想了想,打了一个比方说道。
  “那就在给别人之前毁掉好了。”恶来用标准的反派口吻说道:“我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别想得到。”
  看着一脸“霸道将军”样的恶来,罗小受摸了摸头,觉得自己果然不应该嫌麻烦,把随手抽来的小说,让他念给自己听,“不行!那个东西毁不掉,就算你毁得再严重,只要落到对方手里,也能分分钟修复如新,末了你的名声还特别差。”
  “那就把对方干掉就好了。”恶来又出了一个主意。
  “这我当然想过,只是……”想想电视剧里,姬昌跟唐僧似的,自己跟妖怪似的,每次想吃唐僧肉时,都会有无数神仙来救驾的场景。
  什么气运啊、天道啊,自己这个现代人一个词都不懂,不过在二十一世纪,有个专用词语形容这种现象——主角光环。
  自己一介炮灰,怎么跟开了外挂的人斗?
  罗小受真怀疑,就算自己摸个死星出来,想要将西岐轰成一片废墟,也会跳出个仙人,拿着一件超级法宝,在西岐上空形成一个防空护罩,没准还带反弹功能。
  “毁也毁不掉,杀也不能杀,那你就……反正不是你的东西,你就随便玩吧。”恶来琢磨了半天,发现自己也想不出什么好主意,只好随意开口说道。
  “呵呵……你这叫自暴自弃!不过……你说有很有道理,我就自暴自弃给你看。”罗小受忽然直起身体,开口说道。
  既然这个世界真有所谓的神仙,自然有天道这回东西,如果天道的话,肯定也会对人界的发展有限制。比如什么时候进入石器时代;什么时候进入封建朝代;又什么时候人类登……估计神仙们也没想过,人类可以登月。
  如果自己打乱了这个人间的科学发展规律,历史必然会进行大规模修改,比如自己拿出玉米种子,古代人口至少能提高好几倍,这好几倍人口的子孙们再有几个出息的,那么人间会变成什么样呢?切!管他什么样,会比现在更糟糕吗?反正不是我的人间,关我屁事?本太子死后,管他洪水滔天。
  被恶来一语提醒,自觉非死不可的罗小受打定了主意,决定要一个……历史的评价会是“昏君”还是“暴君”这个真得很难说。
  在死之前,罗小受最后还去挣扎了一把,他特意找了一趟闻仲,“听说太师当年曾上仙山,拜入仙人门下学艺?”
  无非满心都在弹屏“说‘听不懂’、‘没这事’”的罗小受,闻仲一摸胡子点了点头说道:“年轻时曾有幸拜入截教金仙圣母门下学艺,只是吾乃凡人之资,终成不了神仙,故下山助商。”
  罗小受捂着心口,但觉得自己还是可以再抢救一下,遂又继续说道:“听说太师精通‘金木水火土’五行变化;有坐骑墨麒麟,能须臾千里;手执雌雄双鞭,可战万人;另额中有一神目,可以放射出数寸白光,辨奸邪忠肝、人心黑白?我能……见识一下吗?”
