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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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男性体内天生具有对机械之类的东西的热情和天赋,他很快沉迷于驾驶的乐趣,享受那种掌控全局舍我其谁的感觉。
  行至子梅垭口,路边停了一辆黑色的帕拉丁,有人朝他们拼命挥手,大约是车子在路上出状况了。方牧将车靠边停下,一个穿着蓝色冲锋衣的年轻帅小伙跑过来,“您好您好,我们车子打不着火了,能不能帮我们看看?”
  方牧熄了火,跳下车,朝帕拉丁走去。车内有一个窝着睡觉的年轻女孩儿,两人估计是情侣,也是来自驾游的,见到有陌生人过来,窸窸窣窣地起来,下了车,跟方牧打了声招呼,就跟小伙子一块儿探头瞧方牧打开车前盖,检查车子的状况。
  “电瓶有些年头了,估计是亏电。”
  小伙子解释说:“是有些年了,来之前本来还想换一个的,昨晚就考虑到这个问题,都没敢开暖气,不过车子停在路边,还是开了示廓灯,照理来说也不可能一晚上就把电给漏光了啊。”
  方措从车上爬下来,走过来问方牧:“怎么了?”
  “没事,可能是低温加老化,先接线试试。”方牧将车子开到帕拉丁旁并排停好,熄火,从自己车里找出了跨接线,下车将两辆车的电瓶接在一块儿,然后跳上车,对小伙子喊道,“你进车去,让你发动的时候再发动试试。”小伙子听话钻进自己的车子,方牧踩下离合器,点了火,车子微微震动起来,引擎发出均匀的呼啸声,方牧扯着嗓子喊:“可以了。”
  旁边小伙立即试着发动车子,果然已经顺利点火了。
  小伙下车,过来道谢,“太感谢了,你不知道我们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已经等了两个多小时了,连只活的牲口都没看见,眼见着天就要黑下来了,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聊天间得知两人是从杭州来的,沿318国道一路向西前往拉萨。这样的旅行者在西进的路上并不少见,方牧他们还碰到过一个广东的小伙,刚从菲律宾支教回来,独自骑车进藏。还有朝圣的藏民,携儿带女,没走几步,就伏倒在地上,五体投地,虔诚地磕下等身长头。
  方措第一次在车窗外见到,心仿佛被锤子猛烈一击,不知道他们何年何月,才能到达要去的地方。
  晚上他们借住在藏民家里,那是典型的藏式民居,外墙用白石灰刷得雪白,门窗装饰颜色鲜艳的框架,垂着厚厚的布帘,门帘后光线昏暗,屋内低矮,也很小。空气中充溢一股烟雾及酥油茶、干牛粪的味道。主人皮肤黝黑眼神硬朗,不大会讲汉语,但很淳朴热情,给他们生了火盆,烧了酥油茶。
  方措的高原反应有点上来了,要吐吐不出来,脑袋晕乎乎的提不起劲儿,捧着茶杯坐在火盆旁,听方牧用藏语跟主人聊天,他觉得惊奇,他从来不知道方牧还会讲藏语。
  酥油茶是滚烫的,茶杯上有经年的油渍,方措喝不大惯,只小口地抿。
  晚餐是典型的藏餐,藏鸡、土制血肠、耗牛肉、青稞面、青稞酒。主人扎吉老爹和他的儿子陪坐,女人孩子在另一边。
  听扎吉老爹说附近有个很漂亮的湖,方牧决定去转转,原本以为方措因为高反会选择留隔着下,谁知道这小崽子犟得很,补充了点葡萄糖,背上单反义无反顾地跟方牧走了。
  因为高原,平时十分钟的路也多花了一倍的时间才到达目的地,湖很大,被群山包围,高原上的湖泊澄净得像天空的倒影,仿佛亘古万年的不变。湖水凉得浸骨,湖边有粉色的格桑花迎风招展,整个天地静谧如同洪荒。