  看着表情萌萌哒的罗小受,闻仲以为小太子年轻好奇,便将各路神通一一在罗小受面前演练了一遍,看得罗小受表面惊叹不已,内心已经是被人插了千刀万刀。
  果然如此,劳资跟丫天道拼了,有种你丫现在就打个雷劈……不好意思,你的雷部正神现在在我身边,负责打雷的人还没有。
  时间流转,罗小受又当了几年乖太子后,当了三十年大王的子羡,终于在众人或悲或喜的心情之中,因为久病不治,撒手人寰了,后世称为“帝乙”。
  临死前,子羡将罗小受托给了闻仲和比干这两人,希望两位老臣子能看在自己的面子上,好好照顾自己这个小儿子。
  而自幼看《封神榜》长大,知道这两位以后都是自己的左膀右臂,甚至比干还会因为自己挖心而死的罗小受,更是声泪俱下的对着两位老臣,一拜再拜,希望两位万万不要离弃自己,就算离弃自己,只要能保住成汤六百年的江山,那么自己不在了也没所谓。
  现代人的脸皮一向是很厚的,罗小受一番唱作俱佳的表演,自己很轻松的就赢得了,本来就对自己好感度挺高的两位老臣的忠心。
  罗小受上位第一件事,就是先把自家老爹安葬了。
  办丧事的时候,罗小受一边说老爹一向悲天怜悯人,不愿意让那么多奴隶陪自己死,所以取消古之以殉葬制度;一边又怕老爹在地下很寂寞,所以想找人去陪他,然后眼睛在自己的兄弟中转了一圈,一眼就瞟中了大哥子启。
  哥啊,对不住了,咱爹临死前留了个遗诏……好吧,秦始皇还没统一中国,还没“诏”这玩意,你精神领会就好了,反正爹说他死后,让你下去陪他,还说如果你不愿意下去陪他,就让我送你们全家一起下去陪他。
  所以哥,你看看你是一个人下去陪咱爹,还是全家下去陪咱爹?
  虽然子启未来会不断作死反对纣王,最后还因为勾结西周,当带路党而被周人封为宋国的开国之君,但天道他老人家可能觉得,子启不在了,子衍在也是一样的。
  反正历史上,子启的王位是兄终弟及,而非父子相承的,所以子启之死,死得干净,毫无半点麻烦。
  搞定了朝廷里一个“嗡嗡嗡”的声音,罗小受又掏出了两件神物,土豆和玉米——本来罗小受想用杂交水稻苗的,但是这个杂交水稻吧,它是不能留种种植的,顶多第二年,它的种子就会退化成普通水稻。因此不管是本国的农民也好,还是歪国的农民也罢,都要上种子公司重新购买杂交水稻种。
  罗小受又不会科学研究杂水稻苗,所以在百般无奈之下,他选择了更方便快捷的土豆和玉米。
  奴隶社会就是好,所有的奴隶都是自己家或是手下官员的,基本没有私有土地,不用担心老百姓不肯种,再加上土豆和玉米又不费好地,随便挖个坑就种下去了,于是在闻仲比干飞廉这些老臣优先种植的情况下,土豆和玉米很快就种满了整个大商……嗯,直属罗小受的那一部领土。
  像东南西北侯这种人,罗小受不但绝对不会将土豆玉米种给他们的,而且每一个土豆玉米种还要严格控制,一经查出通敌卖国立刻处死。
  再说一次,奴隶社会就是好,只要主子没这个心,奴隶们根本没这个胆卖种子。
  至少在前几年,罗小受是不用担心诸侯国会比自己实力更强大了。
  为了巩固实力,罗小受命诸侯众献女入宫……当然,为了防止搞出妲己那样的事,罗小受说的是自己要选王后了,你们爱献不献吧,不愿意献就放着,我也不强求。
  现在,罗小受才不到二十岁,风华正貌,长相又颇为俊美,按荀子的说法,“纣王长巨姣美,天下之杰也;筋力超劲,百人之敌也。”
  翻译一下就是,纣王是个武力值暴表的高帅富。
  这个年代还不流行花样美男、极品小受什么的,大家的审美观念都很一致,基本上都是那种长得高,相貌威猛,有力气能保护妻儿的原始之美,因此现在的罗小受可是大商第一黄金单身汉。
  听到他选妃,各地诸侯立刻送来不少女儿,就算没有女儿的,也会临时养个女儿什么的。
  按照《封神榜》上的说法,罗小受还是选了包括姜王后、黄贵妃在内十来个美女,其他女人就多嫁予宗室或者有功之臣了。
  这么干到也不是说罗小受不好色,而是……现在可是石器时代,连青铜时代都不知道进入没进入,在封建社会这么干当然没问题,但是在原始社会,大王收三千后宫他有病吗?年轻健康能生孩子的女人,是多宝贵的人口资源,怎么能留在宫里独守空闺呢?这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