  方措被这一种大自然的美攫住,手中的相机快门不断,取景器里出现方牧的身影,他沿着湖边慢慢地走,慢慢地抽烟。
  隔着相机,方措有恃无恐地从取景器上捕捉他的一切,甚至连他下巴的青色胡茬都清晰可辨。
  黄昏逐渐沉寂,远处隐没于天光中的青黑色高山更为肃穆。天空彻底暗下来,美如天堂的高原呈现另一种可怖的景象。沉寂的深不见底的黑夜包裹住两个人,没有路灯,没有人迹,只有高原的夜风吹过湖面回荡在山间的呼啸,黑暗无边无际,像隐藏了什么危险。
  黑暗中忽然响起悠远低沉的歌声,是用藏语唱的,在这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像从天外传来,是方牧,悠闲地躺在湖边,双手枕着脑袋,不知哪儿来的好兴致,简单的旋律不断地回荡,很好听。方措一时愣住,方牧抽空朝方措招招手,“过来。”
  方措走过去,学着他的样子躺下来。夜晚的高原温度降得很厉害,他没有方牧的好火气,冷风直往他的脖子里灌,迅速地带走了他体表的温度,他的心脏缩成一团,不知道是因为冷还是因为靠近方牧而不自觉地开始紧张。
  方牧拿过他的单反,摆弄了几下,递给他看——取景器里是高原的星空,像砸碎了一颗硕大的钻石,大大小小的碎钻迸溅开来,散落在深蓝的天鹅绒上,散发着璀璨的光芒,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的光芒。那是在城市无论如何也看不到的美景,天地间好像就只剩下自己和身边的人。方措一颗鼓噪的心脏渐渐沉寂下来,像被一团暖烘烘的火焰烤着。
  方牧将单反递还给他,方措将相机放在自己胸口,完全没有要去将这样的美景记录在相机上的冲动。不知道躺了多久,从月亮落下到银河升起,方牧坐起身,点了根烟,拍拍方措,“好了,回去了。”
  方措才发现自己已经完全冻僵了。方牧见方措不见起来,回头一看,顿时明了,哂笑一声,“冻僵了?真是没用。”他将烟叼在嘴里,将方措拉起来,单腿跪在地上,用自己的双手用力揉搓他,从小腿到大腿,从手臂到胳膊,再是两颊,他的手粗糙而有力,几乎要搓下一张皮来。方措浑身都疼,却只拿一双星子般明亮的眼睛望着方牧。
  他叼着烟,暗淡的星火照耀,锋利狭长的眼角眉梢,漫不经心的神情和专注的眼神,好像断崖独坐凝望翻涌云海心平如镜。方措的心猛的像被击打,一种仓皇和闷痛,他不由开口,“方牧……”声音因为变声期和寒冷低温,显得粗噶低压。
  方牧抬头看他一眼,却没有等来他接下来的话。少年开了口,却只是感到茫然,心神好像被什么摄住,不知道要说什么,见方牧低下头去,又叫了一声,“方牧……”
  方牧奇怪地看他一眼,一弹他的额头,“干什么,听你那公鸭一样的嗓音叫我的名字,很万念俱灰好吗?”他站起来,伸了伸懒腰,居高临下地看少年,“好了,起来吧。”
  他率先朝前面走去,山石被山地靴碾压得咯吱作响。
  方措慢慢地从地上爬起来,默默地跟在男人背后朝扎吉老爹的家走去。
  ☆、第十三章
  他梦见很久之前的事,以为是早就忘却的,却在梦中再一次清晰的呈现。他还是五六岁的样子,极度嗜睡的年纪,那一天却无故惊醒,有灯光刺激着眼皮。他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看见母亲坐在床边的梳妆柜前,穿了一条大红色的长袖连衣裙,小心地用水钻发夹别好鬓边的发,拿起香水瓶往自己的手腕上喷了喷,又优雅地抹在耳后。
  母亲是很漂亮的人,不是那种浓妆艳抹的美或是精雕细琢的精致,而是一种相当柔和纯净的女性之美。那几乎是年幼的他对女性世界所有丰沛连绵想象的来源。
  她并没有注意到已经醒过来的他,转过身打开衣柜,开始收拾行李。他小心地伸出手,拿过梳妆柜上的香水瓶,瓶里只剩下底下浅浅一层淡紫色的透明液体,有很好闻的味道,跟母亲身上的味道一样,他拿着手上,又混混沌沌地睡去。
  他被推醒,睁开惺忪的眼睛,看见母亲就站在他床边,神色平静,外面天色未大亮。她没有去哄他,只是拿过衣服往他身上套。他不吵不闹,睡眼朦胧地任她作为。
  她给他背上自己的小书包,书包里有他的衣服和她买给他的巧克力,拉着他打开房门,走在春天凌晨的小路上,天空还有未暗淡的星光,远处偶尔传来一两声狗吠。她走得很快,紧紧抓着他的手腕,他一声不吭,奋力地迈动自己的小短腿,不敢要求抱,母亲身上宽大的裙摆被风吹起来,笼罩住了他的脸,视野里是一片漠漠的红,他听到母亲的高跟鞋咔哒咔哒穿过寂静的石板路。
  她领他在一幢房子前停下,弯腰摸摸他的头,跟他说:“你乖,妈妈会很快来接你。”
  她走了,他背着书包手上拿着那个香水瓶,坐在门前的台阶上。初春的的凌晨,雾霭中有冻得渗透到骨头里的寒气。
  方措醒过来,屋子里的火盆已经熄了,他觉得冷,薄薄的板屋抵挡不住高原的寒气,无论是蜷缩、伸直、侧卧、平躺,依旧是冷,双脚沁凉入骨,一直折腾了很久,才又有了隐约睡意,依旧是连篇累牍的梦境——方牧站在又脏又破的悍马旁边,抽烟,他很年轻,但眼神黑沉,像深渊一样,看不到底,他看他,像打量一件物品,忽然伸手抓住他的瘦骨伶仃的胳膊将他拎到自己面前。方措本能地害怕他,因为瘦而显得特别大的眼睛鼓鼓地瞪着他。他抓起他啃得秃秃的十根手指,微微蹙眉,然后像丢掉一件无用的垃圾一样将他拎到一边,一言不发地进了车,铁家伙轰鸣着开了十几米远,又停下了。男人从车上跳下来,沉着脸大步地朝方措走来,随手拎起连踹带打的小孩儿走进了那扇门。
  很杂乱的梦,有的真实,有的虚构,他一直处于半梦半醒之间,很累的。
  早上起来,高原反应奇迹般地消失了,他走出门,外面的阳光非常炽烈,方牧站在悍马旁对着后视镜用一把匕首刮胡子,在高原强大的白光下,他脸上每一道线条都清晰无比,也英俊无匹,跟周围那些色彩斑斓的经幡、装饰物毫不违和。
  方措站在门口,有些恍惚,看见这样的情景,竟一时分不清楚现实与梦境的差距。
  方牧刮完胡子,朝着后视镜臭美地摸摸自己的下巴,吹了一声口哨,用指腹轻轻地刮掉粘在匕首上的胡茬,抬头看见方措傻不愣登地呆看着自己,轻佻一笑,“来来,方小措小童子军,小叔给你刮刮胡子。”
  方措的脸一沉,扭头就走。
  方牧上前一步,手臂一挥,轻轻松松地将少年勾回了自己身边。他赤裸的被高原紫外线晒得微黑的手臂紧贴住方措的脖子,方措忽然一个激灵,像被一道电流击中,顿时手脚发麻,如同木头一样被方牧揽着,他能够清晰得感觉到方牧勾着自己脖子的手臂里隐藏的力量,以及被阳光晒得有些烫的温度。
  进入青春期后,好像要把前些年的补回来一样,方措的个子是见风就长,已经长到方牧下巴的位子,但是瘦,跟张剪纸似的,单薄得厉害。下巴上的胡须也不是成年男子的黑硬,只是虚虚几根。方牧捏着他的下巴,饶有兴致地用匕首在他脸上比划。
  方措头昏脑涨,视线里是方牧下垂的眼睑,笔挺的鼻梁一半暴露在阳光下,一半在阴影中,他的心脏不受控制地鼓噪起来,他为自己这种莫名其妙的心情感到一种羞耻和慌张,几乎是下意识地用力推开方牧。
  方牧没有防备,锋利的匕首划过少年的下巴,很快渗出鲜血。方牧一愣,甩了甩匕首,挑眉,“干什么?”