  别跟我说黄帝后宫三千这回事,估计这三千是他约完就甩的那种,绝对不是后宫常驻人口,否则也他特么浪费了。
  接着,罗小受又干了他早就想干的事,发明了造纸术,然后顺利将笔墨砚印刷术以及书籍,特么一口气发明了出来。
  但是转头又想了想,发明了以上这种东西,却没有发明配套的文字,怎么对得起社会科学发展的规律呢?不能让秦始皇专美于前。
  在强权的推动之下,罗小受又顺手把文字给统一了——当然是简体字。
  这年头儒家还没有出现,没有人哭着喊着说“祖宗之字不能动”,再加上文盲居多,大家对文字统不统一也没有太多意见,因此文字统一的相当顺利。
  因为有土豆玉米在后面为自己打气,除了在文化上强国之外,罗小受对军事建设也没有放弃,不但率先让商部落进入铁器时代,还采用了一些比较现代化的方法来练兵,极大的提高了殷商军队的战斗力。
  养精蓄锐几年之后,在大商的社会生产力和人口都提高,国力增强了之后,罗小受开始对外用兵扩张,而且每到一处就立下石碑,以纪念自己的武勇。
  至于周人会不会将这玩意当成自己穷兵渎武的证据,罗小受可就没空去管了。
  穷兵渎武就穷兵渎武呗,难道大吃货国从黄河流域一个小小的部落,变成后来的九百六十万,就是靠得是读你们周人的《周礼》吗?
  就算在后世,你们周人的官方意识形态会在长期成为主流,并且成为正史,但我们商人的历史记录,也不能在你们的封杀和围剿下消失,我一定要顽强地在各种史料中留下自己的烙印。
  在这种思想之下,罗小受频频出击东夷,一口气将商的疆域从黄河流域,推到了江淮流域。
  所谓的东夷,在历史、地理上来说,占据了江淮之间,南及江汉,西南达巴蜀的周人就是东夷。
  虽然知道杀不了姬昌,但罗小受依旧借口说姬昌对商室不轨,将姬昌抓进朝歌大牢关了起来。
  就在罗小受琢磨下一步要怎么办时,北方传来了一个不怎么好的消息,北海作乱。
  按照《封神榜》的说法,自己的定国柱石闻仲太师必须离朝远征北海了。
  第211章 迷惑
  “凤鸾宝帐景非常,尽是泥金巧样妆。曲曲远山飞翠色;翩翩舞袖映霞裳。梨花带雨争娇艳;芍药笼烟骋媚妆。但得妖娆能举动,取回长乐侍君王。”罗小受回过头,看了一眼紧跟在自己身后的恶来,一脸不敢置信的指着墙上的大字,开口说道:“我写的?”
  恶来拼命点点头,看着墙上的字,一脸追忆的说道:“一气哈成,混然天成,毫无半点停滞,好诗真是一首好诗啊!”恶来试图在自己十分贫瘠的字典里,找几个词来精确形容罗小受写诗时那份潇洒和帅气的模样,“说起来,认识大王这么多年,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原来大王竟然还写得一首好诗。朝闻道,夕可死,恶来忽然觉得自己前半生真是白活了。”
  “我都是才知道,你能不是在才知道吗?今天之前,我也不知道我竟然会写诗。”罗小受白了恶来一眼,开口说道:“来人,将这墙上的诗,给寡人粉刷干净!”
  “别啊,这么好的诗,大王干嘛要粉啊?”恶来不解的看着罗小受问道。
  “因为……”罗小受看着墙上几行大字,眉头深深的皱了起来。
  刚才到底是什么人,又或者是什么仙法,让自己完全没有记忆的情况下,在墙上写上这几行字呢?
  这些年来,每到女娲宫祭女娲的日子,罗小受就特别紧张和害怕,虽然他不想也没那个文才去写小黄诗,但鬼知道会不会有人借他之手,将小黄诗写出来?
  为此,罗小受每年来女娲宫祭女娲之时,就一定会带上闻仲。
  原因无他,《封神演义》上说闻仲已经至地仙级别,而且有一只神眼可以辨奸邪忠肝、人心黑白,也不比二郎神的神目差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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