  方措无法解释自己的行为,只好阴着脸,闷声闷气地说:“我自己会刮。”
  方牧忽然凑近,嘴角挑一抹恶劣的笑,拍拍他的小脸,“哟,小兔崽子毛还没长齐,翅膀先硬了。”
  方措莫名被他这种轻佻的态度激怒,为他那种不经心的轻慢而愤怒,挥手想要打掉了方牧的手。方牧连眼睛都未瞧,轻松抓住方措的爪子,一个反手,就将他反身扭住了。
  少年的反应也很快,迅速用另一只自由的手朝后,肘击身后的方牧。方牧侧身避开,膝盖上顶,击在少年的后腰上,手顺势往前一送,少年向前踉跄了几步,差点没跌在泥地里摔个狗吃屎,好不狼狈。方措的头脑一热,转身蛮牛似的冲过来,抱住方牧的腰,还没等将他抱起来摔在地上,就感觉到方牧双手合拳一下砸在他的背上,直接将方措砸趴在泥地里。
  方牧抓抓脸,居高临下地看着方措,冷声道,“得到机会,就要好好把握,别像流氓打架似的,没用!”说完,他就进了屋。
  少年趴在地上,脸涨得通红,阳光穿透云层,热辣辣地击打下来,像直接的棍子打在脸上。他不想要表现得那么没出息,他不再是那个可以被方牧单手拎起的小耗子似的孩子,他每天早晚都要慢跑半小时,他练拳,通过高强度的训练试图将自己的肉体淬炼得更加强壮,他也确实拥有在同龄人中引以为傲的出色的体能和反应能力,他觉得自己至少比从前,强大了一点。
  这种自信,在方牧面前,再次被打击得体无完肤。
  方措自己闷声不吭地从地上爬起来,掸干净身上的尘土,走到院子里的水缸旁,舀了一勺水,将下巴的伤口冲洗干净,走进屋,他那无良的监护人正在收拾东西,瞧见他,目光故意往他下巴遛了一圈,眯起眼睛笑得很纯良。
  方措憋着一口气,没理他,目不斜视地打包好自己的东西,放上车。
  跟扎吉老爹告辞后,他们继续上路。
  ☆、第十四章
  碰上高原难得的大雨,车子在半路上爆胎,方措举着手电照明,方牧穿着厚厚的雨衣,顶着暴雨蹲在地上给车子换上备胎,到达拉萨的时候已经是深夜。
  他们预订的藏式家庭小旅馆一过晚上十二点就关门,扯着嗓子叫了老板娘来开门。进了房间,脱掉彻底湿透的外套和鞋子,就着火盆烤火,老板娘送来一壶酥油茶,一大口灌下去,热热的液体落入肚腹,凝滞的血液一下子快速运动起来,整个人才仿佛活过来一样。
  洗手间是公用的,跟高中宿舍差不多,好在热水二十四小时供应。午夜时分,公共卫浴室里没其他人,方牧在军营里待惯了,训练完,一大帮浑身臭烘烘的大男人一窝蜂涌进公共浴室,一眼望过去,全是白花花的屁股。他没想那么多,三下两下脱掉身上的衣服,拧开莲蓬头,冒着白气的热水从头顶冲刷下来,淌过他坚毅的下巴和身上沟沟壑壑的伤痕。那些伤痕像男人的勋章,每一道都掩藏着一个方措不懂也不曾参与的故事。
  方措一时只知道呆呆地盯着看。察觉到他的目光,方牧扭过头,嘴角挑起一抹笑,“怎么,羡慕啊?”
  右手握拳,曲起小臂,只见原本还只是强健却并未见多少肌肉的手臂迅速隆起肱二头肌,饱含着惊人力量的肌肉如同山峦般起伏,每一条线条都流水一样的流畅利落,蕴含着某种合乎自然的美感,那是一种纯阳性的,令人血脉贲张的魅力。
  方措只觉得鼻子一热,仿佛有热热的液体流下来,心中一慌,赶紧扭过头,小心地按了按鼻孔,耳边传来方牧的哈哈大笑。他神经粗得堪比跨海大桥的钢缆,又有水汽隔着,也看不清楚,只以为小崽子又被他打击到了,羞愤难言。这一路上,方措阴阳怪气的时候多了,他也没放在心上,哼着小调,快速地洗了个战斗澡,草草擦干,将毛巾往肩上一搭,嘱咐方措,“别洗太久了,会缺氧。”说完就出了浴室。
  一直到方牧的身影看不见了,方措才转回身来,慢慢地放下捂着鼻子的手——是错觉,他并没有流鼻血,但那种被瞬间击中,全身血液翻涌感觉却清晰无比。热水从莲蓬头洒落下来,敲在冰凉的瓷砖地板上,激起一阵阵水雾,白茫茫的水蒸气中,他眼前又出现方牧如同猎豹一般优雅而极具攻击性的裸体,潺潺水流下坚实宽厚的肩膀,紧窄平坦的腰腹,如钢筋铁柱般笔直的双腿……
  少年口干舌燥,清晰地感觉到尚且青涩的身体正发生着某种无法预料又难以启齿的变化。他的脸迅速风云变色,一阵红,一阵白,身体像被劈成了两半,一般浸在刺骨的冰水中,一半忍受着烈火的煎熬。
  回到房间的时候,方牧已经睡了,直挺挺地如同一具尸体一样。方措站在黑暗中定定地看着,想掀起被子摸摸厚实坚硬的胸肌,甚至想凑过脸,嗅闻他身上沐浴过后的肥皂香气和男性荷尔蒙味道。他被自己这种大胆的念头吓到了,几乎有些仓皇地掀开被子躺进自己的床铺,一颗心还砰砰直跳——怎么会呢,他怎么会有这样可怕的念头?方牧知道吗?他察觉到了吗?如果他知道了自己在心里这样猥琐地意淫他,他会怎么样呢?会气得想杀了自己?还是后悔把他养大?
  方措胡思乱想,脑子里乱哄哄的,怎么也理不清。第二天起来,少年脸色青白,萎靡不振,方牧还奇怪地看了他好几眼。
  他们住的旅馆,有个不小的院子,支着几顶红色太阳伞。游客在这里汇集,又匆匆四散,去阿里,去珠峰,去纳木错……拉萨多的是这种全副装备精良,穿着名牌冲锋衣登山鞋戴着大太阳镜咋咋呼呼热热闹闹的游客,他们以攻略一个又一个著名景点为目标。方牧和方措却没什么目的地,这趟旅程行至拉萨,已接近尾声。
  高原早晨的阳光温柔而亮烈,缓缓地在旅馆斑驳的墙体移动,远处有转经的铜铃声,一条黑色的土狗懒洋洋地躺在他们脚边。这是他们在拉萨的最后一天,准备吃完早饭搭泽当的班车去桑耶寺,那是藏传佛教第一寺,相传为仓央嘉措前生——莲花生大士所建。
  早餐是面包、浓稠清淡的酸奶,少年忽然抬起头问方牧:“方牧,你为什么不结婚呢?”少年黑色的眼睛静静地看着方牧。这几天,他异常沉默,并没有表现出这个年纪的少年在外旅行时的兴奋,仿佛有很重的心事,眉宇间总有些郁郁寡欢。
  是呀,为什么不结婚呢?从前方措还小不懂,现在,他隐隐约约已经明白,世间男男女女,千千万万的个体,最后却总是殊途同归地走向同一个目的地——家庭。
  方措的心里还有一个隐隐的期待,方牧不结婚,是不是为了他呢?
  方牧抬抬眼皮,“干什么?”
  少年表现出难得的执着,“胖子叔都要结婚了,你为什么不结婚呢?”
  方牧极其没耐心,“你怎么那么多为什么?你是个十万个为什么吗?”
  少年抿了下唇,没吭声。方牧不知道想到什么,忽然凑近方措的脸,“你小子不是早恋了吧?”
  方措眉心一跳,不等他否认,他叔就一副看透他本质的表情,“一恋爱就奔着结婚去,目的性太强了,不好。”
  “我没——”
  方牧压根不听他的,大仙似的挥挥手,颇为神棍地说:“别太认真,没前途的。”
  方措彻底被他叔那神奇的脑回路打败了,这个话题就此结束。
  桑耶寺在山南,去往藏南谷地的路大半是土路,越接近路就越破,但风景越好。去往桑耶寺要渡江,雅鲁藏布江见面宽阔,沿江绵延着几公里的野生桃树,白云在脚底下悠游,远远地看见对岸卧在阳光底下的桑耶寺。桑耶寺不比拉萨的寺庙那样热闹,沿着转经回廊慢慢地走,然后走进阴暗的大殿,墙上有史诗般的壁画,色彩明丽,线条粗犷,有浓郁的宗教色彩,他们在桑耶寺消磨了一个下午,晚上住在那里,第二天才回拉萨,然后收拾行装,启程回家。
  车子开动的瞬间,方措不由地回头望向被自己逐渐抛在后头圣城,敏感地察觉到,这一次的西藏之旅明明白白使他发生了某种变化,他还不知道,这一种变化将会怎样影响他的生命历程,十五岁的少年,还想不了那么长远,他只是陷在一种对男性,或者说对某一特定男性身体的憧憬和自我厌恶的循环中,一边亢奋着,一边畏惧着,如同人格分裂。
  五天后,他们回到家,车子刚开进老街,就与方敛的黑色轿车不期而遇,预想中的小桃花眼打开车门像只袋鼠似的快乐地蹦下来的场景并没有出现,取而代之的是方敛憔悴而焦急的脸,那张英俊而斯文的脸上一双眼睛熬得通红,看见方牧说了第一句话,“小鱼不见了。”
  方牧一愣,口袋里的手机嗡嗡震动了几下,他摸出来随意一扫,是有短信进来了,上面只有一句话:四面佛入境了。
  未显示号码。
  ☆、第十五章
  方敛跟着方牧他们进了屋,半个月没住人,屋子里空气里窒闷,有一股挥之不去的腐朽的味道,方措放下行李就急急地打开窗户通风,又忙着洗干净水壶烧水。
  方敛坐在凳子上,因为疲倦、焦急,神情显得有点呆滞。他使劲揉了揉僵硬的脸,使得自己精神点,缓缓说道,“他跟我说要跟同学去出去玩,他那个同学我也知道,他爸爸是我的一个小学同学,从前两个人就玩得挺要好,那孩子还在我们家住过几天,所以他这么一说,我根本没有怀疑。他近段时间因为我跟他妈妈的事,一直闷闷不乐,也不愿意跟我讲话……我对他心有愧疚,管得也没以前那么严……”
  他显得颓丧,“昨天我刚巧遇上我那个同学,才晓得他儿子去了澳大利亚夏令营,根本没跟他在一起。我问遍了他的老师同学,只知道他向同学借了钱,但没人知道他去哪儿了。我还在想,他会不会来你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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